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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申请阅卷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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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8年03月14日 来源:

  一、需提供的资料

  1、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律师资格证、律师事务所介绍函或刑事法律援助公函。

  2、委托人如不是当事人本人,需要提供委托人身份证明、委托人与当事人近亲属关系证明材料。

  二、办理流程

  阅卷通常要与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预约,并在约定的时间内前往阅卷,预约流程如下:

  (一)通过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微信平台预约。

  1、预约前必须对本人需阅卷的案件申请绑定成功。(具体流程与查询案件信息流程一致)

  2、申请阅卷人员手机登陆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微信平台,进入申请预约界面进行预约,注明阅卷时间。

  3、工作人员按律师提交的阅卷时间进行约定,如无法按律师提供的时间安排阅卷,再另约时间。对诉讼代理律师申请阅卷,须联系案件承办检察官,经同意后按约定时间阅卷。

  (二)通过“温州检察案管”微信平台预约。

  1、申请阅卷人员在手机微信上搜索“温州检察案管”微信公众平台,点击关注。

  2、关注成功后,通过发送信息界面上传申请阅卷(会见经办人)应提供的资料相片,注明案件名称和阅卷时间。

  3、工作人员工作时间在线接收申请阅卷(会见承办检察官)人员的信息,并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

  4、确认申请阅卷人员提供的资料齐备无误后,与申请阅卷人约定时间。如资料不齐备,工作人员告知补齐材料,再进行预约。

  5、申请阅卷人员按约定时间前往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阅卷。

  (三)通过市院案件管理中心电话(0577—88099297)预约。

  三、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中“辩护与代理”章节、《律师法》中律师执业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规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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