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鉴”】苍南检察:夫妻倒卖这种“豆”,双双获刑并赔偿11万
发布时间: 2025年0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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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豆是国家二级保护植物
未经许可禁止采挖、买卖
案情回顾
为谋取非法利益
苍南一对夫妻打起了歪主意
丈夫负责上山采挖、线下采购
夫妻通过某直播平台
以“小橘子”为暗号
将金豆与普通龙橘混合拍卖出售
2024年7月至9月
短短两个月时间内
二人卖出30余株金豆
非法获利约1000元
案发后
警方在其家中培育基地
查获未售出金豆950株

2025年1月
苍南县检察院对该夫妻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要求承担刑事责任并赔偿生态环境损害
同年3月
苍南县法院采纳检察机关意见
以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
分别判处夫妻二人
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5万元
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除受到刑事处罚外
还被判处赔偿生态环境修复费及损害费11万余元
何为金豆?
“金豆”,芸香科金橘属植物,又称“野生山橘”。根据《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名录》,2021年9月7日起,金豆已被列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被禁止采挖、买卖。
检察官提醒
法律红线须敬畏,莫贪小利毁自然。
破坏生态代价大,又要赔来又要“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