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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述温检“枫”景丨叶依妮:求真务实 锐意进取 全力打造数据资源检察先行示范点

发布时间: 2024年03月02日 来源:

  讲述人:叶依妮

  以“数安”促“人安”,“枫”景这边独好。下面将向大家展示的是全省首批“枫桥式检察室”之一——由温州市检察院与瓯海区检察院两级联动、倾力打造的全国首个数据资源检察室。在讲述之前,我想和大家分享一个数字——163万亿。根据预测,2025年全球数据量将达到163万亿GB,这是一个多么庞大的数据蓝海。尽管目前我国数据资产市场潜在总规模已达数十万亿元,但开发利用率却不到1%。“不敢共享、不会共享、不愿共享”是当下制约数字产业发展的核心问题。

  2023年5月,为了在数字经济浪潮中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护航数据要素产业有序发展,在上级院的重视下,我院获省编办批准,在梧田检察室增挂数据资源检察室牌子,成为全国首个致力于数据产业司法保护的检察室。经过八个多月的探索,我们走出了一条符合新时期检察职能定位、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富有创新举措改革成效的检察新路。下面,我将从四个方面向大家展示我们的数据资源检察室。

  优化职能,打造特色鲜明的专业化办案团队。在原有专门办理知识产权案件的基础上,我们将电诈、掩隐、帮信、侵公等案件类型纳入数据资源检察室业务范围,组建了“数据网络检察”和“知识产权检察”两个专业化办案团队。随后,研究制定《梧田检察室与内设科室业务衔接办法》,进一步推行涉医疗、涉高教案件要素管辖机制,设置了“综合履职检察官”,形成了“专案办理、专人监督、专项治理、专业研究”的“四专四融”机制,在我院构建起普通刑事案件、重大刑事案件、新类型刑事案件“三足鼎立”的架构体系。

  敢于创新,做实综合履职高质效办案。以办理刘某侵犯亚运著作权案件为契机,经省检察院审核同意,向某大型电子商务平台制发《检察建议书》,提出修改平台运营规则、预防平台内经营者犯罪等五点检察建议,首次尝试由基层检察院向大型电子商务平台制发检察建议。该集团专题邀请数据资源检察室参加亚运知识产权保护座谈会,提出整改方案,并与我院建立常态化工作协作和通报机制。

  依托公益诉讼职能,对区住建局等部门制发行政公益诉前检察建议,移送并协调行政机关对房产经纪人徐某作出行政处罚,成为全省首例房产经纪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行政处罚案件,激活了部门规章中的“僵尸”条款,建立起公民个人信息全方位“保护网”。我院办理的杨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获评全省打造新时代“枫桥式检察室”典型案例。

  善同共治,推动数据资源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通过对50余件家居从业人员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展开剖析,我们向温州市房地产行业协会等四大行业协会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同时引导辖区内相关企业制定《企业内部数据管理规定》《个人信息涉罪风险提示单》等内控流程,构建“个人自律、企业管理、行业引导”的公民个人信息社会保护机制。

  针对家居从业人员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多发的现状,我们借鉴“滴滴”隐私拨号技术,创新“商业隐私拨号”解决方案。数据龙头企业每日互动上门专题探讨数据产品框架设计和防止骚扰式电话营销规则,并立项开发“基于数安港监管的营销外呼”数据产品,有效避免数量庞大的电话营销人员涉罪风险,推动传统商业营销迭代升级。这些做法相继被《人民网》《法治日报》等媒体报道。

  专注合规,全面服务保障数据领域营商环境。建立检察长和“数安港”重点骨干企业挂钩联系机制,先后走访中国电子、国数联仁等骨干企业,听取企业法治需求,做好对企服务工作。同时建立数安港企业专家参与检察工作机制,邀请浙江省大数据联合计算中心技术与合规专家参与个人信息保护检察听证会、座谈会、报告会,全面深化检企合作。此外,还编写了《数据安全合规案例选编》,并与法院联合出台办案工作指引,开展事前合规,优化营商环境。

  除此之外,我们还致力于通过顶层设计解决数据领域合规问题。针对数据企业“不敢、不会、不愿”共享的难题,我们专题邀请在温全国人大代表考察调研数据资源检察室,提出了修改《个人信息保护法》七点建议供全国人大代表作为法律议案参考。今年1月,中央部委联合调研组来温考察数安港,我们又提出了“匿名化”中添加“一般”不能复原的界定方案,受到调研组特别关注。我们的数据资源检察工作被写入省检察院年度工作报告,并在“图解检察工作”精华版中作了重点描述。

  志无休者,虽难必易;行不止者,虽远必臻。在新的一年里,瓯海区检察院将继续拥抱新科技、探索新领域,树立全员数据检察思维,培养数据检察人才,在“数据资源检察室”基础上尝试建设“法律监督大数据中心”,在要素融合中深挖数据应用实效,在人工智能新时代下提升法律监督新质生产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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