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宣传月丨温州检察:五月普法有亮“典”——

从柴米油盐的日常琐碎,到生老病死的人生大事;从“小家”的家长里短,到“大家”的社会百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如同一位无声却有力的守护者,覆盖着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也正因如此,它被亲切地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
五月暖风拂过,民法典宣传月如期而至。温州检察机关迅速响应,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面启动“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系列主题宣传活动,一场场别开生面、亮点纷呈的普法盛宴在温州各地火热铺开。让我们一起来回顾一下——
普法对象:人大代表和律师代表

5月29日、30日,温州市检察院分别走访北京盈科(温州)律师事务所、浙江光正大律师事务所,并组织召开座谈会,听取人大代表和律师代表的意见建议。座谈会上,第四检察部负责人详细介绍了民事检察的监督职能,以及民法典颁布以来温州民事检察的工作情况等,希望检律双方能够加强沟通和交流,持续拓宽法律监督线索来源渠道,共同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与会人大代表、律师对检察机关主动走访的做法给予高度评价,并围绕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执行活动监督等内容积极建言献策。
普法对象:企业员工

五一前夕,鹿城区检察院走进巨一鞋业有限公司,针对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和员工法律需求,结合《民法典》、《劳动法》等法律规定,围绕劳动合同签订、劳动报酬支付、工伤赔偿、支持起诉等企业员工切身问题普及法律知识,倡导员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普法对象:单位负责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代表

5月23日,乐清市检察院开展以“典”亮生活,守护美好为主题的民法典宣传活动,邀请部分单位负责人、政协委员、律师代表走进检察院,通过报告民事检察部门工作情况、案例分享以及座谈交流等形式,宣传检察机关贯彻落实民法典的实际成效。5月29日,乐清市检察院干警走进乐清市人大代表联络总站,就民法典实施当下的执行难等问题与人大代表开展交流。
普法对象:侨胞企业家

5月28日,永嘉县检察院联合县侨联走进桥头镇“侨胞之家”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以“民法典护企·检侨同行”为主题,为侨胞企业家举办专场普法讲座。
普法对象:群众

5月12日,洞头区检察院联合多家单位开展主题为“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宣传活动,检察干警通过发放宣传图册、用案例图解等形式向群众普及民法典知识,面对面解答疑难困惑,并针对群众关心的借款纠纷、个人隐私保护等问题进行耐心宣传和解读。
普法之路,任重道远;法治之光,照亮前行。温州检察机关将以此次民法典宣传月活动为新起点,持续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不断创新普法形式、丰富普法内容,让民法典成为群众美好生活的“法治指南”,为推进法治温州建设贡献检察力量,让法治的阳光温暖千家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