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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点头配合”到“低头认罪”,他只用了几次人脸识别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08日 来源: 洞头检察

  “我就是想贷点款周转一下,没想到稀里糊涂的成了电诈分子的帮凶?”法庭上,被告人蔡某某反复念叨着这句话,眼神里满是懊悔与自责。日前,经洞头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蔡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3000元。而这一切,都要从那场朋友圈里的“救急贷款”说起。

  “包装流水”?其实是洗钱的“局”

  2024年10月,长期消费无度、习惯大手大脚的蔡某某遭遇资金危机,他尝试申请多家网贷平台均遭拒绝,急需一笔资金填补缺口。瞌睡送来了枕头,他在朋友圈里看到一则广告:“个人信贷,门槛低,放款快,迅速到账。”广告下方是一个游戏上认识的网友——专业贷款X,自称从事资金拆借的“金融顾问”。

  两人加上好友后,X热情回应称贷款没问题,半个月左右就能搞定,但蔡某某银行卡流水太少,得先“刷”一下,把数据包装漂亮了,银行那边才好批。蔡某某没多想,觉得“刷流水”在贷款圈里也算常事,便应允下来,甚至为了提早拿到30万元贷款,蔡某某还支付了4000元的好处费。

  蔡某某按照要求飞到重庆将自己的身份证照片、银行卡给X,并听从指示下载了一个软件注册了一家商户。接下来的几天,蔡某某的银行卡变得异常忙碌。

  人脸识别那刻,他不是没有怀疑

  先是几千,再是几万,一笔笔资金从陌生账户汇入,又按照X的指示迅速转到指定的新账户。蔡某某只是机械的发送验证码,遇到金额大的还需要配合进行人脸识别,蔡某某偶有追问:“流水够了吗?贷款什么时候下来?”X总是敷衍:“快了快了,再配合几次,额度做大点,批下来的钱也多。”

  蔡某某不是没看过反诈宣传,知道这种需要本人点头眨眼配合频繁转账的操作,往往是转移非法资金的“高危信号”。

  但出于侥幸心理,也许放贷就差这一哆嗦,要是不配合,前面刷的都白刷,款也下不来。

  为了那笔已经投入了时间成本的贷款,蔡某某还是全程配合着X。

  一个月不到的时间里,蔡某某该银行账户累计转移资金600余万元。

  贷来的不是钱,是“银手镯”

  当蔡某某还在等着“审批通过”的好消息时,等来的却是公安机关的传唤证。民警告诉他,那些从他卡里进出的钱,根本不是X的“包装流水”,而是全国各地电信诈骗受害者的血汗钱。

  原来,X的真实身份是电信诈骗团伙成员,专门利用急需用钱的人“刷流水”洗钱。那些转入转出的资金,每一笔都在替犯罪分子“销赃”。而蔡某某口中的“刷流水”,在法律文书上有一个专业罪名——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归案后,蔡某某认罪认罚,并退赔了被害人部分损失。2026年1月,洞头区检察院以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对蔡某某提起公诉。日前,法院审理后作出如上判决。

  检察官提醒

  "我只是想贷个款,怎么就成了犯罪?"这是许多"刷流水"类案件当事人的共同困惑。诈骗分子正是利用贷款人的侥幸心理,以"包装流水"为名诱导其配合转账。当对方不敢露面、你只需动动手指转账就能"办贷款"、且大额操作还需你一次次配合人脸识别——这三个信号同时出现时,你的怀疑,就是法律给你的最后一次刹车机会。越过这条线,贷不到款,等来的只有刑期。

  贷款不成反入局,刷了流水害自己。莫信馅饼天上掉,银镯判刑悔已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