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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欢欢:我与公益保护的故事,要从大学说起……

发布时间: 2023年06月19日 来源:

  庄子曾说:“人生天地之间,若白驹之过隙,忽然而已。”2015年,我结束了高校行政工作回归法律专业领域,光荣地成为温州市检察院的一名新兵。从检九年的时光飞速流逝,最初的幻想与期盼,现在已逐渐揭晓——正是职责使命,让我力争成为人民美好生活的守护者,做一个知敬畏、勇担当、有温度的新时代检察人。

  从一个梦想开始

  大学期间,我与公益保护结缘。入学不久,我便申请进入了环保社团。身边同学和志愿者们对于保护大自然生态、生物多样性稳定做了不少努力,“保护公益,责任在肩”的声音时不时萦绕在我的耳畔。耳濡目染之下,我的生活理念和环保意识发生了转变。

  随着2017年检察公益诉讼制度的正式确立,同年我进入了公益诉讼检察部门,与心中的绿色梦想再次相遇,开启了公益诉讼检察履职生涯。5年多来,我交出了“办理审查各类行政监督和公益诉讼案件350余件”的成绩单——数字的背后,是主动学习研究公益诉讼领域专业知识,扎实做好案件办理和审查工作,努力做到细致全面,认真调查核实各项证据,仔细研究法律适用问题,并指导基层院补充有关证据、纠正法律适用错误、做好后续跟进监督工作。

  通过办案,我也实实在在感受到了检察机关作为“公共利益代表”的神圣职责,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用心用情守护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

  从一个“大水缸”开始

  飞云江是600万温州人的“大水缸”。“大水缸”的生态周全,关乎民生民利。近年来,因飞云江流域大量“三无”船舶进行非法捕捞和非法载客,致使流域生态环境和饮用水源遭受污染。

  收到该线索后,我们当即牵头成立专案组,召集瑞安、文成、泰顺三地检察院会同相关单位就飞云江流域“三无”船舶清理整顿工作开展实地调查取证及“联合会诊”——

  我们沿着珊溪水库现场排查“三无”船舶,利用市珊管办“数字珊溪智慧监管”系统智能抓取违法违规行为及发生地点图像,并运用无人机航拍、现场勘验、水样检测等方式,固定事实证据。2021年8月,我们向相关部门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督促依法处置“三无”船舶,加强水源保护。

  去疤抚痕,还飞云江一片原生态。在我们的推动下,“三无”船舶治理工作纳入市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市安委会牵头召开飞云江流域“三无”船舶专项整治协调会,市海事局联合文成、泰顺等地有关部门开展联合巡查,瑞安、文成、泰顺开展跨区域生态环境联合整治……

  整治工作成效初显。瑞安、文成、泰顺三地船主先后自动清理“三无”船舶30余艘,三地监管部门对未经审批备案许可下水通航的船舶强制拖离、扣押40余艘。

  在此基础上,我们集中办理了飞云江流域行政公益诉讼和民事公益诉讼案件31件,非法采砂、非法捕捞得到有效遏止,污水直排取得、侵占水域、燃油污染得到有效治理……在全省守护“美丽河湖”专项行动中贡献了明显的工作成效。

  从一条举报线索开始

  互联网、大数据时代的新业态、新生活,在带来商机和便利的同时,也伴随着监管和维权的困难。“谁动了我的个人信息”,成了很多人的烦恼和不安。

  2021年12月,有一条举报线索引起了我们的关注:温州某景区在联票购票过程中未充分告知游客人脸采集事项,未及时删除人脸信息数据,对游客人脸信息管理也存在较大漏洞,导致人脸敏感信息存在安全隐患,损害不特定多数游客的合法权益。

  经线索研判后,我们组成了市县两级公益诉讼检察人员及检察专业技术人员等在内的办案组,先后多次调取相关书证、询问相关人员并通过电子勘验检查、录音录像等手段,对该景区的人脸识别系统情况开展调查取证,查明了多个具体违法点。

  2022年5月,我们召集相关职能部门及景区运营企业举行诉前磋商,并邀请“益心为公”专家志愿者参会,就违法事实和整改意见达成共识。随后,相关部门迅速督促景区运营企业开展整改。

  很快,我们就组织技术力量赴现场开展技术勘验复核,核实景区是否已彻底删除前期违规采集存储的人脸数据,是否建立个人信息管理制度和安全防护系统;并以此为切入点,督促相关部门建立对各大景区人脸信息收集管理行为的长效监管机制。

  如何由点及面多方联动,织牢公民个人信息安全“防护网”?聚焦个人信息处理的收集、使用、提供、公开等环节,我们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个人信息保护专项办案活动,共办理行政公益诉讼和民事公益诉讼案件81件,涉案金额达1200余万元,通过构建多方参与、共治共享的公益保护检察模式,努力保障个人信息安全和数据安全。

  从一个新起点开始

  今年5月,我有幸参加了全国公益诉讼检察业务竞赛。最高检通过设置颇具挑战性的试题,从线索立案调查、审查、案件汇报、出庭以及热点问题等不同角度全方位考察我们的业务素养和专业水平,贯穿了实务工作的全流程,对检察官的证据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理论研究等能力提出了很高的要求。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此次备战过程中,领导同事的关心帮助以及毫无保留的倾囊相授,让我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系统性复习,并梳理公益诉讼检察知识的理论体系和实务做法,也让我打开了疑难复杂问题的解决思路,弥补知识盲区,培树严谨的法治思维,丰富办案经验,在精雕细琢中不断提升自身的业务水平。3天高强度的比赛,我有幸获评“第一届全国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业务竞赛标兵”称号,这既是对过去五年学习工作的肯定,更是全新征程的起点。

  经过此次备赛,我更加充分理解了检察公益诉讼特有的制度定位和功能价值。今后,我将始终保持对检察工作的忠诚与热爱,主动顺应时代发展新形势、国家治理新要求和人民群众新期待,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扎实履职、拼搏奉献,力争为检察事业做出更多贡献。

  李欢欢简介:

  获评第一届全国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业务竞赛业务标兵、第一届全省检察机关行政检察业务竞赛标兵、第一届全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业务竞赛能手称号,多次获得优秀公务员、优秀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荣立个人三等功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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