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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制度构建与实务研讨沙龙综述

发布时间: 2025年01月03日 来源: 浙江省人民检察院

  杨瑞霞

  为积极探索建立科学合理的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体系,2024年11月15日,由浙江省人民检察院主办,诸暨市委政法委、诸暨市人民检察院、浙江新时代枫桥经验研究院、诸暨市法学会承办的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制度构建与实务研讨沙龙暨“新枫”学习研究共同体活动在枫桥学院举行。来自中国政法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北京师范大学等高等学府、人民检察杂志等权威期刊以及重庆市先进区块链研究院等研究机构的法学专家学者,浙江省检察机关的检察干警,以及诸暨市公安、法院、司法局、教育体育局、社会工作组织代表共30余人参加活动。

  活动由诸暨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芸主持,绍兴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佑喜参加活动并指出,近年来,绍兴两级检察机关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诸暨市院更是在“枫桥经验”的引领下,率先打造“星海守望”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治理数字项目,在全省乃至全国都有一定的品牌知名度。2023年,诸暨市检察院作为全省“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试点”单位,积极探索,扎实实践,在全市“少年司法一体化”、全市一盘棋开展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工作、研发精准智能分级评估辅助精准帮教等方面形成了一定的工作经验。但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是一项系统性工程,虽然我们开展了不同程度的探索,并相应形成了一些具体特色的地方经验。但对分级分类的方法,乃至概念和对象各界均有不同的理解,一定程度上掣肘了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工作的进一步深化开展,亟需法学界和实务界共同研究,寻求解决途径,更好地指导实践。

  罪错未成年人的范围界定与分级分类标准的构建

  湖州市吴兴区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林洁从依托检校合作,启动专题研究,厘清罪错行为分级标准,科学设定矫治措施;提请市委市政府出台工作实施意见等夯实分级干预基础;强化数字协同等方面,介绍了湖州市在探索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制度方面的“湖州模式”。

  东阳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任倪春燕指出,对罪错未成年人分级的目的就是要设置相应的教育、矫治方法以有效进行干预。对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涉罪行为的未成年人教育、矫正要坚持不同的理念,侧重点也不尽相同。同时还要结合教育、矫治阵地体系的打造,提升教育矫治工作质效。

  诸暨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杨瑞霞指出,“枫桥经验”的风险防控和源头预防理念对于防范未成年人不良行为发展到“失控”乃至犯罪意义重大。诸暨检察作为“枫桥经验”发源地检察院,在传承发展“枫桥经验”的过程中,不断夯实党委领导、部门协同、社会多元力量参与的立体化帮教基础,同时不断加强新探索,依托“星海守望”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治理平台开启了分级干预的数字化、智能化新模式。

  诸暨市公安局“警暖少年工作室”负责人朱寅对诸暨公安局“警暖少年工作室”工作进行了介绍,指出,“警暖少年工作室”秉承“枫桥经验”“教育人、改造人、挽救人”的宗旨,以“关爱一个少年、挽救一个家庭、服务整个社会”为工作目标,根据罪错未成年人家庭、学校、朋辈关系等实际情况进行分级分类,总结了以“建、解、归、回、促”五字口诀为核心的“枫桥式”未成年人帮扶模式。

  专家点评

  中国政法大学未成年人事务治理与法律研究基地副主任、国务院妇女儿童工委办智库专家宛宁宁对该单元予以评议,他认为:第一,罪错未成年人的分级目前在理论界不同的分类方式,比较通行的是分为一般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和涉罪行为。也有部分地区将高风险群体也纳入了罪错行为关注的视野,开展了综合治理。其中,不良行为随着继续接受教育或者家庭监管的跟进,可能风险性会消失。严重不良行为、涉罪行为后续分级处遇相对来说比较成熟。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罪错未成年人的矫治教育、专门教育还是应当进行评估,比如在罪错行为出现并进行矫治之后,再经过评估依然风险极高,就需要利用社会进行帮教。专门教育结束之后如果没有后续的强制性跟踪措施,也应在风险评估后与社区、学校相衔接。第二,利用数字化优势做好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处理、综合治理大有可为,比如分级处遇中评估赋分的数字化体现,未成年人进入不宜进入场所后的系统预警等,当然如何把高风险群体也纳入系统监管中,还可以进一步探索。第三,在分级处遇过程中公、检、法、司各自的职能定位还需要进一步精细化,职能的衔接也是需要重点予以解决的。比如社会观护资源的链接和共享等,可以有效解决相关部门在干预中可利于的资源不足、手段缺乏等问题。

