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检“枫”景|听证会开到家门口!巧解“疙瘩案”,共织邻里“同心结”
近日,在文成县某镇人大代表联络站的听证室里,望着柳某甲与柳某乙彼此伸出手和解致意,文成县检察院珊溪检察室的承办检察官长舒了一口气。
一场开在“家门口”的拟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会,既是化解邻里矛盾的“减压阀”,更通过“变邻里纠纷为鲜活案例”实现精准普法,让法治教育在基层结出“案结事了人和”的果实。
案情回顾
77岁的柳某甲和柳某乙本是邻里,某日二人在朋友家打牌时,因琐事发生口角。情绪激动之下,柳某甲用拳头击中柳某乙右胸,造成对方右侧第3、4肋骨骨折,经鉴定为轻伤二级。案发后,参与赌博的相关人员均被依法行政处罚,柳某甲故意伤害的刑事案件则移送至文成县检察院珊溪检察室依法审查起诉。

承办检察官没有简单机械地“就案办案”,在了解到柳某甲年事已高、且出行不便后,主动上门核实案件事实,最大限度提供便利、保障权益。此前,检察机关已联合村委会、派出所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积极引导双方当事人从对立走向对话,并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
“邻里矛盾在村镇较为常见,如何将这类‘小案件’转化为‘大道理’?”思考这一问题后,承办检察官在双方均有化解矛盾意向的基础上,决定将听证会设在该镇人大代表联络站,并特别邀请了当地村民代表到场参与。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介绍案件事实、逐页展示伤情鉴定、和解协议,讲清“动手伤人就得担责”“相对不起诉不是没责任”,并耐心解释柳某甲的犯罪情节以及拟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法律依据。
“邻里交好,门前路宽。”“邻里之间抬头不见低头见,遇事一定要冷静。”听证会引发了村民代表的强烈共鸣。与此同时,柳某甲的真诚道歉也换来了柳某乙的宽容谅解,双方均表示愿意彻底放下矛盾,不再追究。经过充分讨论,听证员和人大代表一致认可检察机关拟作出的不起诉意见。
结合本案系邻里矛盾引发,且柳某甲有自首、初犯、年满75周岁、认罪认罚、达成和解并赔偿1.95万元已履行完毕等情节,最终,检察机关宣布对柳某甲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当检察工作褪去距离感、走近群众身边,从“照本宣科”变为“以案说法”,便化作了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法治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