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温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十三届市委第六轮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部署,2024年9月12日至12月16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中共温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进行了巡察。2025年3月6日,市委巡察组向中共温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中共温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始终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深化思想认识,迅速部署落实。市检察院党组及时召开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专题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切实增强巡察整改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以强烈的责任担当不折不扣落实好各项巡察整改任务。二是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专班,党组书记、检察长柴峥涛把巡察整改作为“一把手工程”,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牵头抓总、全面推进整改工作;分管领导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牵头抓好分管业务层面和涉及基层党组织层面的整改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制定巡察整改方案,将整改任务分解细化,逐一明确牵头领导、责任部门,确保每一项整改工作任务到人、责任到岗。三是聚焦反馈问题,全力真改实改。坚持将巡察整改工作与检察业务、队伍建设紧密结合、一体推进,以巡察整改为契机,结合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各项要求,真正把作风抓实、把工作抓细,推动形成“整改问题、完善机制、规范工作”的良性循环。
市委巡察组反馈问题30个,制定整改措施111条,已整改完成措施111条,整改率100%。在巡察整改中,立案2件,了结1件,给予党内警告处分1人;诫勉谈话1人,责令检查1人,提醒谈话2人,约谈20人。建章立制36项,其中制定制度33项,修订完善制度3项。
一、关于“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上级决策部署要求有欠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全面推进政治建设。制定《加强检察机关政治建设的实施意见》,建立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闭环落实机制。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学习浙江省委十四届十一次全会精神,开展学习贯彻“八八战略”、《习近平在浙江》采访实录专题研讨。
(二)深入践行“三个监督”。提出“四个体现”的标准和要求,创新办案质效分析研判模式,深化覆盖“四大检察”“十大业务”的案件质量“真评实查”,着力构建高质效办案工作格局。组织2024年优秀法律文书评选和负面典型起诉书通报,开展民事、行政监督线索研判,完善办案工作流程,编发规范办案工作提示和参考案例,组织各类业务培训、业务竞赛。巡察整改以来,全市检察机关有效开展民事检察监督,受理数136件,监督数27件,监督案件占受理数19.9%。规范做实行政检察监督,提请抗诉的1起行政赔偿检察监督案件获省高院改判,办理行政公益起诉案件3件。主动发现案源结构比由20%提升至25.2%,依职权监督案件结构比由30%提升至30.47%。
(三)着力提升“三个效果”。研究制定《关于高质效履行检察职能服务高质量发展促共富提速打造“全省第三极”的实施方案》,组织全市检察机关开展“监督质效提升年”等七大行动,一体抓好“三个监督”“三个善于”“三个管理”,着力提升监督办案质效。加大指导力度,统一执法标准,制定11类常见罪名的不捕不诉标准。建立刑事检察高质效案例评选、案件质量检查、检查与评查衔接工作机制,将矛盾化解工作纳入“每案必检”质效评价体系。制发《关于加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项目化管理的提示》,实行社会治理检察建议项目化管理,切实发挥以案促治的作用,全市检察机关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40件。
二、关于“推进平安法治温州建设成色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企检服务中心迭代升级、实质运行,在浙里办上线“企检通”平台,企检服务中心共接受咨询、协同解决涉企问题88次,收到企业内部贪腐线索1件,走访企业10次,开展法制宣讲11场。构建外经贸企业集成服务体系,助力境外企业内部贪腐治理,为企业挽回损失1660余万元。出台《温州市检察机关“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实施方案》,开发上架“违法查封不动产监督模型”,该模型全省推广。
(二)促推社会高效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枫桥式”检察室建设,瓯海梧田、瑞安塘下检察室通过省检察院关于首批“枫桥式检察室”复评,平阳鳌江检察室“检调+”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法获省级交流与媒体报道。加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项目化管理,提高检察建议制发质量,提升法律监督质效。