  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治理难点及归因分析

  诸暨市公安局法制大队大队长寿海威从办案实践出发,指出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多与教育缺失、社会诱因多、重打击轻挽救等因素相关,比如家庭教育缺失、学校教育重课业轻德育,社会上不良朋辈互相交叉感染等,导致未成年人走上违法犯罪道路。诸暨市公安机关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中依托“一站式”未成年人办案场所,做好救助和帮扶,同时通过加大针对性普法力度,做好犯罪预防。诸暨市法院民一庭副厅长、少年法庭负责人蒋仙斐指出,以罪错未成年人的预防和处置为中心是少年司法的底色,但不能仅局限于构成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那一极小部分未成年人,而应当将那些存在不良心理、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也纳入在工作视野之中。家庭是影响未成年成长的重要环境,家庭教育是预防未成人罪错的关键,家庭教育方式不当是形成不良行为的导火索,因此要做好未成年犯罪“源头治理”工作,应当在家事审判领域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尽力减少家庭变故带给未成年人的不利影响,以司法的温度帮助他们走向正轨,融入社会。

  诸暨市教育体育局安管科科长张力指出,特需学生(特别需要关注的学生)如果没有得到有效的教育引导和帮助,走向违法犯罪的可能性会更大。要从问题源头出发,重点从以下方面加强对学校教育和监管力度:一是要打造网格化管理“升级版”,全面压实学校安全教育管理责任。二是要打出专业化建设“精准牌”,切实增强学校安管队伍实战本领。三要统筹社会化共治“组合拳”,不断优化校园安全环境。

  诸暨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副主任金纯盈指出,未成年人分级干预体系是数字治理的一部分,数据共享是数字治理的前提和基础,但目前因信息化标准不统一、涉未数据敏感性、系统国产化迭代、内部专业技术人员力量不足等因素掣肘了未成年人重要数据的互通、共用。数据共享是罪错未成年人数字化、智能化分级干预中需要重点关注解决的难题。

  专家点评

  北京邮电大学特聘副研究员,北京信用学会青少年诚信培养专委会委员闫姝月对该单元予以评议,她指出,浙江在针对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方面积累了不少工作经验,尤其是建立以公安、检察、法院、司法、教体为闭环链条的治理机制,借助数字化技术对罪错未成年人设计个性化干预措施、高效方案等。接下来,有必要进一步精细化分级分类,从罪错风险易感因素、罪错归因等方面入手,提前做好防范措施,提升干预措施的精准性和实效性。同时,针对存在监护缺失、患有特殊疾病等困境的罪错未成年人,有必要构建全程性、合理性的回访调查机制,采取相应的关爱保护措施。

  罪错未成年人帮教考察的模式与协同帮教体系的优化

  诸暨市德林社会工作服务中心负责人,浙江省社会组织领军人物张丽指出,该中心结合社会工作专业实务及专业心理学知识,践行“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帮助失足、边缘青少年,矫正不良行为、修复社会关系。在服务过程中提炼总结了“四一?三”工作法,即“四个一”帮教方案,每位观护对象指定一个帮教老师、每人一档、每人一计划、每季度一次反思和计划调整;从“三个面”开展工作,在生理及安全层面开展个案工作、在社交及尊重层面成立互助成长小组和亲职教育小组、在自我实现层面开展职业规划、志愿服务活动等。

  诸暨市妇联家庭事业部部长周璟指出,妇联针对有特殊需求的家长,通过联合教体、检察院、关工委等多部门,做好点线面帮教服务:点上,深化线上线下点对点个案咨询服务,线上“鹅圈子”个案咨询室全域推广、线下蒲公英移动“慧”客厅、家庭教育预约式沙盘持续发挥作用。线上,创新打造个性化家庭教育主题活动,帮助父母解答育儿方面的困惑。面上,推进高质量家庭教育大讲堂,开展点单式送课“进校园、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机关”五进活动。

  诸暨市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局副局长张琼指出,诸暨市司法局坚持“法治促矫为刚、以心焕新为柔”的帮教理念,以“六心引航”工作法为抓手,通过部门协作,主动作为,深化落实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管理和帮扶职责。通过搭建法制教育实践场所,组建社区矫正执法队伍,不断提升帮教工作质效。根据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性格特征、犯罪类型、受教育程度、家庭状况等要素进行综合评估,定制个性化矫正方案。通过与公安、检察机关、法院建立协作关系,着力打造社区矫正帮扶特色。

  专家点评

  重庆先进区块链研究院常务副院长贺东梅、人民检察杂志社案例研究部编辑王小飞对该单元予以评议。

  贺东梅指出,数字化技术的作用,已经形成共识。但真正精准、有效的评估体系是很难照搬照抄的,有赖于各地结合具体情况、新的发展态势进行个性化总结,并及时不断的调整。区块链的分布式账本技术具有不可篡改性,能够确保罪错未成年人的相关记录真实、准确。这对于了解未成年人的成长经历、违法犯罪行为等信息至关重要,为后续的帮教工作提供可靠的数据基础。同时,区块链技术也可以实现对帮教工作的全过程监督,这不仅有助于内部管理,确保帮教工作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还能够接受外部监督,提高帮教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王小飞指出,站在刑法学角度,可从三个方面来认识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的理论依据。一是人格责任可作为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处遇的理论基础。按照人格心理学的学科逻辑,有机运用医学检查、心理分析、社会调研等措施。二是功能刑法可作为划定未成年人刑事责任的指引。作为办案人员,既要从微观层面高质效办案,以一种荣誉感、使命感在个案中实行公平正义,能从被害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角度系统评价法律关系;也要从宏观层面考量,以更为宏大的视野践行刑事政策中的价值需求,领悟法治精神,实现法理情的有机统一。三是以犯罪防治作为完善未成年人司法制度的关键。构建专门治理体系,采用多种分级标准,有针对性地开展矫治教育。

