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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陈锋:以高质效办案加快推进平阳检察工作现代化

发布时间: 2024年02月27日 来源:

  以高质效办案

  加快推进平阳检察工作现代化

  陈锋

  平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对司法公正的原则性、基础性要求。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这一目标要求在检察工作中的具体化,也是检察工作理念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持续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检察履职办案基本价值追求,才能加快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

  一、端正高质效办案理念,运用法治力量更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重在“高质效”。高质效意味着要有“国之大者”的全局意识和战略眼光、一以贯之的人民立场和一如既往的责任担当,服务中国式现代化这个最大的政治,打造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检察视窗。一是坚持为大局服务。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决严惩电信网络诈骗、危害食品安全等侵害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犯罪,对轻微犯罪、主观恶性不大的犯罪,构建治罪与治理并重的轻罪治理体系。以高质量司法推动高质量发展,聚焦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持续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强化对科技创新成果保护,打击民营企业内部贪腐和商业贿赂犯罪,切实维护经济秩序、提振市场信心。二是坚持为人民司法。加强民生司法保障,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聚焦教育医疗、养老社保、新业态涉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加强对侵害民生民利违法行为的依法打击和法律监督,发挥民事支持起诉、惩罚性赔偿公益诉讼、司法救助等检察职能,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如我在诉”的理念,在检察办案各环节推进矛盾纠纷法治化实质性化解,打造特色检调对接工作室,促进涉法涉诉信访源头治理、系统治理。三是坚持为法治担当。深刻领悟法治精神,正确运用检察裁量权,运用好认罪认罚从宽、企业合规考察、行刑反向衔接等制度,努力在法律框架内寻求公平正义的“最大公约数”,减少社会对立面、增进社会和谐稳定因素。认真做好“后半篇文章”,稳妥推进“个案办理-类案监督-社会治理”模式,用好检察办案资源去促进行业、社会弥补管理中的一些漏洞、缺失,实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

  二、完善高质效办案机制,做到检察办案质量、效率、效果有机统一于公平正义

  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成在“办好”。“办好”意味着充分运用好法律监督手段将“质量好”“效率高”“效果佳”的检察办案统一于“看得见”“感受到”“可评价”的公平正义,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一是完善案件审查处理机制。这是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关键。要坚持在审查中监督、在监督中审查,更加注重从审查环节发现纠正执法司法中存在的深层次违法问题,切实增强办案亲历性,充分运用自行补充侦查权和调查核实权。要把“三个善于”融入案件处理之中,善于从法律条文中深刻领悟法治精神、善于从纷繁复杂的法律事实中准确把握实质法律关系、善于统筹法理情的有机统一,把握好案件处理的时、度、效。二是构建依法综合履职机制。综合履职的首要之义,是在检察履职过程中要注重整体办案效果,客观上要求各项检察职能协调互补,统筹联动发力。立足当地区域特点,在未成年人保护领域之外,构建老年人保护、环境资源、海洋资源等领域综合履职办案机制,把各项检察职能真正融合在一起,“四大检察”一体发力,实现全方位司法保护。依法惩治“一老一小”等刑事犯罪,注重犯罪预防与治理,通过积极构建民事行政诉讼多元化监督格局、民事支持起诉、公益诉讼等手段,提供强有力司法保障。三是规范监督办案方式机制。监督办案高质效,需要监督办案方式完善创新。依法用好自行补充侦查和退回补充侦查、用足用好调查核实权,以亲历性保障准确性、实效性,以法律事实最大限度地还原客观真实。规范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强化对重大监督事项的跟进监督、接续监督,提升法律监督规范化水平。深入实施数字检察战略,数字检察战略是法律监督手段的革命,要推进数字专项监督实战实效更突破、场景应用集成贯通更有力、社会治理现代化更深入,推动形成智慧治理驱动力、撬动力、变革力。

  三、强化高质效办案管理,既要向办案要质效也要向管理要质效

  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难在“每一个”。加强“每一个”个案管理,意味着把检察业务管理贯穿案件办理的全过程、各环节,运用个案过程管理、结果评判的方式强化检察内部制约监督,以高质效管好每一个案件助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一是科学运用业务评价体系。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充分发挥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作用,突出分析研判、掌握动态、把握趋势、查找问题、研提对策、改进工作的功能,以高水平管理促进高质效办案。要准确把握评价指标价值导向,全面落实业务数据分析研判会商制度,把评价指标宏观管理和案件质量评查等微观管理相结合,科学指导和评价案件质量。二是强化检察业务过程管理。改变“检察业务管理是案管部门一家的事”错误观念,强化检察业务管理主体意识,明确检察长、检察委员会、科室负责人、检察官等承担的业务管理责任,实现寓管理于办案、边办案边管理、以管理促办案。严格落实检察业务过程管理,以“月通报”“季研判”“比拼晾晒”等形式动态督促、跟进督导检察业务指标和评价指标,切实将“有质量的数量”和“有数量的质量”统筹在更加注重质量上面,促进提升法律监督整体质效。三是建立管理结果运用机制。坚持问题导向,针对业务管理中发现的检察监督办案普遍性问题,建立健全规范办案的长效机制,注重个案问题整改,推动类案治理和预防。加强业务管理与落实司法责任制结合,一体强化正向激励和反向约束,实现检察履职保障和追责惩戒并举。强化检察业务管理结果转化,统筹业务评价体系和检察人员考核机制,一体加强“案”的管理和“人”的管理,实现检察办案质效和履职能力水平的双向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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