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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爱加“码”!在这些消费时,请使用“温州身份码”辨别未成年人——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31日 来源:

  “六·一”国际儿童节即将来临,温州市检察院联合民政、公安、卫健、市监、体育、烟草专卖等单位为孩子们送出保护“大礼包”,即开展保护未成年人“码”上行动,推出“温州身份码”未成年人查验第二批应用场景,并发出行业规范告知书,销售烟、酒、彩票、药品(针对右美沙芬)以及提供文身服务的经营场所业主、从业人员,对消费者难以判明是否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如未携带证件,则应要求其用手机出示“动态身份码”。

  温州身份码

  据悉,温州是国家居民身份证电子证照政务服务应用的试点。“温州身份码”是依托于公民个人身份信息作为公民实体身份证件的有效补充,在个人信息应用、留存、加密等方面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具备高度安全性。

  个人完成“温州身份码”申领后,通过扫脸进行实时查验,即可“码”上判明对象是否是未成年人,即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动态身份码”会显示绿色背景(成年人显示白色背景),并出现“未满18周岁”的提示和未成年人卡通图案。

  对“动态身份码”显示为未成年人的,销售烟、酒、彩票、药品(针对右美沙芬)以及提供文身服务的经营场所业主、从业人员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规定,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上述物品或提供文身服务。

  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共同为之努力,一起携手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呵护未成年人向阳花开、茁壮成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五十九条:……烟、酒和彩票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或者彩票的标志;对难以判明是不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办法》

  第五条:文身服务提供者应当在显著位置标明不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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