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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活动,一纸聘书,一份责任!

发布时间: 2022年05月26日 来源:

  今天上午,温州市检察院举行“以公开听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听证工作新闻发布会暨听证员聘任仪式,会上介绍检察听证工作开展情况,发布检察机关听证工作典型案件。来自社会各界不同行业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业人士、基层代表等281人成为温州市检察机关听证员库首批成员,其中10名代表应邀参会。法治日报、浙江法制报、温州电视台、温州日报等多家省市媒体到场采访。

  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赵海霞通报了2021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检察听证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温州检察机关积极引导广大干警在司法办案中善于运用检察听证方式,把办案过程“晒出来”,案件处理依据“亮出来”,以群众看得见、听得懂的方式释法说理,把听证会开成“法治课”。2021年来,温州检察机关共举行案件听证306场。其中,从主体看,有院领导参加的听证有143场,占47%;从案件类型看,刑事检察225件,民事检察15件,行政检察20件,公益诉讼检察30件,控告申诉检察16件。总体呈现听证工作领导重视、回应关切、领域拓展的基本态势,相关工作得到省委政法委领导点赞。温州检察机关坚持便民利民优先,推动听证平台多元化,建设院内规范化听证室,搭建远程视频听证平台,发挥群众一线听证站点作用。坚持专业化与大众化相结合,推动听证人员多样化,区分类型有针对性邀请听证员,开发软件提升听证员选配精准度,拓宽渠道建立听证员库。坚持化解矛盾与助力监督并重,推动听证效果实质化,以听证强化释法说理,推动矛盾化解,以听证凝聚共识,形成监督合力。

  下步,温州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创新履职深化检察听证,进一步发挥听证员作用,进一步优化听证效能发挥,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扎实推进检察听证工作,努力凝聚共识,努力推动矛盾纠纷化解,着力让公平正义更加可感可触可信,让人民群众有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市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主任李俊通报近年来温州检察机关听证典型案例;宣读聘任文件。

  听证典型案例:

  1.温州市检察院办理的周某某微信被盗申诉案

  2.温州市检察院办理的宋某某诉瓯海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行政争议案

  3.鹿城区检察院办理的督促保护不可移动文物行政公益诉讼案

  4.瓯海区检察院办理的亚运场馆等无障碍环境建设行政公益诉讼案

  5.乐清市检察院办理的李某某故意伤害案

  6.永嘉县检察院办理的周某某过失致人死亡案

  7.平阳县检察院办理的朱某某、郑某某夫妇与平阳县卫生健康局行政争议监督案

  8.龙港市检察院办理的杨某某抚养费纠纷案支持起诉案

  赵海霞副检察长为受聘的检察听证员代表颁发聘书。

  听证员代表郭挺清围绕如何发挥听证员作用,认真履职尽责,助力检察机关提高法律监督能力水平等方面作了表态发言。

  知识链接

  检察听证是人民检察院依据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相关诉讼法等法律和法律解释的规定,对于符合条件的案件,就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案件处理等问题听取听证员和其他参加人意见的案件审查活动。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人民检察院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拟不起诉案件、刑事申诉案件、民事诉讼监督案件、行政诉讼监督案件、公益诉讼案件等,在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案件处理等方面存在较大争议,或者有重大社会影响,需要当面听取当事人和其他相关人员意见的,可以召开听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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