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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成绩突出基层院丨永嘉检察:砥砺检察担当 服务发展大局

发布时间: 2024年02月13日 来源:

  2023年,永嘉县检察院依法能动履职、创新发展,4项案事例被最高检推广,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位居全市前列,综合绩效考核列同类院第一,荣获全省成绩突出的基层检察院,荣获省高质量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第三批最佳实践、浙江省新时代“枫桥式工作法”等省市级以上荣誉表彰36项。

  政治统领,锻造永检铁军

  院党组坚持把主题教育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开展集中学习、集中研讨25次,大兴调查研究之风,主题教育成果转化为长效机制6项。党组带头开展自我监督,以“八个带头”全面要求自身,深入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以党建为引领,打造“党旗红”引领“检察蓝”、党建业务相融合的新时代法律监督实践中心。开展“永检擂台·四比四争”、励新大学堂等活动;推进“检察官教检察官”导师结对传帮带活动,综合施策提升队伍素能。

  能动履职,精准服务发展

  落实平安护航亚运会亚残运会各项要求,依法惩治危害社会稳定、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各类犯罪,批捕331件401人,起诉1045件1451人。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严厉打击涉黑恶犯罪3件4人。依法惩治涉众型金融犯罪,精准打击瞿某非法集资诈骗4.2亿元案件。会同26家行政单位在我县五大支柱行业协(商)会建立“企检服务中心”,提供针对性法治咨询。落实涉民营企业刑事诉讼“挂案”清理工作,保持“挂案”动态清零。开展招投标领域专项监督,助推围标串标乱象治理。依法惩治“食药”安全领域犯罪,起诉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假药劣药等犯罪10件29人。加大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制发力度,联合相关部门形成长效机制7项,有效推动诉源治理。以高质量听证推进矛盾纠纷化解,检察听证项目获评省高质量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第三批最佳实践,工作方法入选全省新时代“枫桥式工作法”。

  提质增效,深化法律监督

  坚持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全年共计1702件认罪认罚案件,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1220人。深化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运行,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立案监督判有期徒刑以上22人,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不捕42人、不诉17人。强化刑事审判监督,提出刑事抗诉7件。办理民事监督案件17件,联合法院化解一起僵持20余年的借贷纠纷案。开展公积金、拆迁安置、信用惩戒等领域民事执行专项监督,帮助债权人追回执行财产150万元。围绕行政非诉执行、审判活动监督等领域,提出监督意见34件。推进行刑反向衔接,率全市之先出台《关于加强不起诉案件行政处罚的意见》,工作经验被最高检推广。凝聚公益保护合力,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9件。推动楠溪江、瓯江一体化治理。加强英烈权益保护,办理的永嘉县督促保护散葬烈士墓行政公益诉讼系列案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

  2024年,永嘉县检察院将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以崭新的姿态、过硬的作风、务实的态度,不断开创永嘉检察事业发展新局面,为推动永嘉现代化发展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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