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察院、省工商联召开“亲清直通、法治护企”座谈会



浙江检察网杭州讯 5月15日下午,浙江省人民检察院与浙江省工商业联合会联合召开“亲清直通、法治护企”座谈会,面对面听取民营企业家代表的意见建议,共商如何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营造更优法治环境。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林贻影,全国政协常委、中国民间商会副会长、省工商联主席、正泰集团董事长南存辉出席会议并讲话。
“当前,民营经济发展迎来新机遇,也面临新挑战。希望检察机关依托‘亲清直通’机制,进一步帮助民营企业防范法律风险、破解发展难题;继续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知识产权、合法权益,严厉打击涉企违法犯罪,护航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建议以‘跨区域协同、数智化赋能、专业化支撑、低成本保障’为核心,构建制造业知识产权异地诉讼全链条保障体系。”
“希望检察机关能够持续深化‘惩防并重’理念,进一步加强普法宣传,引导企业家、企业相关人员依法经营、依法维权,让法治成为民营企业家干事创业的‘压舱石’。”
“建议研究‘企业出海刑事风险防范指引’,帮助企业识别和规避跨境经营中的法律风险;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等方式,推动企业加强内部监督、风险防控和制度建设;通过设立涉外检察联络站等平台,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案件受理、法律查明等一站式服务,方便企业及时获取法律支持。”
座谈会上,5位民营企业家代表结合各自经历和企业发展需求提出意见建议。
南存辉表示,去年以来,省检察院服务创新浙江建设、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深化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惩治企业内部贪腐,为我省民营经济营造了更加稳定、透明、规范、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议检察机关进一步依法引导民营企业建立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结合办案加强对民营企业完善内部治理的精准指导,加大对民营企业内部腐败犯罪的惩治力度,推动建立企业廉洁风险防控的协同机制;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职能,持续深化招投标领域检察监督,推动建立公平竞争审查与检察监督衔接机制,保障民营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进一步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和创新权益保障,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打击力度,探索建立知识产权侵权快速反应机制,共同营造鼓励创新的良好法治环境;进一步推动规范涉企执法行为,探索涉外与长三角司法服务,切实保障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
林贻影指出,强化民营经济法治保障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对于各位企业家代表结合自身行业领域发展反映的相关情况、提出的意见建议,省检察院将会同省工商联认真研究。他强调,要深化思想认识,充分运用法治力量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进一步把准目标方向、对标更高要求、解决具体问题,以更高质效检察履职助力持续擦亮民营经济和浙商“金名片”。要立足检察职能,为服务打造最具竞争力营商环境多作贡献。聚焦原始创新和关键核心技术司法保护,深化知识产权检察工作;聚焦做实依法平等保护,持续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聚焦融入和服务新发展格局,更好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要加强协作配合,共同推动我省民营经济发展再上新台阶。省检察院将深入落实最高检、全国工商联《关于建立健全检察机关与工商联沟通联系机制的意见》要求,进一步支持配合好省工商联有关协作事项,加强深层次合作互动,形成促推更优营商环境建设、引导企业依法规范经营的更大合力。
近年来,浙江省检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和最高检工作部署,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始终将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作为检察履职服务大局的重中之重。深刻把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出台的重要意义和法治要求,牢牢把握“依法平等保护”这一核心原则,牢牢把握“依法对涉及民营经济组织及其经营者的诉讼活动实施法律监督”这一法定职责,牢牢把握“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这一基本价值追求,全方位强化检察监督、全链条深化产权保护、全要素赋能法治服务,努力为浙江省民营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今年,省检察院研究制定“促新助商”十项举措,进一步深化对民营经济的针对性、系统性、实效性的服务保障;聚力打造“促新助商·浙检同行”标志性成果为目标,在全省检察机关部署开展“对标提质行动”,明确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重点工作、具体任务,以系统化工程、专班化运作的方式,加强组织领导、细化问题研究、压实工作责任,切实推进各条线、各级院一体履职、整体联动,确保“促新助商”十项举措落地见效。
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胡东林通报全省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情况,省工商联党组书记郑敏强介绍省工商联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情况。省工商联党组成员、副主席吴海瑜,省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杨劲松等出席会议并作现场互动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