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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专题部署新时代“枫桥式检察室”建设工作

发布时间: 2023年07月01日 来源:

  今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建设“枫桥式检察室”是深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有力抓手,是健全基层治理体系、完善基层权力运行机制的重要举措。

  聚焦延伸法律监督触角、打通检察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今年3月31日、4月1日,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柴峥涛带队先后赴瓯海、瑞安等地,调研基层检察室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打造“一室一品”等工作。紧随其后,市检察院政治部先后组织调研组分赴全市12个基层检察室,展开多方位、全覆盖专题调研,摸实情、查实况、务实策。

  在全面调研的基础上,贯彻落实省检察院建设“枫桥式检察室”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对照省检察院《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建设“枫桥式检察室”的若干意见》,柴峥涛又专门主持听取“枫桥式检察室”建设工作情况,共商共谋、群策群力,进一步明晰职责定位、找准履职重点。

  6月30日上午,市检察院结合半年度工作进展情况召开重点工作推进会,特别就建设“枫桥式检察室”工作进行再强调、再要求、再推进。紧紧围绕“检察室朝什么方向发展?”“枫桥式检察室怎么建设?”等重点问题,会议强调,要坚持以司法办案为立足点,体现地域特色,突出矛盾化解,以监督办案更好体现检察职能;要坚持以矛盾化解为发力点,更深融入“一中心四平台一网格”基层治理体系,高效开展矛盾纠纷风险研判、防范和化解;要坚持以服务群众为出发点,创新工作方式和载体平台,推行简易听证、特殊群体“零跑腿”司法救助等检察服务,积极打造检察室为民服务品牌。

  方向更清晰、目标更明确、举措更务实。6月30日下午,市检察院接续召开全市检察机关建设“枫桥式检察室”专题部署会,进一步凝聚共识、汇聚合力,推动建设新时代“枫桥式检察室”见效成势。市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张虹主持会议并讲话,全市12个基层检察室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强调,要深学深悟,切实践行省市院会议精神。深刻领会建设新时代“枫桥式检察室”是一项全省性的系统工作,是引领带动检察室工作转型升级、焕发新活力的关键之举,进一步引导基层检察室依法规范充分履职,以更实的检察担当作为,打通法律监督“最后一公里”。

  要细耕细做,谋好本地履职方向。牢牢把握“枫桥式检察室”的职责定位和履职重点,立足地域特色,精准对接当地司法需求,以“三个坚持”为切入点、落脚点,不断丰富和拓展履职方式方法,积极探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检察室发展路径,推动形成新时代“枫桥式检察室”建设温州经验。

  要用心用情,提升服务工作质效。聚焦当地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把建设新时代“枫桥式检察室”作为切入点,向当地党委政府主动汇报、争取支持,进一步强化监督办案意识,提升检察服务的主动性、融入性,让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切实推动基层社会法治、善治。

  要创新创亮,强化品牌塑造提升。紧扣服务中心大局,结合地域特点、区域实际和发展现状等,深入开展“一室一品”创建活动,积极培育“枫桥式检察室”典型案事例,走好特色化、品牌化发展道路。

  会上,市检察院组织人事处就《关于加快推进建设“枫桥式检察室”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作起草说明。12个基层检察室主要负责人围绕谋划建设新时代“枫桥式检察室”工作思路展开座谈交流,并就《征求意见稿》进行了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