(三)加强矛盾纠纷源头化解。深化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扎实推进“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院领导下访接访34次,接待人数275人,信访总量和重复信访实现“双下降”。深入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化解工作,排查并办结风险隐患22件,出台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联合预防化解办法,进一步巩固矛盾化解长效机制。出台《温州市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实施细则》,结合专项救助行动对农村困难当事人及困难妇女加大救助力度,共受理司法救助31件,发放救助金52万元,案均1.68万元,同比显著提升并超出省定标准。
三、关于“高质量履行检察监督主责还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充分履行“四大检察”监督职责。举办各条线业务竞赛,提升监督能力。制定实施《民事执行检察建议专人跟踪回访规定》,回访36件,移送拒执犯罪线索3件。积极推进行刑双向衔接,联合多部门开展医保基金整治、社保领域欺诈骗保治理打击及“职业索赔”治理,建议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3件8人。组织开展食药安全、新业态劳动者权益等十余个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在电信网络诈骗和军人权益保障领域实现案件破零。制发未成年人保护综合履职工作提示,推行“两同步”机制以加强综合履职。全市民事、行政、公益诉讼领域共有5起案件入选全省典型案例、3起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
(二)精准开展检察监督。通过发布工作提示、加强研判指导,提升监督质效。通过强化法检沟通、加强学习督导、出台《不捕不诉案件法理释明工作意见》并依托侦协办机制加强释法说理,全市不捕不诉复议复核率由3.6%降至3.05%。
(三)着力规范司法办案。研究制定繁简分流、期限管控等制度,着力提升办案效率,同时将期限闭环管控从刑事案件拓展至“四大检察”。强化案件质量监督,研发“质效钉”智能辅助检查,常态化开展案件评查。
四、关于“意识形态管控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制定《2025年温州市检察院意识形态工作任务分解清单》,落实落细主体责任。院党组在民主生活会、年度总结及专题报告中均重点报告和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制定任务分解清单并通过联席会议进行部署。出台《中共温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落实机关党建责任制的意见》,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启用“检察宣传管理”系统,规范活动审批备案流程。
五、关于“管党治党责任未压紧压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压紧压实责任链条。压实管党治党责任,通过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深入学习党的自我革命重要思想,印发并修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谈心谈话指南》等方式,引导干警筑牢思想防线。整改期间,全院开展谈心谈话200多人次。
(二)做深做实专责监督。协同派驻纪检监察组深化专责监督,确定专人对接“三重一大”事项监督工作。联合印发《2025年派驻监督推动高质效法律监督任务分解表》,聚焦检察权运行与干部作风,部署开展专题调研、作风评议、案件评查等16项具体监督措施。同时,强化问题线索处置,对49件信访件进行“回头看”,并针对相关问题线索开展初核2件。
(三)持续深化作风建设。从严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严格发文计划管理,制定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优化加油卡管理,车辆维修网上审批流程,为27辆公车安装GPS。
六、关于“对检察权力运行监督刚性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办案风险防控。组织全院廉政风险排查,发现风险点及提出防控措施各28条。对2019年以来违纪违法及瑕疵案件涉及违反“三个规定”情形进行倒查,除违纪违法案件原案事实外,未发现违规。依托最高检“三个规定”填报系统开展月度填报核查,未发现异常。开展“三个规定”的全覆盖学习,进一步强化干警自觉填报的意识。
(二)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组织对国家赔偿、评查不合格、刑事申诉等案件开展专项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运用约谈、提醒谈话、批评教育、责令检查等方式对相关人员追责问责,并探索建立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的7项工作机制。
七、关于“重点领域存在较大廉政风险”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全面强化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防控。通过核查问题、约谈责任人、开展合同管理培训、建立电子化合同台账及分级预警机制,强化合同监管。出台系列内部管理制度,规范工程建设、预算收支及采购流程,量化招标评分标准,建立代理机构名库并由多部门监督抽签与评标过程,同时对在建项目重新制定工期计划、每月核查进度,并建立月度预算执行检查机制。
(二)规范资金资产处置。集中清理长期挂账款项,建立每月核查机制,确保非税收入及时上缴、往来款项及时清理。出台专项制度明确采购、使用、保管、盘点等全流程责任,并推动数字化管理。全面盘点资产,对长期未转固资产登记入账,优化车辆使用审批流程,以强化资产监管、确保账实相符。
(三)规范涉案财物管理。对专用账户闲置资金、涉案物品开展清理,将公益诉讼损害赔偿资金账户中的结余资金上缴国库。
(四)健全完善内控机制。制定并实施《政府采购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等系列内控规定,明确采购流程与职责,深化政采云平台应用并开展培训。强化保密安全管理,组织全员保密教育,对本院互联网电脑加装保密自监管系统,确保保密自监管系统全覆盖。对基层检察院开展专项督查,修订涉密信息系统运维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公文处理条例,由办公室专人负责收发文与归档管理,以系统提升内部规范化与安全防控水平。
