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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招募参与检察环节帮教涉案未成年人司法社工的公告》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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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8年04月25日 来源:

各县(市、区)人民检察院、民政局、团委:

  现将《关于招募参与检察环节帮教涉案未成年人司法社工的公告》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对照执行。

  温州市人民检察院

  温州市民政局

  共青团温州市委员会

  2018年4月25日

关于招募参与检察环节帮教涉案未成年人司法社工的公告

  为加强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建设,提升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专业化和社会化水平,确保检察机关办理的涉案未成年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未成年被告人、未成年被害人)能在全市范围内就近得到优质的社会帮扶教育服务,温州市人民检察院、温州市民政局、共青团温州市委将联合组建全市帮教涉案未成年人社会工作者人才库,面向在温州市、县(市、区)级的社会工作机构、个人招募司法社工,现公告如下:

  一、工作内容和性质

  1、协助检察机关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社会调查、心理干预、帮扶教育,组织参加公益劳动,学习文化知识和劳动技能,进行法治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开展一对一爱心结对帮扶活动;

  2、协助检察机关对未成年被害人开展心理疏导、人文关怀,帮助未成年被害人及时走出受害阴影,树立生活信心;

  3、司法社工服务使用单位以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形式向服务提供方支付薪酬。

  二、报名条件

  1、社会工作机构需在市、县级民政部门注册登记一年以上,持有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2名以上;个人需有国家级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证书;

  2、有1年以上司法社工从业经验优先;

  3、社会工作机构须具备社会组织评估等级3星级以上资质。

  三、权利义务

  市检察院、市民政局、团市委与社工机构代表或个人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共同协商,签订协议,确定购买社工服务的具体价格,社工服务使用单位以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购买入库人员的司法社工服务。市检察院、市民政局、团市委将对入库社工提供的服务进行年度绩效考核和评审,组织专业知识培训,对社工实行动态管理。

  四、其它注意事项

  报名可以社工机构为主体进行报名,也可以社工个人为主体进行报名,如个人属于已报名机构内的社工,则无需重复报名,报名需填写相对应的报名表,以电子版的形式发送至:wypahu@126.com。报名截止日期:2018年5月20日。

  联系人:王元鹏,电话:88099287。

  附件:1.社工机构报名表 下载

  2.工个人报名表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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