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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高峰:把握时代脉动 强化数字赋能 以数字检察助力“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发布时间: 2024年03月27日 来源:

  把握时代脉动 强化数字赋能

  以数字检察助力“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高峰

  苍南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最高检应勇检察长指出,“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实现办案质量、效率与公平正义的有机统一。”数字检察战略是法律监督手段的新革命,是提高法律监督能力的重要依托。检察机关要顺应数字时代发展趋势,真正将“业务主导、数据整合、技术支撑、重在应用”的数字检察工作机制运用到具体检察实践中,推动数字赋能监督、监督促进治理,从而更好服务中国式现代化。

  一、融入数字政府建设,以检察之为顺应时代之势

  党的二十大报告作出加快建设数字中国的重要部署。数字检察是数字中国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根本是赋能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指出,“对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依法履职或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产生的公共数据,加强汇聚共享和开放开发,强化统筹授权使用和管理,推进互联互通,打破‘数据孤岛’。”当前,数据已然成为新型生产要素,面对数字中国、数字政府的浪潮,检察机关应当顺势而为,既要关注自身数据的生产要素化,深挖检察系统的数据“富矿”,实现“业务数据化”,更要主动融入地方数字政府建设和法治信息化工程,打造横向数据共享交流平台,实现数据快速流转和融合,加强“数据业务化”,产生监督和治理合力。苍南县检察院积极融入县委中心工作和数字政府建设,2023年10月建成执法司法大数据智能分析预警平台,有效打通横向信息共享,在坚持“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原则下汇集23家单位执法数据,搭建串通投标立案监督、“蓝碳司法”数字交易、困难群体精准救助等15个监督算法、模型,3个月内产生有效线索近320条,协助高质效办理成案38件,在数字赋能监督上取得实战实效。

  二、发挥数字办案优势,以数字之力提升监督之质

  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深刻改变着生产、生活和社会治理方式,也深刻改变了检察机关办案方式,尤其当检察机关融入了数字政府建设,政府的运行和管理方式必然对检察机关产生深刻的影响,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必须跟得上政府运行和管理的节奏,这就要求我们要在以数字检察激发高质效法律监督履职内在动能上更加积极有为。如面对政府“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所建立起来的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新体制,检察机关必须持续深化“数字赋能监督,监督促进治理”的法律监督模式,一方面,推进检察一体化机制建设,把握“融合发展、一体履职”这一要点,通过以审查、调查、侦查“三查融合”思维和方法贯通“四大检察”,实现法律监督方式的全局性重塑。另一方面,要贯通行政执法监督和检察监督,通过建立健全数据共享、行刑衔接、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联动机制,提升内外监督合力。同时,要牢固树立业务部门“出题”,数字检察建设“答题”的思路,让数字检察做到有的放矢,能在科学有序的轨道上平稳运行。要发挥业务部门主导作用,从案件办理中发现监督切口,分析监督路径,指导技术部门运用算法、建模等技术手段链接数据要素,进一步释放数据潜能,提升法律监督质效。

  三、推动数字赋能监督,以检察之智助力社会之治

  “万物皆数”时代既给国家治理带来严峻挑战,也为治理能力突破提供重要契机。数字检察的成效如何,检察机关是否做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最终都要放在国家治理大局中去评价。检察机关要落实“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要求,在融入数字政府建设中找准服务中心大局的切入点,聚焦事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民生民利的重点难点构建法律监督数字模型,发现案件背后的深层次问题,从法律监督重大个案突破和类案监督中,唤醒和盘活相关数据,推动行政机关、主管部门诉源治理、系统治理,让数字办案真正成为检察机关深度参与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的利器。检察机关在能动履职中,要把准履职边界,切实做到履职不缺位、能动不越位,要多向党委报告,争取支持。苍南县检察院聚焦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在县委领导下建成“行政执法一类事”数字监督平台,在全县16个涉企行政执法单位和9个赋权乡镇全面启用,覆盖15.2万家企业主体信息,实现涉企行政执法全流程线上留痕监管,通过平台预警的334条信息,核实出未公开行政处罚结果、企业信用待修复等74条线索,通过向法院制发检察建议帮助22家企业移出失信名单,取得初步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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