  总结点评

  中国政法大学犯罪心理学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药物滥用防治协会副会长,司法部罪犯矫正首席专家杨波从心理学角度重点谈以下三个方面:一是要探索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分类处遇的心理学依据,比如刑法上所说的“主观恶性”的“恶意补足”就需要心理学研究提供神经心理方面的证据;还有未成年人内外化问题的区分,内化问题是朝向自己并且控制过度而导致的,主要有焦虑、抑郁、社会退缩、非自杀性自伤自残等,外化问题则是朝向他人并且控制不足而导致的,主要有校园霸凌、违法犯罪、药物滥用等;再有品行障碍的孩子是否合并冷酷无情特质等,这些心理学观点都可以辅助我们对罪错行为进行更为科学的细化分类。二是罪错行为的原因解析,要从生物-心理-社会模型三方面来看,不能全都归咎于家庭因素,还有考量生物学基础和个体的心理因素;另外,还要梳理未成年犯罪的风险因子和保护因子,尽量去减少和消除风险因子,丰厚保护因子,才能达到预防违法犯罪的目的;此外,人格责任也是罪错行为的重要原因,因此人生危险性评估也十分重要。三是依靠数字技术,搭建罪错未成年人全流程闭环式的数字化预防、预警、预测和干预的综合治理平台,通过多模态评估,寻找干预靶点,再链接矫治资源,形成个性化智能推荐方案,并实施多元整合的干预方案,以实现对罪错未成年人精准帮扶的闭环。

  北京师范大学未成年人检察研究中心研究员,博士生导师雷小政指出,诸暨结合枫桥经验在发现不良行为能力,智能评估和部门协同等方面走在全国前列。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探索涉及当前少年司法研究范式、相关办案方式的结构化或系统化调整。一是对于罪错行为词义和“等”“其他”的解释要结合社会治理实际进一步细化,解决吸食“笑气”等一系列物质滥用及成瘾性问题,电竞酒店和网约房违规接纳,涉网软色情和自残自虐等。对未成年人的罪错评估不应限于行为评价,还要关注相关神经、脑功能、体质、心理、社会交往等的变化,以及特定人群的各种实际困境状态。二是处理好分级干预中刚性与柔性的矛盾。对有一般不良行为的不能简单界定为违法未成年人,要尊重家庭监护和学校教育管理的先期主导性。在促进闭环管理,数据共享的同时,也要注意去标签化和污名化,数据安全,以及与犯罪记录封存等制度的衔接。三是重视传统帮教资源的转型。对与网络,药物滥用等相关的罪错行为干预,许多基于“全科网格”、人员管控的帮教资源和“苦口婆心”的说教方法需要与时俱进。干预时需要加大实体性服务、方法和技术的供给。如研发具有趣识性,陪伴性的数字AI产品,补充通识教育和融合教育的短板,兼具戒瘾康养等功能。四是加快专门学校的建设步伐。重点完善专门学校的教育矫治能力,成效评估体系,以及与各办案机关之间的衔接机制。

  浙江省人民检察院二级高级检察官余晓敏对沙龙做总结。她提出,“枫桥经验”与少年司法有着内在的联系和渊源,体现在精神内核都是以人为本,价值目标都是化解矛盾,手段方法都是依靠人民群众,因此,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制度的优化和完善也可以从“枫桥经验”这个宝库中去发掘。针对下阶段的工作,提出四点建议:一是分级干预要与儿童友好环境治理相统筹,做到标本兼治,通过帮助未成年人矫治认知和行为偏差,重新回归社会,最大限度减少和避免再次违法犯罪;二要坚持党委领导和部门分工负责、协同履职,通过搭建一体化平台和常态化机制,增强工作联系的紧密性、协同性;三要坚持专业化与社会化相结合,做到遵循规律、科学干预,如依靠心理测评辅助开展问题成因分析,依靠司法社工开展专业化的矫治等;四是坚持守正与创新不偏废,做到持续推进,久久为功,守正就是要始终坚持最有利未成年人原则,以未成年人健康安全成长为目标追求,创新就是要抓住重点环节,推进分级分类的精准精细化、干预措施的个性差异化、矫治评估的数据智能化。

  (作者单位:诸暨市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