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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鉴”】瓯海检察:剪断刹车油管泄愤?后果很严重!

发布时间: 2025年03月09日 来源:

温州一汽修店老板,
为了发泄私愤,
竟将他人的刹车油管剪断,
导致车辆刹车失灵,
险些酿成大祸!
近日,瓯海区检察院办理了
这样一起破坏交通工具案。

犯罪嫌疑人吴某某经营一家汽车修理店。
2024年年中的某一天,
被害人余某某到吴某某的店里维修车辆。
因维修报价问题,
双方发生口角,
余某某放弃维修驾车离开,
两人不欢而散。

8月27日凌晨1时许,
吴某某外出归来,
在经过自家楼下时,
意外发现余某某的车辆就停放于此。
吴某某本就对之前的冲突心存芥蒂,
看到余某某的车更是气不打一处来。
为了发泄愤怒,
他从自己的车上取来一把剪刀,
将余某某车辆的右前轮刹车油管一剪了之,
随后便离开现场。

次日上午,
余某某像往常一样驾驶车辆外出,
发现车辆的刹车踏板很“松”,
刹车功能几乎完全失灵,
车辆险些撞上前车。
情急之下,
他只能依靠手刹,
以一二十码的速度缓慢行驶至附近的修理店。

修理店的员工检查刹车油后,
发现油箱已空,
便加了一些油进去。
然而,刹车油却从右前轮处流了出来。
经过仔细检查,
员工才发现
原来刹车油管被人故意剪断了。
对此,余某某百思不得其解,
赶忙报了警。

经过立案侦查,
公安机关于2024年9月2日
将有重大作案嫌疑的吴某某抓获。
归案后吴某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2024年11月15日,
本案移送至瓯海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检察院经审查认为,
犯罪嫌疑人吴某某为泄愤报复,
破坏他人正在使用中的汽车,
足以使汽车发生倾覆、毁坏的危险,
尚未造成严重后果,
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一十六条,
应当以破坏交通工具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并于2024年11月25日
向瓯海区法院提起公诉。
2024年12月31日,
瓯海区法院以破坏交通工具罪
判处被告人吴某某有期徒刑3年。

检察官提醒

  破坏交通工具罪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犯罪,不仅损坏特定的交通工具本身,更有可能对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威胁。无论是否造成了严重后果,都应依法严惩。检察官在此提醒广大群众,当遇到纠纷和矛盾时,我们应通过沟通、调解、诉讼等合理合法的途径来解决问题,妥善管理自己的情绪,切勿因一时冲动而酿成严重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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