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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节丨温州检察:检护“她权益”,情暖“半边天”

发布时间: 2025年03月08日 来源:

妇女在各行各业书写着
不平凡的成就
她们以坚韧和温柔
撑起了“半边天”
近年来
温州检察机关积极探索
创新工作思路和举措
切实增强依法维护妇女合法权益
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为妇女权益保障注入检察力量
以法之名守护每一个“她”——

强化“月子中心”监管

温州市检察院

  针对月子中心产后照护行业监管失范、非法康复诊疗、食品安全隐患、从业人员资质缺失、消防安全隐患凸显等系列问题,温州市检察院部署开展专项监督,在全市推广类案监督模型,共立案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1件。同时协同相关职能部门推进新业态行业规范经营并引导行业自律,推动温州市政府确定卫健部门作为月子中心的行业主管部门。2024年9月,经温州市政府同意,温州市卫健委等八部门印发《温州市产后母婴照料服务机构管理办法》,推动行业整顿、系统治理,取得较好社会效果。

保障女职工劳动特别权益

瑞安市检察院

  瑞安市检察院针对部分用人单位在女职工劳动合同、专用设施、管理制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协同总工会推进运用“一函两书”制度保障劳动者权益,借力代表委员建议提案与检察建议双向衔接转化机制,依法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联合多部门编制防治性骚扰行为指南,由点及面推动系统整治,全力保障女职工劳动特别权益落地落实。该项工作获评中华全国总工会重点工作创新案例。

整治“医美”乱象

平阳县检察院

  针对医疗美容机构未取得相应医疗许可资质、违规开展医疗美容诊疗科目的情形,平阳县检察院开展医疗美容整治守护妇女权益公益诉讼专项行动,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卫生健康部门履行监管职责,全面开展行业治理,依法取缔非法行医场所12处,并联动加强生活美容场所和医疗美容机构的日常监管,有效遏制医疗美容“无照上岗”,有力保护妇女权益。

纠正性别歧视

苍南县检察院

  苍南县检察院针对网络招聘中出现“仅限男性”“男性优先”等性别歧视的情况,依法发出检察建议,建议行政机关依法充分履职,采取有力措施规范辖区用人单位招聘工作,健全网站招聘监管机制,建立常态化协作配合机制,并推动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台《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涉及妇女权益保护法部分)》,进一步消除性别歧视,保障妇女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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