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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检察机关举办电子数据智能审查应用案件和智能体应用设计现场评选活动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15日 来源: 温州市人民检察院

  为深入贯彻全省检察机关“促新助商”工作推进会暨数字检察监督专项行动部署会精神,全面落实浙江省检察院关于推广电子数据智能审查应用及强化检察智能体建设的工作要求,10月13日下午,温州检察机关举办电子数据智能审查应用案件和智能体应用设计现场评选活动。本次活动在市检察院设主会场,各基层院设分会场,市、县两级院内设机构负责人及业务骨干同步参会。作为温州检察机关落实省院专项部署的具体举措,此次现场评选既是搭建数智赋能监督“晒实绩”的擂台,旨在以战代训,筛选出具有实战示范意义的优秀案例,以及真正实用、好用、管用的智能体;更是面向全市干警的一场实战教学,通过直观展现人工智能全方位赋能检察办案与综合履职的真实效能,引导干警熟练掌握智能应用操作,全面激发检察履职新动能,助力检察工作提质增效。

  本次现场评选分两个板块进行。

  第一板块聚焦电子数据智能审查应用。市院根据全市报送情况,以监督成效为导向,筛选出15个合适的应用案件进行现场汇报。这些案件全部来自一线办案检察官在办的真实案件,充分展现了该系统在办案中的两大核心效能:一是大幅提升审查效率,面对海量电子数据,该应用不仅能实现全量覆盖审查,更完成了从“基础筛查”向“智能分析汇总”的跃升;二是强化办案监督效能,借助智能算法抽丝剥茧,精准挖掘出原本传统人工极难发现甚至不可能发现的隐蔽线索,让深藏的数据在智能审查中“浮”出水面,进而转化为实实在在的法律监督成果。

  第二板块聚焦智能体应用设计。本次活动全市共报送智能体项目27个,市院坚持实战实用导向,筛选出13个优秀智能体参与现场展示。参评智能体均由业务及综合部门一线干警紧扣检察履职与日常办公的真实痛点自主研发,旨在精准直击履职难点,有效推动检察工作提质增效。目前,相关应用已在“浙检智汇广场”全面上架,坚持以“小切口”破题,系统性化解一类检察业务堵点,持续为高质效检察履职蓄势赋能。

  本次活动的一大亮点,是生动展现了温州检察机关“干警自己建、自己用、自己评”的数字赋能新生态。从前端立足业务痛点的自主搭建,到中端反哺日常办案的实战应用,再到末端的成效检验——本次评选打破常规,由特邀评委与现场干警代表共同组成评审团,以用户视角对参评项目进行多维度考量,评分现场揭晓。

  两个板块的现场展示全部结束后,省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副主任陈乃锋作总体点评。

  经评审团的综合评分与激烈比拼,电子数据智能审查应用案件竞赛最终评选出精品应用案例6个;智能体应用设计竞赛评选出获奖智能体6个,其中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电子数据智能审查应用案件竞赛获奖名单——精品应用案例

叶某某组织卖淫、彭某某等人协助组织卖淫案(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检察院)

杨某某、朱某某、邓某某等人介绍卖淫专案(瑞安市人民检察院)

叶某某、陶某某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案(永嘉县人民检察院)

杨某某、岳某某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案(龙港市人民检察院)

温州某某鞋业有限公司、张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乐清市人民检察院)

吕某某、陈某某等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检察院)

精品应用案例

智能体应用设计竞赛

一等奖

检察荣誉章授予资格人员筛查智能体(温州市人民检察院)

二等奖

公益诉讼空间线索筛查智能体(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检察院)

刑事办案和公益诉讼线索融合监督智能体(乐清市人民检察院)

三等奖

公诉菁英特训智能体(永嘉县人民检察院)

检察法律文书规范审查智能体(瑞安市人民检察院)

智慧检务督查系统(永嘉县检察院)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比的是应用、赛的是实效,交流的是经验、碰撞的是思路!接下来,全市检察机关将以此次评选为契机,深入实施数智检察战略,放大电子数据智能审查和人工智能应用的实战效应,推动更多实用、好用、管用的应用成果转化为监督质效,助力“促新助商”数字检察监督专项行动落地见效,努力打造“促新助商·浙检同行”的温州标志性成果,有效支撑温州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