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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研讨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26日 来源: 温州市人民检察院

  11月25日,温州市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扩大)会,围绕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进行集体学习研讨,进一步研究谋划温州市检察机关落实举措。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柴峥涛主持会议并讲话,赵海霞、张虹作交流发言,其他院领导、检委会专职委员作书面交流。

  会议要求,全市检察机关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全会精神的重大意义和丰富内涵。要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大政治任务,结合省委十五届八次全会、最高检大检察官研讨班部署要求,分层分类、精心组织,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的热潮。要深刻领悟“两个根本在于”的深层逻辑,用心感悟五年来我国发展取得的重大成就和检察工作的发展变化,进一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健全完善闭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机制,做到“总书记有号令、党中央、省市委有部署、上级院有要求,温州检察见行动走在前”。

  要聚焦中心大局,充分运用法治力量服务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温州新篇章。要聚力服务更高水平法治温州建设,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健全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协同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规范化建设迭代升级,持续深化“枫桥式检察室”建设,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要聚力服务高质量发展,认真落实省、市法治服务保障全国统一大市场的若干意见、举措,协同健全规范涉企执法司法长效机制,更实发挥企检服务中心助企作用,用好“企检通”服务平台,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要聚力服务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加强民生领域司法保护,持续抓实司法救助、检察听证、支持起诉等工作,强化妇女儿童、残疾人、老年人、劳动者等群体权益保护,加强涉农检察工作,持续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

  要强化检察监督,自觉对标、深化落实全会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更高要求。牢牢把握检察机关宪法定位,更加自觉融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大格局,围绕关于法治建设、检察工作的重要部署,践行“三个监督”,做实高质效办案,重点要巩固深化“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成效,依法规范认真办理群众反映强烈的监督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持续提升行刑双向衔接工作质效,细化落实《温州市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加强与相关执法司法机关的沟通对接,促推执法司法更加规范、形成闭环。要深入实施数字检察战略,坚持实战实效导向,一体抓实复用模型挖掘监督线索、智能应用辅助监督办案等工作,着力拓展监督领域、提高办案效率、提升监督质效。要强化综合履职促推社会治理,强化协同意识,密切协作配合,依法全面充分履行各项检察职能,持续做优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助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要加强自身建设,持续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要持续深化政治建设,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确保检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要持续深化素能建设,健全专题实训、实践锻炼、业务竞赛等常态化机制,用好“温检大学堂”“检察官教检察官”“月领学”“检校共建”等载体,全面提升检察干警的法律政策运用能力、防控风险能力、群众工作能力、人工智能应用能力。要持续深化全面从严治检,巩固拓展学习教育成果,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认真落实市检察院制定出台的“七项机制”,以严明纪律作风保障高质效履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