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女检察官的十年

她从参加检察工作那天起,便决心把自己的命运同胸前的这枚检徽紧紧连在一起。
她就是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副科长陈莹,1979年出生的她还算是一位年轻的检察官,自2003年参加检察工作以来,曾先后获得温州市十佳公诉人及业务答辩优秀奖、温州市首届女检察官辩论赛一等奖、温州市公诉人律师论辩赛二等奖及全市办案能手、温州市十佳起诉书制作能手、温州市十佳辩手等称号,并被列入温州市优秀公诉人才库,对于这些荣誉,她总是淡淡的一笑。而这十年来,她始终默默地奉献,热血铸检魂,始终用柔弱的双肩,担负着正义。
一名泡在卷宗堆里的女检察官
2005年11月进入公诉科工作以来,陈莹同志一直处在公诉办案一线。2008年4月,因出色的工作表现得到领导的信任被破格提拔,担任文成县检察院公诉科副科长并主持工作,成为全市最年轻的公诉科科长。2010年1月,从文成县检察院选调至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长期以来,作为基层检察院,瓯海区院面临着“案多人少”的工作局面,干警们长期超负荷工作,公诉科干警每年人均办案150余件。由于她在该区院除担任公诉科副科长一职外,还担任主诉,带领指导组里的两名女同志办案,在她的言传身教和潜移默化影响下,组里的两名女同志很快成为科室里的业务骨干。由于该两名女同志尚未被任命为助理检察员,同时刑事诉讼法修改后给公诉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特别是简易程序的出庭大大增加了公诉工作量,因此整组的出庭任务全部压在她一人肩上,在这样高强度的工作状态下,她所办理的案件数仍接近干警人均办案数,她因此也被同事笑称为“泡在卷宗堆里的女检察官”。
作为一名公诉科副科长,她承担着大量疑难复杂案件的审查起诉工作,曾先后办理温州市旧城改造指挥部周和进受贿案、温州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干详岳受贿案、省内影响较大、备受舆论关注的陈加胜合同诈骗案等。参加检察工作十余年来,陈莹同志共办理各类刑事案件500余件,一直保持着“四个无记录”,即无错案、无超时限案、无违法违纪案、无被举报或投诉案,取得了突出业绩,得到了领导和同事的充分认可。
办案中,她将“心细如针”发挥到极致
“坚持用事实、法律和证据说话”一直是她的办案准则。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中,她坚持把办案质量视为生命线,多年来,她认认真真地办好每一个案件,无一例被判无罪,维护了检察机关的良好荣誉。2010年下半年办理李某某故意伤害一案,李某某和吴某某的岳父因宅基地一事发生纠纷,后李某某与吴某某发生争执并扭打,吴某某被殴打致伤。公安机关出具的两份伤势鉴定意见,均认定被害人吴某某右耳神经性耳聋与李某某的殴打具有直接因果关系。公安机关据此以李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移送审查起诉。收案后,她认真阅卷,仔细审查证据,对公安机关出具的两份鉴定意见进行对比,表面上看李某某确实殴打了吴某某,吴某某确实有神经性耳聋的后果,但两者之间是否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却是李某某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关键。因此她一点也不马虎,通过向公安机关物证鉴定室及向上级院技术处的法医了解,神经性耳聋存在旧伤所致或被害人不配合而影响鉴定结果的可能性。为了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她向被害人调取了案发当天的病历及当面观察被害人的听力情况,仔细查看病历后,细心的她发现被害人于案发当日即前往医院就诊,但医生的病历并未记载出现“眩晕”等症状,该现象与神经性耳聋的特征并不相符。正是这一细微的发现及坚持,向领导汇报后并在领导的支持下,吴某某的伤势经过省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及浙江省人身伤害鉴定委员会两次重新鉴定,均认定被害人吴某某的神经性耳聋与李某某的殴打无直接因果关系,李某某也最终得到无罪释放。