八、关于“班子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发挥班子引领作用。深化融入对接中心工作机制,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出台《关于高质效履行检察职能服务高质量发展促共富提速打造“全省第三极”的实施方案》,院领导领衔,各部门协同,两级检察院联动开展“监督质效提升年”“法治护航温暖营商”等“七大行动”。常态化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创新办案质效分析研判新模式,通过制发业务工作提示、编发参考案例等多维度引导促进高质效办案。
(二)提升集体决策质效。出台《进一步规范党组会会议议题提请与决策执行流程工作提示》,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要求,同步开展自查自纠。
(三)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制定实施《关于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的提示》,按照规定向市委政法委报备季度工作安排和出国(境)计划。制发专门提示加强涉未成年人重大敏感案件管理,建立每季度反查、通报机制,反查发现并督促补报4件,整改期间各地新报送6件。落实与市纪委联合出台的通报工作办法,向纪检监察机关通报党员及公职人员不起诉案件408件。
九、关于“干部队伍建设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一)加强干部队伍系统谋划。开展中层干部选拔调整,提拔中层正、副职8名(35岁以下4人),并完成14名干部的岗位交流。深化“瓯越检锋”人才培养工程,建立动态管理的人才库与“传帮带”体系,创新“月领学”专项培训,同时组织民事、未检等多条线业务竞赛及刑检案件庭审观摩,以赛促学、以训提能,全面强化队伍素能。
(二)加大干部交流选拔。梳理符合2025年入额筛选人员名单并召开到基层检察院初任检察官政策解读会,制定岗位交流计划,持续推进“上挂下派、横向交流、调用办案、对口援助”四位一体交流机制,完成包括从基层院提拔中层、与基层双向交流、跨系统任职等多项人事调整。
(三)优化完善日常管理。制定检察人员分类考核及优秀评定办法,实行检容风纪督察,考核结果与奖惩晋升等挂钩。通过编发学习手册、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等方式加强纪律教育。落实走访慰问,组织健康体检,制定职工疗休养计划,开展干警子女暑期看护服务,并与医院合作提供健康心理咨询,全面保障干警权益。
十、关于“机关党建工作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压实主体责任。印发《中共温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落实机关党建责任制的意见》,完成机关党委班子换届。各支部通过开展“循迹溯源现场学”等主题党日活动促进党建与业务融合,深化“一支部一品牌”创建。通过举办全市检察机关“强党性铸检魂·优服务促发展”主题宣讲比赛、制定实施青年理论学习方案并擦亮“温检青坛”品牌等措施,持续强化理论武装与队伍建设。
(二)严格执行组织生活制度。出台《党支部“十七项”基础性工作提示》,组织各支部学习党章党规等,开展研讨交流、党务干部培训,深化思想认识。组织各支部开展自查与交叉检查,及时督促整改,切实提升组织生活的规范性和执行力。
(三)严格规范发展党员。开展青年干警入党问题专题调查研究,引导青年干警积极向党组织靠拢,新增入党申请14人、入党积极分子8人。
十一、关于“巡视、审计整改不彻底”问题的整改
压紧压实整改责任,出台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监督管理办法,通过开展专项排查、约谈责任人员、制定内控制度、组织回头看等方式,系统建立监督、考核与持续跟踪的长效管理机制。
下一步,中共温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做好巡视巡察“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检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确保力度不减。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强持续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确保整改的政治定力,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坚决做好巡察整改后续工作,拧紧“持续加压”的责任链条,将整改工作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将巡察整改成效作为检验对党忠诚的“试金石”,在持续整改中筑牢政治忠诚。二是强化源头治理,巩固整改成效。坚决克服“过关”心态,针对已经完成整改的问题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坚持着眼长效、管住长远,对集中整改期间完善的制度机制,加大执行力度,严格督促落实,从源头上堵塞漏洞。定期分析队伍思想状况和业务运行数据,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提前化解。加强效能评估和制度机制动态优化管理,确保修订的制度机制始终严密、管用。三是深化成果运用,推动检察工作。自觉将整改成效置于中心工作大局中检验和运用,实施强基整改提升工程,牢固树立抓整改就是抓发展的鲜明导向,将整改要求融入“四大检察”“十大业务”,积极培育特色业务品牌,以更大的勇气、更实的举措,凝聚全体干警干事创业的合力。把巡察整改作为加强队伍建设的宝贵契机,将整改压力转化为干警自我革新、追求卓越的内生动力,以整改实际成效强化检察队伍政治素质、业务能力、职业道德和纪律作风建设,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中共温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6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