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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鉴”】午夜狩猎:七人拦路勒索60万,“黑吃黑”敲诈未遂落法网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08日 来源:

  近日,由永嘉县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徐某甲等人敲诈勒索案一审宣判,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获法院全部采纳,徐某甲等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一年五个月不等,各并处罚金。公诉机关指出,各被告人因意志以外原因未能得逞,但仍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案件回顾

  一个深夜,一条关于走私货车的信息出现在徐某甲(1996年生)的手机上。初中毕业后无固定职业的徐某甲,曾目睹朋友“阿龙”因对走私货车实施“黑吃黑”抢劫而入狱,却仍对“阿龙”此前所谓的“暴富”经历心生向往。此时,“阿龙”留下的微信联系人“山东运输队长老肥”(另案处理)发来信息,成了徐某甲走向犯罪的导火索。

  “10号左右,永嘉装货。”“老肥”的消息简短模糊。徐某甲认为有机可乘,在提前掌握部分走私车辆路线与车牌信息后,他纠集徐某乙等人,自3月10日上午起驾车在高速路上巡查,但未能锁定目标。随后,徐某甲指派被告人陈某在永嘉服务区蹲守,要求其发现目标后立即通报。后来,陈某成功识别出目标货车,一场有组织的“狩猎”就此展开。

  凌晨,徐某甲一行驾驶多辆车尾随目标货车至温州北码头,将货车团团围住。众人下车后,以“举报走私”为名胁迫驾驶员金某等人缴纳“过路费”。为壮大声势、施加压力,徐某甲、徐某乙还召集多人到场助阵,其中一人甚至故意亮出藏在车内的刀具,以强化威胁。现场人员事先未商议具体金额,因担心“分赃不均”,在混乱中将索要金额从20万元抬高至60万元。

  被围货车当时尚未装货,车厢为空。驾驶员金某声称当晚是来运送沙子,否认涉及走私,并趁乱让躲在副驾驶座的侄子秘密录像,同时报警。警方赶到后,涉案人员四散逃窜。这场闹剧因被害人及时报警而未得逞。

  今年7月,永嘉县检察院以涉嫌敲诈勒索罪依法对徐某甲等人提起公诉。

  检察官说法

  本案中,徐某甲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聚众拦截货车、持械威胁等手段,向被害人强行索要财物,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构成敲诈勒索罪。虽因被害人报警而未实际取得财物,但依据《刑法》第二十三条,犯罪未遂亦应追究刑责。

  该案反映出部分年轻人易受“快钱”诱惑而误入歧途。任何企图以暴力手段非法牟利的行为,终将受到法律严惩。本判决既体现司法机关对“路霸”行为的零容忍,也警示我们:法治社会拒绝“丛林法则”,公平正义的底线不容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