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您当前的位置 : 温州检察网  ->  检察手机报  -> 正文检察手机报

《温州检察手机报》2022年第4期

发布时间: 2022年06月17日 来源:

  2022年6月16日星期四

  [温检要闻]

  ■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黄生林来温调研指导工作

  6月6日至7日,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黄生林先后到温州文成、平阳等地,就贯彻落实最高检《关于支持和服务保障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和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等进行调研指导。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柴峥涛,省检察院第十检察部主任蔡永成,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王盛等参加调研。

  ■以更强的使命担当贯彻落实最高检《意见》服务保障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

  6月10日下午,市检察院召开服务保障温州打造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市域样板工作推进会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支持和服务保障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以及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提出细化落实具体举措。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柴峥涛出席会议并讲话。

  ■温州市召开“法检司律”良性互动座谈会

  6月10日上午,温州市召开“法检司律”良性互动座谈会。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蒋卫宇,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柴峥涛,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卢斌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中院、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分管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以及市律师协会负责人、律师代表参加会议。

  ■温州检察党员志愿者全力助力文明城市建设

  街头上、社区内……随处都能见到他们的身影,他们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里不可或缺的力量检察党员志愿者。自5月15日以来,市检察院“党旗红·检察蓝”志愿服务队积极对接下沉包联社区,为了充实下沉社区的志愿服务力量,对全院人员进行排班,全员参与下沉工作,确保最大力量为创建文明城市服务。截至目前,共组织下沉350余人次,有效协助包联社区做好疫情防控、文明创建、平安建设等各项工作,以实际行动为文明城市创建贡献检察力量。

  ■未检主题开放日|携手落实‘两法’,共护祖国未来

  6月2日下午,温州市检察院在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下简称“两法”)实施一周年之际,召开以“携手落实‘两法’,共护祖国未来”为主题的新闻发布会暨未检主题开放日活动。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邱志丰通报了温州检察机关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情况。2021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以落实“两法”为重点,通过建机制、强监督、促治理,将未成年人检察履职融入其他“五大保护”,努力实现“1+5>6=实”,全力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取得了明显成效。

  ■共同富裕·温检青年说|以青春之姿,扬奋发之态

  6月1日,温州检察机关“共同富裕·青年说”青年干警座谈会如约而至。一张张年轻的面容,饱含着纯真的浪漫,昂扬着勃发的热情,青春的“童心”在奋进的主旋律里,不断激荡。活动中,温州检察机关15名青年干警代表紧扣主题,结合自身工作、学习、生活等情况,充分阐述共富路上新时代青年检察人的使命担当,深情抒发服务人民的美好情怀,全面展现蓬勃向上的青春力量。

  [基层检讯]

  ■龙平苍三地携手!鳌江流域生态司法保护协作机制启动

  在6月5日第51个世界环境日来临之际,鳌江流域生态司法协作机制启动仪式今天在龙港市举行。平阳、苍南、龙港两县一市法院、检察院共同签署《鳌江流域生态司法保护协作机制协议书》,正式掀开鳌江流域生态司法保护新篇章,有力推动区域生态文明建设高质量发展。协议包括建立高效协作联动机制、类案统一裁判机制、鳌江流域碳达峰碳中和司法保障机制等15项内容。

  ■鹿城:公益诉讼聚力共护“绿色钱袋”

  为进一步凝聚共识,以依法监督的“我管”促职能部门依法履职的“都管”,确保环保税应收尽收,共同守护绿水青山,5月27日,鹿城区检察院召开环境保护税公益诉讼公开宣告会。今年以来,鹿城区检察院持续强化数字赋能,不断提升公益诉讼检察质效,通过浙检数字应用平台构建数字监督模型,经综合比对,筛查出未缴纳环保税的生产经营者名单千余条。

  ■鹿城:“司法救助+推动调解”解燃眉之急

  一场车祸事故,一个无证酒后驾驶的肇事者,一位年近古稀的老年妇女,一段不堪回首的重伤经历,一声焦急的求助……一份迫切的司法救助申请书摆在检察官面前。民有所呼,我有所应。近日,鹿城区检察院依法审查后向申请人张某某发放了国家司法救助金2万元,并根据双方当事人意愿联系启动人民调解程序,双方就经济赔偿达成和解。

  ■洞头:“检察蓝”守护“夕阳红”在行动

  为进一步提高辖区老年人群的防范诈骗安全意识,保护老年人的人身和财产权益,5月31日,洞头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干警到新城社区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宣传活动。检察干警到银行、广场、菜场周边进行宣传分发防诈手册,不厌其烦的叮嘱老人们生活中要提高警惕,不轻信、不盲目、不转帐,遇事多与子女商量或及时报警,切实守好自己的“养老钱”,为守护“夕阳红”贡献自己的一份力。

