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您当前的位置 : 温州检察网  ->  队伍建设  -> 正文队伍建设

“检”影芳华丨因为有你,“检”上添花——

发布时间: 2024年03月08日 来源:

  莫道女儿娇,巾帼亦担当。面对纷繁复杂的大案重案,她们果断而细腻,善良又刚毅。当温柔的女性与严肃的检察官身份碰撞重合时,会迸发出怎么的火花?请看温州检察这些“乘风破浪”的优秀女检察官办案事迹——

  全国十佳公诉人

  ▲乐清市检察院柳市检察室副主任

  南俏俏

  十年从检路,南俏俏始终坚持高质效能动履职,胸怀“国之大者”,心系群众急难愁盼,在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中主动担当作为,荣获“最美温州人·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践行“如我在诉”,寻求履职办案“最优解”。扎根刑检一线,先后办理刑事案件800余起,承办“境外杀猪盘”电信网络诈骗案、涉黑恶性质组织犯罪等疑难案件。积极开展法律监督,参与社会治理。例如,在办理一起假冒注册商标团伙案中,帮助被害企业挽回损失310万元;成功立案监督漏犯邱某某等人;制发检察建议,带动温州鞋革行业整体规范化运营。细悟“枫桥经验”,探索源头预防化解风险。坚持将新时代“枫桥经验”融入履职全过程,牵头成立温州北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联盟,带领所在团队获评省知识产权保护成绩突出集体;创新出台全省首部电气行业合规指引,开发“电气行业知识产权合规预警平台”,向118家企业提供法治体检,提出修复建议615条,由此组成的“三融合”解纷工作法入选全省新时代“枫桥式工作法”。笃守“上下求索”,夯实基础,反哺实践。坚持在理论学习中夯实基础,在业务竞赛中淬炼能力。先后获评浙江省侦查监督办案标兵、浙江省优秀公诉人、浙江省检律控辩赛优秀辩手,并于2023年11月获评“全国十佳公诉人”。其在工作之余积极撰写理论调研文章,多篇论文发表于《中国检察官》等学术杂志,参与撰写的刑法理论专著《不作为犯理论的新展开》已正式出版。

  全国公益诉讼检察业务标兵

  ▲温州市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副主任

  李欢欢

  从检8年,李欢欢始终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的工作理念,奋斗在办案一线,荣获全省政法系统先进个人、全省行政检察业务标兵和公益诉讼检察业务能手称号,荣记个人二等功1次,个人三等功2次。深耕办案主责主业,服务党委中心工作。把检察公益诉讼作为服务保障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的切入点,共参与审查办理各类案件430余件。其中,参与办理的温州市飞云江流域“三无”船舶安全隐患整治系列案有效凝聚公益司法保护合力,推动跨区域生态环境治理协作,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精品案例、全省安全生产领域公益保护典型案例。参与办理的督促整治景区违规收集人脸信息行政公益诉讼案被省检察院挂牌督办,推动人脸识别技术在智慧景区建设中的合法合理应用,充分保障个人信息安全和数据安全。刻苦钻研顽强拼搏,扎实提高监督水平。通过备赛系统复习梳理了检察业务理论体系和实务做法,主动研究疑难复杂问题的解决思路,获得第一届全国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业务竞赛标兵称号。结合理论和实践开展课题研究,不断培树严谨的法治思维,执笔的行政公益诉讼起诉裁量、野生动物保护民事公益诉讼课题获得最高检和省检察院研究成果荣誉奖项。积极稳妥能动履职,主动融入社会治理。围绕妇女权益保障领域,积极通过法治宣讲、主题沙龙交流等形式加强广大妇女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针对办案中发现的耕地保护、应急救护等领域问题漏洞,通过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问题对策信息等方式推动法律监督与社会治理融合发展,持续激发公益诉讼工作新的活力。

