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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温州检察:督促整治“垃圾山”清理“僵尸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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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8年03月06日 来源:

  调取银行存款信息、核实税务账单、发出诉前检察建议……这是浙江省温州市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的一个个片段。自2017年7月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在全国推开后,温州市检察机关多措并举,共排查公益诉讼案件线索48件,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16件,挽回国有资产流失3500余万元,促使受损的森林资源、土地资源、矿山资源共计680余亩得到修复治理,督促整治“垃圾山”,清理垃圾1万余吨,依法治理河道“僵尸船”,保护青山绿水。

  科技化:引入无人机调查取证

  温州市鹿城区江池村村民在修建道路过程中,擅自变更建设线路、增加建设项目,超出许可范围占用林地建设,造成玉林溪饮用水源保护区防护林42.1亩被损毁,对当地水源涵养及公共生态环境造成严重影响。

  在调查取证中,鹿城区检察院引入无人机技术,委托专业资质机构进行无人飞行器现场勘查,以航摄视听资料、任务报告全方位、立体直观、动态记录环境资源破坏现实状态和程度,弥补现场照片取证局部性的不足,并为后期的修复治理提供客观翔实的资源受损资料图和比对依据。该案的成功办理为林业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提供了证据采集样本,被评为2017年度浙江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优秀案例。“用无人机参与调查取证,有效提升了环保公益诉讼案件取证实效,优化了办案模式,同时也大大提高了检察官办案的效率。”鹿城区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主任徐缨介绍,“今后,温州检察机关将继续发挥无人机取证拍摄面广、动态跟踪、全面客观以及细节捕捉等证据优势,让无人机成为保护公益的前沿触角。”

  无人机用于办案只是温州市检察机关通过技术手段服务检察工作的一个方面。在办理公益诉讼案件中,温州市检察机关始终坚持科技引领、信息支撑,推进检察工作技术化、现代化,建立了智慧检务中心,先后引进了众多新型办案技术,强化信息技术与检察工作的深度融合,用科技服务检察办公办案。

  信息化:搭建平台采集信息

  近日,浙江省温州市检察院和温州市信访局举办信息共享平台开通仪式。

  近日,温州市检察院和温州市信访局共同举办信息共享平台开通仪式,双方签署了《关于建立12345政务服务热线信息数据共享协作机制的意见》,温州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林越坚宣布公共利益受损预警监控平台暨12345政务服务热线信息共享平台正式开通。该平台开通后,检察机关将依托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受理采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存在的侵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

  时任温州市检察院公益诉讼部主任张虹介绍,“12345”政务服务热线信息共享平台建设的开通,是检察机关公共利益受损预警监控平台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职责要求。

  据悉,自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全面开展以来,温州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部署要求,积极联合相关部门,设立公共利益受损信息监测平台和收集平台,筹建行政处罚网上办案系统信息查询绿色通道,立足行政执法数据与舆情检索分析,旨在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依法行政。

  制度化:打造内外立体联动体系

  为有效稳妥推进公益诉讼工作,温州市检察机关还积极争取当地党委的支持,打造内外立体联动体系,努力提高两级检察院上下一体化、检察机关各业务部门及与相关单位之间的协作效率,最大化实现公益保护效能。

  目前,温州市两级检察院均已向当地党委专题汇报公益诉讼工作,得到党委的高度肯定和积极支持,并建立了有效的公益诉讼工作保障机制。2017年9月30日,《中共温州市委关于支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出台,要求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和牢牢把握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重大意义和原则,明确建立府院联席会议制度,加快推进公益诉讼协同机制和信息化平台建设,为支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随即,鹿城区委、瓯海区委、乐清市委先后出台专门支持意见,乐清市委书记、洞头区委书记、平阳县委书记、文成县委书记纷纷在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的报告上作出相关批示,永嘉县、文成县等地建立政府检察院协作机制,积极落实协同机制的建设。

  协作化:“锦囊文件”助力公益诉讼

  温州市检察机关在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同时,注重与行政机关加强日常沟通联系,建立政府检察院协同机制,进一步服务大局,切实发挥检察机关保障公共利益,参与社会治理的职能。

  温州市检察院公益诉讼部副主任娄艳龄说:“在办理公益诉讼案件中,我们破除就案论案的籓篱,针对存在的行政管理漏洞,在法治思维的范畴内,会同行政主管部门研讨所涉领域存在的执法困境,向当地政府提出综合治理意见和建议,促进依法行政。”

  在办理“僵尸船”系列案件中,龙湾区检察院结合五水共治专项行动,向龙湾区政府报送了《关于我区“僵尸船”整治工作的意见与建议》的专报,该区政府高度重视并立即下发《关于开展龙湾区“僵尸船”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牵头十一家行政单位全面开展“僵尸船”专项整治行动,使水域环境得到较大的改善。与此同时,温州市检察院为进一步推进水污染防治及水上交通安全的协同治理,撰写并提交《关于加强温州市内河水域环境和交通安全管理法律保障的建议》,得到温州市政府的大力推进。

  此外,平阳县检察院在保护税收类国有财产过程中,注重以案说法,通过典型案例的宣传,督促税务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促使当地长期拖欠税款的企业依法主动缴纳税款3070余万元,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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