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习近平党建思想专题学习会

浙江检察网杭州讯 7月13日下午,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专题学习会,围绕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党建思想的重大意义,牢牢把握“走前列、做示范”的定位标准,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效检察履职,谈学习、谈体会、谈认识,引领带动全省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干警自觉把习近平党建思想转化为坚定理想、锤炼党性和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强大力量,为推动取得“决定性进展”、率先呈现“生动图景”贡献更大检察力量。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林贻影主持会议并讲话。部分中心组成员作交流发言。省直机关工委副书记、纪检监察工委书记、一级巡视员魏祖民巡听指导。
会议指出,习近平党建思想系统回答了“建设什么样的长期执政的马克思主义政党、怎样建设长期执政的马克思主义政党”这一重大时代课题,为加强新时代党的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全省检察机关必须站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把学习贯彻习近平党建思想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采取有力措施抓紧抓实。要坚持全面学、深入悟,精读《习近平党建文选》第一卷、第二卷,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深刻领会习近平党建思想的科学内涵、理论品格、实践基础和理论渊源。要做深做精做透循迹溯源,一体学思践悟习近平党建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践行“三个监督”重要指示精神,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要坚持学用结合、学以致用,把学习贯彻习近平党建思想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4+1”重要要求紧密结合起来,与深入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紧密结合起来,切实将学习成效转化为履职尽责的强大动力。
会议强调,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是检察工作的最高原则、最大优势。全省检察机关必须深刻认识检察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自觉把党的领导贯穿检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要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准确把握“从政治上着眼、在法治上着力”的辩证统一关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要自觉融入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完善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闭环落实机制,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更好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用心用情用力办好群众身边的每一个案件,扎实推进“枫桥式检察室”建设,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要坚守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宪法定位,准确把握“坚持法律监督主责主业、高质效办案本职本源”的精髓要义和实践要求,更加有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维护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
会议要求,全省检察机关要坚持精准发力、久久为功,以高质量党建促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要压紧压实全面从严管党治检的责任链条,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闭环。要推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实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要持续打造“党旗红引领检察蓝”党建品牌,高标准建好用好省直机关党群服务点,扎实推进“检察官教检察官”,完善青年理论学习机制,全面提升党建工作质效。要严明纪律规矩,不折不扣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纵深推进清廉机关建设。
省检察院领导、检委会专职委员及驻院纪检监察组、有关处室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