  全省政法系统先进个人

  ▲瑞安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

  阮晓静

  从检15年,阮晓静先后获评“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优秀辅导员”、“最美温州人·三八红旗手”、温州市第四届“最美平安妈妈”、“最美温州人·最美检察人”、温州市检察机关优秀公诉人、温州市优秀检察官,荣记个人三等功2次。力求精准办案有“深度”,三年三个温州市级观摩庭,成功抗诉7件7人、追诉漏犯13件13人且其中1人被判处无期徒刑,经办的7起案件分别获评省级和温州市级精品、典型案例。在未成年人检察部任职期间,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社会治理问题,打造“睿童”未成年人一件事平台,做到涉未权益保护全领域覆盖,实现在一个平台上完成线索流转、部门反馈、跟踪监督的“点对点”全流程工作模式,联动推进未成年人犯罪治理工作。力求司法保护有“温度”,建立适合瑞安本地实际情况的侵害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制度,在全国率先签署“基层版合作备忘录”,联合出台“女童保护”公益团队协作机制,并联合法院、公安等单位出台家庭教育指导协作机制,先后被学习强国、新华网、人民网等国家级、省级媒体点赞报道。将办理的真实案例汇编成普法读物《检察官:少年,你应该知道的法律那些事儿》在全国出版发行,参与撰写最高检主编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律全书》,实现优质法治资源的跨区域辐射共享。力求优化营商环境有“力度”,联动六县市法院、公安、市场监管部门出台知识产权跨区域协作办法,全力构建温州南片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会同市科技局签订《关于瑞安科技大市场司法服务和保障合作备忘录》,为科创服务平台依法有序交易提供法治保障。联合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打造“合规一件事”应用,嵌入浙里办“企业合规通”,搭建线上法治体检平台,在塘下镇、仙降街道、汽摩配行业协会成立企检服务中心,为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法治服务。

  全省优秀办案检察官

  ▲温州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

  潘春娟

  从2007年进入检察系统以来,潘春娟始终深耕办案一线,成功追诉漏犯17人,其中7人被判处无期徒刑、3人被判处15年有期徒刑,2023年又起诉4名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的漏犯。个人先后荣记二等功、三等功各2次。潘春娟以韧心践公正,在办理幸某等人贩毒案时,主动引导侦查取证,完善固定证据,最终幸某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追诉的5名漏犯被判处无期徒刑等不等刑罚,该案获评2021年浙江十大禁毒案件,央视《天网》等栏目对其进行了专门报道。在办理田某某故意杀人案时,面对被告人的“零口供”,积极开展补充侦查,挖掘关键证据,精心打磨“三纲一书”,巧妙进行讯问和质证,促使被告人当庭部分认罪。省检察院对该案组织全省庭审观摩活动,观摩人员对潘春娟的庭审表现予以高度肯定。以耐心显温情,在办理外卖小哥郝某交通肇事一案时,在得知郝某一方因家庭困难无法足额赔偿时,多次联系郝某的餐厅老板,协调其适度提高赔偿金额,并尝试通过赔偿保证金的适用,促使双方达成和解。以匠心还真相,通过审查判决书发现2起贩毒案件因遗漏犯罪事实使得被告人重罪轻判,指导公安押回重审,最终被告人被判处无期徒刑。参与推进蓝光专项行动,推动全市立案监督34人。注重个案总结,摸索出突破毒品犯罪案件毒资被现金支取后无法直接追踪毒资与贩毒者关联的取证难点方法,在温州公安进行推广,成功突破了数件疑难案件。

  全省优秀办案检察官

  ▲温州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

  张素蓉

  从检15年,张素蓉先后荣获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平安浙江建设先进个人、温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先进个人,入选温州市政法系统先进典型人物库,荣记个人嘉奖2次。在依法办案中践行司法为民,办理的陈某某等多人聚众斗殴案,在依法严惩罪犯的同时,为被害人家属积极争取赔偿,获赠“清正廉洁、执法为民”锦旗。办理的李某某等人非法拘禁刑事申诉案,秉持“小案不小看”理念,研究调解方案,沟通化解矛盾,促使当事人息诉罢访,有效修复社会关系,该案获评温州检察机关精品案例。办理的黄某兆等人诈骗二审抗诉案,建立主犯逃匿的电信网络集团诈骗案件的涉案财物处理规则,案件成功改判并追缴涉案赃款、赃物1870万余元。在成果转化中提升检察贡献度,总结提炼温州扫黑除恶工作经验,形成《强化“打财断血”工作力度铲除黑恶犯罪经济土壤》等经验材料,被省检察院转发。结合跨境网络裸聊敲诈案件的办理心得,撰写调研文章,被《中国检察官》刊发,并获评全省检察机关优秀专题调研成果二等奖。指导办理并撰写的洪某某等人敲诈勒索案成为最高检依法惩治涉网络黑恶犯罪四件典型案例之一。在数字监督中助力社会治理,开展全市交通安全执法不当数字监督,以制发检察建议促进道路交通领域执法规范化,获评全市优秀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指导基层开展消费券惠民补贴数字监督,立案监督7件,并制发检察建议,守护国有资产安全,促进规范使用公益基金。参与医保诈骗数字检察监督工作,与案管部门协同建立多个监督模型,并向公安机关移送线索,均已立案侦查。

关于本站 | 常见问题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