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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鉴”】苍南检察:夫妻倒卖这种“豆”,双双获刑并赔偿11万

发布时间: 2025年04月14日 来源:

金豆是国家二级保护植物

未经许可禁止采挖、买卖

  案情回顾

为谋取非法利益

苍南一对夫妻打起了歪主意

丈夫负责上山采挖、线下采购

夫妻通过某直播平台

以“小橘子”为暗号

将金豆与普通龙橘混合拍卖出售

2024年7月至9月

短短两个月时间内

二人卖出30余株金豆

非法获利约1000元

案发后

警方在其家中培育基地

查获未售出金豆950株

2025年1月

苍南县检察院对该夫妻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要求承担刑事责任并赔偿生态环境损害

同年3月

苍南县法院采纳检察机关意见

以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

分别判处夫妻二人

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5万元

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除受到刑事处罚外

还被判处赔偿生态环境修复费及损害费11万余元

  何为金豆?

  “金豆”,芸香科金橘属植物,又称“野生山橘”。根据《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名录》,2021年9月7日起,金豆已被列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被禁止采挖、买卖。

  检察官提醒

法律红线须敬畏,莫贪小利毁自然。

破坏生态代价大,又要赔来又要“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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