  ■乐清:不一样的六一礼物!让孩子们学法零距离

  6月1日,冯某某等四人聚众斗殴案在乐清市法院开庭审理,乐清市检察院第八检察部副主任季子群出庭支持公诉,为乐清市建设路小学的学生带来一堂真实而富有深意的法庭教育课。今年以来,乐清市检察院选任18名中层干部进入乐清范围内高中担任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讲座十余场,已经实现乐清高中阶段学校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全覆盖。

  ■瑞安: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中心成立

  6月1日,瑞安市妇女儿童服务中心正式启用。同日,由瑞安市检察院、市妇联共建的“瑞安市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中心”揭牌成立并入驻,为瑞安市妇女儿童事业掀开了崭新的一页。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中心设置“亲职教育指导室”、“心灵港湾”等多个功能室,推动政府资源、司法资源和社会资源的融合,构建“家+校+社”一体的及时干预机制,精准帮教和保护涉罪未成年人、未成年被害人。

  ■泰顺:司法救助让“事实孤儿”幼有所依

  “孩子最近怎么样?每个月的低保金、司法救助金够不够孩子的日常生活所需?”为进一步提升司法救助效果,泰顺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开展多元化救助,除了从快审批发放救助金6.5万元外,还多次与所在乡镇党委、政府进行座谈交流,共同为救助对象小文(化名)申请最低生活保障金和困境儿童补贴,满足小文基本的生活保障。检察官也多次回访,持续关注小文被救助后的成长、生活状况。

  ■龙港:法检“两长”同庭审理近5万人围观

  5月30日,龙港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污染环境罪案件,对被告人王某、聂某以污染环境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和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和1万元。本案由龙港法院院长董忠波担任审判员,龙港检察院检察长陈龙辉担任公诉人,并全程在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视频号、温州法院今日头条号及抖音号进行网络直播,近5万人次通过直播端收看此次庭审。

  ■苍南:人大监督和检察监督共发力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促进苍南县人大常委会司法监督与苍南县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有效衔接,提升检察建议质效,6月9日,苍南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和苍南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出台《关于提升新时代苍南检察建议工作质效的意见》。

  [以案释法]

  ■黑夜里向戍浦江偷倒泥浆近百车被罚超52万元

  近日,由温州市鹿城区检察院提起的一起涉戍浦江流域非法倾倒建筑泥浆民事公益诉讼案,经温州市中级法院审理,判决被告温州某泥浆运输公司、范某辉、林某春、福建省某基建工程技术公司单独或连带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共计526652元,并共同承担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等费用126185元,四被告分别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公开赔礼道歉,检察机关诉讼请求全部得到支持。

  经查明,该公司近二十多天在藤桥镇戍浦江多处累计偷倒泥浆共97车3395立方。鹿城区检察院于2021年11月22日依法向温州市中级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请求依法判令四被告对三个倾倒地的环境损害后果承担相应的环境侵权责任。

  ■乐清市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吴建华被逮捕

  乐清市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吴建华涉嫌受贿一案,由温州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6月6日,温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吴建华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敲诈8.9万!他给好色的老同事演了一出好戏

  老同事大力推荐的“小姐”,收了钱却不见面,甚至反咬一口,以公开聊天记录不断威胁敲诈8.9万元。这让在乐清务工的张先生既害怕又羞耻,只能不断付出钱财期望消灾,而这一切,竟都是那位老同事的一场“表演”。2022年5月12日,乐清市检察院以敲诈勒索罪对张某某提起公诉。5月24日,经法院判决,张某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买本假证就能上岗作业?谁给你的勇气!

  为工作便利,企业员工何某某为自己及他人购买伪造的“特种设备作业证”,持假证上岗操作叉车等特种设备。经瑞安市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瑞安市法院以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处被告人何某某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该案中何某某等人未经学习、培训和考试,通过购买假证上岗,不仅触犯法律的高压线,更是为上岗作业埋下了重大安全隐患。

  ■一跨国诈骗集团被提起公诉,11人被判!

  包装虚假“人设”,持续嘘寒问暖,只为骗取被害人的信任,让他们将钱财转入一个人为操纵的投资赌博网站……近日,苍南县人民检察院对一起有组织、有策划的跨境网络诈骗集团11名成员提起公诉。最终,11人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至11年不等,并处罚金2万元至11万元不等。

  ■一人分饰三角,虚构房产骗了姐妹花50万元

  互联网世界中有一个著名的说法:“你永远不知道网络的对面是一个人还是一条狗!”永嘉男子潘某虚构了一个在法院上班的同学,有关系弄到低价拍卖房,欺骗女友及其姐姐,诈骗逾50万元。经永嘉县检察院提起公诉,2022年5月19日,法院以诈骗罪、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处被告人潘某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4000元。

关于本站 | 常见问题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