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鉴”】26万工伤赔偿骗局?检察亮剑,全链条追刑责促退赔!
跳楼受伤后,他动起了歪脑筋,伙同他人伪造工伤骗取工伤保险还提起劳动仲裁,累计骗取26万余元。随着案件事实逐渐揭露,安全员、经理、工伤“黄牛”……这场“工伤骗局”中的各种角色都逐一浮出水面。
“跳下”变“摔下”
受伤后他盯上工伤保险
张某系温州市龙湾区某工地的架子工。2022年11月23日,张某与妻子在家中因琐事发生争执。酒醉之后,张某因冲动从二楼家中跳下,导致双腿和腰部骨折。

高额的医疗费用让张某感到压力倍增,于是,张某打起了工伤保险的主意。
张某向工地的执行经理邓某、安全员潘某求情,希望他们可以帮助自己申请工伤赔偿。几番恳求后,邓某、潘某因最终答应帮助张某伪造工伤申请材料,将张某在家中跳下受伤的事实,捏造成张某不慎在工地摔伤。
张某将伪造的相关材料递交给相关部门,如愿认定为工伤,并凭借这份工伤认定结果,于2023年7月顺利骗取医疗补助金、伤残补助金共计17万余元。
得寸进尺骗保后他还要劳动仲裁
张某前脚刚骗得补助金,守在相关部门门口的工伤“黄牛”汪某便盯上了他。

汪某声称自己为法律工作者,并教唆张某,除了工伤保险,他还可以向所在公司提起劳动仲裁,获得一笔不菲的赔偿金。“申请劳动仲裁后,公司至少需要赔偿8万元。官司我替你打,事成之后你只需要付我一笔佣金就好。”
当张某对汪某说出了自己伪造工伤的事实,提出自己的担忧时,汪某向张某保证:“无需担心公司会来告你,因为公司这种行为也是骗保。”
尝过骗取工伤保险甜头的张某立刻委托汪某申请劳动仲裁与强制执行,于2024年4月获得公司赔偿9万余元,并从中支付汪某1万元佣金。
得知此事后,工地的执行经理邓某又气又悔,向相关部门举报张某伪造工伤,并将事实和盘托出。
力促退赔
社会治理守好“保命钱”
案发后,该案移送龙湾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官围绕虚假诉讼关键证据引导侦查机关开展取证,锁定汪某唆使张某提起虚假仲裁客观证据,构建完整证据链条,促成对委托代理人汪某及其助理程某的立案侦查。同时,充分运用刑事退赔和民事追偿双重手段,成功挽回全部被骗资金。
经龙湾区检察院提起公诉,2025年1月,龙湾区法院以诈骗罪、虚假诉讼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45000元;以诈骗罪判处潘某、邓某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20000元。2025年3月,龙湾区法院以虚假诉讼罪判处汪某有期徒刑11个月、程某有期徒刑6个月,各并处罚金10000元。
2025年7月,龙湾区检察院针对案件办理中发现的工伤认定问题,向相关部门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建议进一步规范工伤申报管理,完善审核机制,维护工伤保险基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