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第二批“枫桥式检察室” ,乐清柳市检察室上榜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17日
来源: 浙江检察
8月13日,第十八次全省检察工作会议通报了全省第二批“枫桥式检察室”命名情况,命名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检察院瓜沥检察室等15个单位为全省检察机关第二批“枫桥式检察室”。其中,乐清市人民检察院柳市检察室入选!
乐清市人民检察院柳市检察室

柳市检察室因地制宜构建“三融合”工作法,坚持案件办理与矛盾化解、社会治理、服务发展相融合,聚力打造“柳‘枫’检音”党建业务融合品牌,探索“惠民、促治、助商”综合履职路径。积极构建规范履职保障体系,高质效履行“四大检察”办案职责,数字赋能精准法律监督。构建“社区检察官”“检察联络员”机制,积极融入基层社会治理。构建“三合一”诉讼全流程矛盾化解机制,成立浙江省道德模范“张月荷工作室”并入驻镇社会治理中心,以检察履职提升治理效能。特色化服务区域产业发展,立足柳市镇“中国电气之都”和国家先进制造业电气产业集群发展需求,优化企业联络机制,设驻行业协会企检服务中心,入驻电气行业调解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