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次全省检察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检察工作
第十八次全省检察工作会议召开
坚定不移践行“三个监督” 为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贡献更大检察力量

8月13—14日,第十八次全省检察工作会议在杭州召开,按照第十六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省委十五届九次全会部署要求,总结过去五年工作,研究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浙江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和主要任务。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林贻影在工作报告中强调,要坚定不移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三个监督”重要指示要求作为根本指引,坚定不移把忠实践行“八八战略”总纲领总方略作为重要使命,坚定不移把推进浙江检察事业行稳致远作为奋斗方向,坚定不移把“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作为鲜明引领,为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提供更多浙江样本。
会议指出,五年来,浙江省检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及浙江省相关配套规定,一以贯之学习践行“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开展自我监督”重要指示要求,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强化法律监督,做实高质效办案,奋力书写浙江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高分答卷。这些成绩的取得,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是最高检和省委坚强领导的结果,同时也倾注了全省三级检察院的智慧力量,承载着全省检察人员的辛勤付出。
会议强调,要聚焦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核心任务,进一步提升检察履职服务中心大局的实绩实效。要更好服务平安中国示范区建设,始终把捍卫国家政治安全摆在首位,以为期一年的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牵引,依法严惩各类严重犯罪,抓实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协同推进反腐败斗争,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要更好服务“经济大省挑大梁”,围绕推动创新浙江建设全面成势、打造最具竞争力营商环境、更高水平生态省建设、高水平文化强省建设,以高质效履职服务保障浙江经济稳中向好。要更好服务增进民生福祉、促进共同富裕,深化“检护民生”工作,紧紧围绕“富民”持续优化检察保障举措,加强妇女、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权益保障,全面提升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质效,积极促推基层社会高效治理,深化“枫桥式检察室”建设。
会议要求,要聚焦履行好国家法律监督机关职责,进一步精准把握强化检察监督、做实高质效办案的发展路径。要紧紧抓住践行“三个监督”这一主题主线,全面把握实践要求,以监督主动性增强检察权威性、稳定性,以优化监督理念、模式和方法提升监督实绩实效,以自身严格依法办案推动检察权更加规范高效运行。要紧紧抓住加强检察基本职能建设这一固本之举,全面落实法律赋权,围绕刑事诉讼全流程加强刑事检察,着力加强民事检察监督,持续推进行政检察有力监督,依法深化检察公益诉讼,规范和加强检察侦查。要紧紧抓住深化数智赋能这一重要方向,全面提升监督能力。要紧紧抓住“五大体系”这一重要支撑,全面强化基本保障,细化落实最高检新出台的制度机制,探索构建符合浙江实际的检察管理路径,压紧压实检察委员会、检察长、副检察长等监督管理职责,充分发挥检察官联席会议功能作用。
会议强调,要聚焦夯实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根基,进一步强化自身建设、锻造检察铁军。要旗帜鲜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加强检察理论研究,积极参与构建中国检察学自主知识体系,巩固拓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成果,完善“党建+业务”双融双促长效机制,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检察宣传文化工作,大力选树培育浙检英模。要纵深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以高度政治自觉,加强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纠治“四风”,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紧紧牵住管党治检政治责任这个“牛鼻子”,带动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要持之以恒实施人才强检战略,加强优秀年轻干部培养使用,健全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机制,持续加强队伍专业素能建设,深化“检察官教检察官”,建好用好各类检察人才库,深化新时代检校合作。要深入推进基层基础建设,健全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长效机制,深入开展检察对口援助工作,强化上级院对下级院的业务指导和政策支持,健全检察技术支持体系,推动检察技术与检察业务的深度融合。
13日下午,大会对2021-2025年全省检察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了表彰。14日上午,全省各设区市检察院检察长作交流发言,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叶伟忠主持并作会议小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