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鉴”】瓯海检察:警惕“订单式”盗窃行为
发布时间: 2025年02月16日
来源:
温州一男子
看到路边停放的电动车,
直接拍照挂到二手平台上出售。
一有人下单,
男子便当场把车偷走,
这是什么奇葩操作?
近日,温州市瓯海区检察院
就办理了这样一起盗窃案。

2024年10月17日凌晨,
犯罪嫌疑人李某
在路上寻觅未上锁的电动车,
想要偷来卖钱。
然而他转了半天,
却一无所获,
只能悻悻地把一辆电动车上的外卖头盔偷走。
10月19日凌晨,
不死心的李某再次四处转悠,
终于在路边发现了一辆未上锁的黑色电动车。
李某灵机一动,
把电动车拍照挂到了二手平台上,
不久果然有人出价——
这辆在路边“偶遇”的电动车(价值1838元),
就这么“水灵灵”地
被李某以1000元的价格卖掉了。

李某发现这样的“精准偷盗”效率很高,
于是10月21日晚上19时许,
他又故技重施,
将发现的一辆黑色电动车和一辆白色电动车
拍照挂到网上出售。

可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李某还在路口等待现场交易时,
公安机关便将其当场抓获。
2024年12月13日,
经瓯海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瓯海区法院以盗窃罪判处
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八个月,
并处罚金2000元。
检察官提醒,
这种“订单式”盗窃行为,
既侵犯他人的财产权益,
也破坏正常的市场秩序,
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也请广大群众引以为戒,
提高防盗意识,
保护好自己的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