“严格执法,狠抓办案”是检察工作的总方针,同时,办案也是衡量一名检察人员综合素质的试金石,作为一名检察官,陈莹深深懂得这一点。从她主办第一件案件开始,她就把功夫下在“准”字上,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定性关。她用自己的心血和汗水为检徽增添了光彩。
工作中,她坚持人性化办案,积极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区别对待轻微型案件与其他案件的处理,协助调解因民间邻里纠纷引发的刑事案件,特别是对待未成年人罪犯,着重予以教育感化,增强其法律意识,取得了积极的社会效果。如在办理故意伤害案时,时常有案件被害人过来咨询赔偿诉讼的法律问题,都会耐心地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状书写和赔偿诉讼事项方面给予详细的解答,为被害人顺利得到赔偿尽了一份法律职业人的微薄力量。同时做到不盲目以追诉犯罪为目的,既查清罪犯的犯罪事实,也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有的权益。
法律之外,她多了一份“恻隐之心”
检察工作难干,尤其是对女同志来说更是如此。很多人是办完案件也就好了,但她却做了很多让人难忘的事情。
2006年上半年的一天,她通知一位因烧草灰而不幸引发森林火灾的失火案的犯罪嫌疑人来谈话,通过案情了解到该犯罪嫌疑人当时七十多岁了,因家庭困难,一直没有结婚生子,以致于临老了仍孤苦无依,靠务农和政府的低保维持生计。谈完话后,当她得知老人回去的路程坐车要1个多小时,而当时老人身上只有3块钱,根本就不够支付车钱,她想都没想硬是塞给老人五十元钱,一直劝说老人收下,她才放心地让他离开。
作为一名在未成年人检察战线上工作的检察官,作为一名母亲,她像对待自己的孩子般关心爱护那些失足未成年人,在挽救这些折翼少年时,她用一颗柔弱纤细的女性之心,以一个母亲博大慈爱的胸怀,关注着、关爱着那些不小心失足的青少年。2012年12月在办理未成年人吴某某故意伤害案时,一次去看守所提审,正值寒冬腊月,而吴某某只穿着一件薄薄的毛衣,脸蛋和手都冻得通红,后通过询问得知吴某某的父母不在温州,因此无法给他送衣服御寒,而吴某某身上仅有的这件毛衣还是同监室的室友所赠送。从看守所回去之后,她的心中一直牵挂着吴某某,放弃了午休的时间,跑回家中从丈夫的衣物中挑选了几件棉衣送到了看守所才稍微放宽了心。
她不是一个“称职的妈妈”
谈起工作,她总是自信满满,神采飞扬,但每每谈起家庭,她的眼神中却多了一丝愧疚。“对工作,我无悔,对家庭,却心存愧疚”,说起儿子,她的心里总是怀有深深的歉意。由于儿子出生后体质较弱,小病经常不断。七个多月时因得了肺炎,每天要两趟上医院做雾化,为了不耽误工作,她没有向单位请一天的假,利用中午休息和晚上下班的时间,带着儿子匆匆赶往医院,做完雾化后又赶回家中,而这一赶,就是三个多月。在儿子生病的三个多月里,她没有因此要求领导少分一个案件,而是默默地承载着工作和家庭的两个重担。2011年初儿子被医院误诊为脑瘫和髋关节发育不良,而此时的她,正办理着陈某某合同诈骗案,由于该案的辩护人是全国人大代表,在开庭之前多次在网上对检察机关进行攻击,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为了维护单位的形象,她硬是忍着心中的悲痛,在连续开了七次的庭审后才带着儿子踏上了去上海求医的火车。后虽经上海医生诊断系误诊,但每每提到此事,她总觉得愧对儿子,要是儿子的病情因此被耽搁了,她觉得这一辈子都不会心安。儿子今年上幼儿园了,时常对她说的一句话就是:妈妈,其他小朋友都是妈妈过来接,而我总是站在值班室里等,你什么时候也来接我好吗?面对儿子稚嫩的脸,她不知道该如何回答儿子。由于经常办案和开庭,对于别的孩子来说放学了妈妈过来接这是最平常不过的事情,但儿子却很少享受这样的“待遇”,放学后老师打电话催她过来接孩子是家常便饭的事情,也是她觉得对孩子和家人感到内疚最多的事情。
她说:“我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女人,也想着相夫教子,孝敬父母。但我承载的不仅仅是亲情,还有打击犯罪的神圣使命。我喜欢天平,它能够公正无私,不偏不倚,维持事物应有的公平与和谐。我心中的天平,一边擎着检察事业,一边承载家庭责任,并在天平上寻求到了平衡点。”
这就是一位普通女检察官的心声,她也仅仅是千千万万女检察官中的一份子,但她却用自己瘦弱的身躯,在那个平凡而又神圣的工作岗位上默默忙碌着。面对繁重的工作,她没有被压垮;面对一系列荣誉,她没有丧失自我;面对生活的困难,她没有倒下,依然续写光辉无悔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