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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07日 来源:

  4月7日下午,市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集中学习《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交流认识体会,凝聚工作合力。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柴峥涛主持会议并讲话。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王盛,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潘光林作中心发言,第二、五检察部负责人作交流发言。其他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领导班子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及内设部门负责人等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要深化认识,全面准确把握《条例》出台的重要意义及其蕴含的实践要义。进一步提高站位,从国之大者、省之要事、市之大局的高度,深入学习领会《条例》出台的时代背景和重要意义,准确把握蕴含其间的实践要义,切实把宣传贯彻《条例》作为当前检察机关主动融入中心工作、服务保障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深入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的重要抓手,立足监督主责主业,充分履行检察职能,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依法维护经济秩序、稳定社会预期、提振发展信心,为温州全力建设更具活力的“千年商港、幸福温州”、打造全省高质量发展第三极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会议强调,要强化担当,以更高质效检察履职服务保障温州营商环境最优市建设。要把学习贯彻《条例》贯穿检察履职全过程各方面,统筹落实最高检“检察护企”专项行动、省检察院“法治安商护企”十大专项行动、市委“强城行动”等部署,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更深融入中心大局,更实依法能动履职,重点抓好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优化提升企检服务中心效能,联动推进数据资源检察室建设,强化涉企案件“四大检察”法律监督,深化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健全检察办案保护创新创业容错机制,以更实检察担当助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发展环境。

  会议要求,要细化举措,进一步提升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履职能力水平。要把优化营商环境和贯彻省委“三支队伍”建设部署要求结合起来,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履职导向,深入实施“强基补短提升”行动,结合案件质量提升年行动,持续深化队伍专业化建设,不断提升高质效履职、高水平服务的能力水平。强化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作,畅通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司法救济渠道,加大以案释法和法治宣传力度,精准对接企业司法需求,努力提升检察机关贯彻落实《条例》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请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着力构建亲清检企关系,积极引导检察干警在助企服务中担当作为、能动履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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