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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增效减负,强化讲评赋能——全省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讲评观摩及研讨活动在温州举行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23日 来源: 温州市人民检察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检查与评查工作规定》,构建“评—讲—改—治”全链条案件质量闭环管理机制,做好检查评查“后半篇文章”,4月21日,浙江省检察院在温州召开案件质量讲评观摩及研讨活动。浙江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柴志华出席并讲话,最高检案管办案件质量管理处副处长黄波莅临指导。省院第一检察部至第十一检察部、案管办、检务督察部门相关负责同志以及各市级院分管领导、案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活动。

浙江省检察院副检察长 柴志华

  活动强调,案件质量讲评是抓实案件质量管理的重要抓手,也是促进高质效办案的关键环节。此次活动通过现场观摩、深入研讨,为开展案件质量讲评凝聚了共识、明确了方向。

  要充分认识开展案件质量讲评的重要意义。案件质量是司法办案的生命线。各地要深刻认识案件质量检查评查是加强检察业务管理的重要手段,是落实司法责任制的重要举措,开展讲评本质是为检察官增效减负。各地要将讲评融入办案管案的日常,对案件质量检查评查发现的问题以及优质案件等要常态化晾晒,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切实让讲评发挥办案“教科书”作用,既树立高质效办案标杆,又深入剖析突出问题,真正实现从办结案转向办好案。

  要推动案件质量讲评规范化制度化发展。温州市院常态化开展高质效案件讲评、专项评查讲评,乐清市院积极探索开展案件质量检查讲评,是我省市级院基层院探索开展案件质量讲评工作的优秀实践范本。一项有生命力的工作机制,必然是回应基层需求,扎根于基层。各地要探索建立常态化讲评长效机制,结合讲评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及时总结经验、完善制度,构建科学规范高效的案件质量管理体系。

  要以高质效讲评引导高质效办案。检察官是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和决定性因素,增强检察官质量意识,是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关键所在。案管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发挥好案件质量管理统筹职责,贯通上下、连接左右,发挥业务枢纽作用;各业务部门要切实履行质量管理的主体责任,加强本地本条线业务指导;以点带面提升整体质效,构建由不同主体、不同层级采取不同形式、各有侧重的案件质量检查评查讲评机制,形成管理合力。

视频连线观摩温州检察办案质效分析研判会的案件质量讲评环节

温州市检察院召开一季度全市检察机关办案质效分析研判会

  此次活动视频连线,现场观摩了一季度温州检察机关办案质效分析研判会的案件质量讲评环节:温州市检察院案管办对全市一季度高质效案件办理情况的评析;温州市检察院与龙湾区检察院联合办理的检察侦查、民事检察和刑事检察融合监督案、乐清市检察院办理的高某介绍卖淫案、龙港市检察院办理的督促保护基本农田行政公益诉讼案三个高质效案件的讲评及市检察院分管领导的点评;温州市检察院案管办和第三检察部对暂予监外执行审查案件质量专项评查情况的讲评。

  最高检案管办案件质量管理处副处长黄波对观摩活动进行了点评,并就开展案件质量讲评工作的重要意义、理论研究、制度机制及实践路径等四个维度作了具体指导。

  温州市检察院就构建案件质量“检查-评查-讲评”管理机制,打造每季度高质效案件讲评等多元讲评工作模式作经验交流;乐清市检察院就探索构建“检查+讲评+整改”工作格局,系统推进案件质量检查讲评作经验交流。

  参加活动的省院各部门负责人、各地市分管领导对温州开展的案件质量讲评活动进行点评,并分别围绕如何落实案件质量主体责任、如何开展案件质量讲评等进行了深入交流、研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