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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人民检察院2013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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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4年09月30日 来源: 温州市人民检察院

  一、我院概况

  (一)主要职责

  温州市人民检察院是国家司法机关,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领导全市检察机关依法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以及对诉讼活动进行监督等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我院有行政单位1个,下属事业单位1个,因我院行政单位经费与事业单位经费是合在一起使用的,事业单位经费没有单独核算,因此2013年度我院部门决算就只有1个。

  二、我院201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总收支决算情况

  2013年当年收入合计5178.7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5174.43万元,其他收入4.33万元。上年结转6317.20万元,其中:“两房”建设结转6282.72万元,其他检察支出结转34.26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结转0.22万元。2013年部门累积可用收入11495.96万元。

  2013年当年总支出8662.91万元,公共安全支出8223.85万元,医疗卫生支出166.36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6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71.07万元。

  结转下年2833.05万元。

  (二)部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3年当年财政拨款支出5175.11万元,均为公共预算财政拨支出。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公共安全支出4736.05万元,医疗卫生支出166.36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63,住房保障支出271.07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4084.76万元,项目支出1090.35万元。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3、上年结转:预算单位以前年度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本年度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以前年度收入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结余资金。

  4、结转下年: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

  5、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公共安全: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有关事务包括武装警察、公安、国家安全、检察、法院、司法行政、监狱、劳教、国家保密、缉私警察等。

  8、医疗卫生:反映政府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医疗卫生管理事务支出、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公共卫生、医疗保障、中医药、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等。

  9、城乡社区事务: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具体包括: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支出、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城乡社区住宅支出、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支出等。

  10、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温州市人民检察院2013年部门决算收支表.xls   点击下载

  温州市人民检察院

  2014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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