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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人民检察院 温州市司法局 关于人民监督员选任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8月20日 来源: 温州市人民检察院

  为加强对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的监督,促进检察机关依法公正履行检察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司发〔2021〕7号)和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浙江省司法厅《浙江省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实施细则》(浙司〔2022〕51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温州监督需求实际,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任温州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以下简称:市级人民监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任机关  

  温州市司法局负责市级人民监督员的选任管理,温州市人民检察院对市级人民监督员的选任工作予以配合协助。

  二、人民监督员职责

  人民监督员制度是人民检察院接受社会监督的一种外部监督机制,符合条件的公民通过选任程序成为人民监督员,对人民检察院的办案活动提出意见,进行监督。

  人民监督员具体职责详见《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

  三、选任名额分配

  计划在本市公开选任市级人民监督员75名。其中,市本级5名,鹿城区8名,龙湾区6名,瓯海区6名,洞头区4名,乐清市8名,瑞安市8名,永嘉县6名,文成县4名,平阳县6名,泰顺县4名,苍南县6名,龙港市4名。

  四、任职期限

  市级人民监督员每届任期五年,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市级人民监督员不得同时担任两个以上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

  五、报名条件

  (一)人民监督员应当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和扎实的群众基础,并符合以下条件:

  1.年满二十三周岁的中国公民;

  2.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应在温州市行政区域内;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身体健康;

  4.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二)下列人员不参加人民监督员选任:

  1.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

  2.监察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在职工作人员;

  3.人民陪审员;

  4.其他因工作原因不适宜参加人民监督员选任的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担任人民监督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正在受到刑事追究的;

  2.受过行政拘留等处罚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受过行政处罚的律师、公证员等法律服务工作者,或被仲裁委员会除名的;

  5.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6.在选任中弄虚作假,提供不实材料的;

  7.存在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正的。

  8.因在选任、履职过程中违法违规以及年度考核不合格等被免除人民监督员资格的,不得再次担任人民监督员。

  六、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

  2025年8月20日至9月20日(工作日上班时间)

  (二)报名方式

  1.个人自荐报名;

  2.单位和组织推荐。

  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成为人民监督员候选人。

  (三)报名地点

  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县(市、区)司法局(联系方式附后)。

  (四)报名材料

  1.报名时须提交近期一寸蓝底彩色正面证件照片2张;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现场审查后即退回)及复印件2份;

  3.学历证书原件(现场审查后即退回)及复印件2份;

  4.《人民监督员报名表》一式2份(可在报名现场领取,也可从温州市司法局门户网站http://sifa.wenzhou.gov.cn自行下载,正反双面打印)。

  5.无犯罪记录证明(①线下办理: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②线上办理:浙里办APP搜索“无犯罪记录证明”,点击“在线办理”,根据指引完成相关操作)。

  (五)其他

  1.报名市级人民监督员的人员,要求常住在温州地区,选任后能够正常履职。

  2.报名市级人民监督员的人员,选任后视为同意公开个人联系方式,便于畅通群众向人民监督员反映情况的渠道。

  七、选任程序

  (一)发布公告。在温州市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www.zjwz.jcy.gov.cn、微信公众号和温州市司法局门户网站http://sifa.wenzhou.gov.cn、微信公众号发布选任公告。

  (二)接受报名。县级司法行政机关负责接受本行政区域内人民监督员选任的具体报名工作(市本级的报名工作由鹿城区司法局负责)。

  (三)资格审查。选任机关对报名者的资格进行审查,不符合人民监督员选任条件的,取消其选任资格。

  (四)组织考察。选任机关对候选人进行考察,考察期间发现有不符合人民监督员选任条件的,取消其选任资格。

  (五)确定拟任人选。温州市司法局会同温州市人民检察院联合确定我市市级人民监督员拟任人选。

  (六)社会公示。人民监督员拟任人选名单将通过温州市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www.zjwz.jcy.gov.cn、微信公众号和温州市司法局门户网站http://sifa.wenzhou.gov.cn、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七日,公示期间发现有不符合人民监督员选任条件的,取消其选任资格。

  (七)选任公布。拟任人选经公示无异议或者经审查异议不成立的,由选任机关作出选任决定并颁发证书,当选人民监督员名单通过温州市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www.zjwz.jcy.gov.cn、微信公众号和温州市司法局门户网站http://sifa.wenzhou.gov.cn、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布。

  附件:1.人民监督员报名点联系方式

  2.人民监督员报名表 点击下载

  温州市人民检察院

  温州市司法局

  2025年8月20日

附件1

人民监督员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序号

单位

报名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1

温州市司法局

鹿城区学院中路291号(温州市司法局促进处509室)

郑杰

0577-88362975

2

鹿城区司法局

鹿城区广化街道龙瑞大厦B幢1217室(鹿城区司法局促进科)

郑冬冬

0577-88812119

3

龙湾区司法局

龙湾区行政管理中心东裙楼204室(龙湾区司法局促进科)

潘丽君

0577-86968581

4

瓯海区司法局

瓯海行政中心8号楼4层417室(瓯海区司法局促进科)

王浩伟

0577-88534496

5

洞头区司法局

洞头区北岙街道城南大道118号-120号(洞头区社会治理中心一楼调解办公室)

金建平

0577-63388927

6

乐清市司法局

乐清市乐成街道人民路2号3幢218室(乐清市司法局促进科)

陈建群

13868648382

7

瑞安市司法局

瑞安市嘉宁路7号(瑞安市司法局促进科305室)

卢淑怡

0577-65813505

8

永嘉县司法局

永嘉县南城街道永兴路276号(永嘉县司法局促进科503室)

邵晓晓

0577-67201280

9

文成县司法局

文成县大峃镇城东大道128号政务服务中心7楼716室(文成县司法局促进科)

雷鹏

13868682696

10

平阳县司法局

平阳县昆阳镇雅河路228号(平阳县司法局促进科305室)

徐丰赟

0577-63721438

11

泰顺县司法局

泰顺县罗阳镇北大街132号(泰顺县司法局促进科302室)

王彩燕

0577-67585822

12

苍南县司法局

苍南县灵溪镇体育场路61号万紫苑(苍南县司法局促进科215室)

林婷

0577-59972672

13

龙港市委政法委(司法局)

龙港市政务客厅市民诉求服务中心120室(龙港市司法局维稳调解科)

方明锵

13706628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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