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您当前的位置 : 温州检察网  ->  检察手机报  -> 正文检察手机报

《温州检察手机报》2023年第5期

发布时间: 2023年04月14日 来源:

  [温检要闻]

  ■“精准画像”!温州检察奋进2023重点工作

  在前期直面基层一线检察干警,充分剖析、精准把脉各条线工作的基础上,3月9日-10日,市检察院组织召开重点工作汇报会,听取各内设部门2023年度工作目标和重点工作推进落实举措。本次会议以打造检察工作现代化市域实践成果为目标导向,采取各部门、条线单独汇报、面对面分别指导的方式,量化目标任务、实化落实举措、细化时间节点,为温州检察奋进2023各项重点工作“精准画像”。

  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柴峥涛表示,各部门要以“等不得”的责任感、“慢不得”的危机感、“坐不住”的紧迫感,以踏石留印的精神状态和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按照“创新深化、改革攻坚、开放提升”的路径和方法,谋划推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点工作项目,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

  ■市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传达贯彻全国两会精神

  3月16日,市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期间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两会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举措。会议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期间的重要讲话和全国两会精神。要把握任务要求,坚定扛起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的时代使命。要自觉接受监督,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2023年度温州检察机关党务干部培训开班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提升党务干部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夯实基层党建工作基础,3月17日,2023年度温州检察机关党务干部培训在温州大学开班。来自全市两级院的党务干部50余人参加本次培训。课后,温州检察机关党务干部对本次的专题党课给予高度评价,表示在课堂中系统学习了二十大精神和党务实务知识,感悟颇深,受益匪浅。

  ■基层检务督察工作规范化建设温州这样干!

  为积极落实“打造勇于开展自我监督最有力示范省份”温州样板目标要求,进一步推动《浙江省检察机关基层检务督察工作规范化建设指引(试行)》在温州落地深化,3月16日,温州市检务督察工作部署会暨基层检务督察工作规范化建设推进会在瑞安市检察院召开。会议对2023年检务督察重点工作作出部署,对基层院对标示范院建设要求,围绕人员配置、阵地建设、履职规范三方面推进检务督察工作提出要求。

  ■国际森林日丨以“检察蓝”守护“森林绿”

  3月21日是第十一个“国际森林日”,今年的主题为“森林与健康”。对三垟湿地秸秆焚烧的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办理首起古树保护公益诉讼案;为苍南“树王”举行一场特殊的听证会;督促乡镇依法履行对松材线虫病的防治职责……温州检察机关依法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保护森林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新时代“两个健康”法治讲坛开讲

  3月13日上午,温州市检察院举办新时代“两个健康”法治讲坛暨“温检大学堂”第三十五期讲座,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陈瑞华受邀作《有效合规整改的基本问题》专题讲座。全市两级政法机关及律师代表应邀出席,共同聆听这堂生动的司法讲座。

  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柴峥涛出席会议,副检察长邱志丰主持会议。会议以视频形式开到各县(市、区)检察院。全市两级院领导班子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及全体检察干警参加会议。全市两级政法委、法院、公安、司法局和律师代表等应邀参加同堂培训。

  ■大咖云集!“检校司法实务论坛”举办

  3月17日下午,由浙江省检察院主办,浙江大学检察基础理论研究中心、瑞安市检察院联合承办的“民营企业内部贪腐之职务侵占罪”专题“检校司法实务论坛”在瑞安市检察院举办。此次论坛以云上视频+线下座谈方式召开,各路大咖围绕“民营企业内部贪腐治理”主题碰撞思维、分享观点、商讨对策。通过专家集中探讨、法律共同体同堂培训的形式,着力提升执法司法理念,并听取民营企业诉求,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同堂培训+普法!温州法检律守护“她”权益

  3月8日下午,市女法官协会、市女检察官协会、市女律师联谊会等部门共同举办“情暖‘三八’·法治护航”妇女节特别活动,现场50余名女法官、女检察官、女律师、南白象街道社区妇女代表齐聚一堂,共话妇女权益的法治保护。这是自“瓯江红”温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群服务中心正式启动以来的首场对外服务活动。

  ■检律才俊巅峰对决!温州市第五届检律辩论赛决赛圆满举办

  为进一步构建新型检律关系,深化检律良性互动,有效推动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全面提升检察官和律师的专业素能,3月14日下午,由温州市人民检察院、温州市司法局、温州市律师协会联合举办的第五届检察官律师辩论赛决赛在温州广播电视中心激情开赛。经过激烈比拼,温州市第五届检察官律师辩论赛决赛产生了最佳辩手2名,检察和律师代表队分别产生团体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

  [基层检讯]

  ■鹿城:探索行业类案批量合规模式护航企业发展

  日前,由温州市鞋革行业协会秘书长叶浩寄带队,首批鞋革行业合规不诉的5家企业专程来到鹿城区检察院,向承办检察官们送来锦旗并致谢。2016年9月至2020年11月间,温州市某某鞋业有限公司等5家鞋革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案发后,上述企业负责人均主动投案,并全额退出违法所得。鹿城区检察院对涉案企业进行多维度全方面的综合评价考核,发现涉案企业有良好发展前景,具有社会责任感,且有开展合规的意愿,经综合考量决定对5家企业启动合规建设,并对企业负责人采取非羁押强制措施。

  ■龙湾:法治进校园播撒法治阳光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教育,提高青少年法律意识、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近日,龙湾区检察院检察官到辖区三所学校为800多名师生开展不同主题的法治宣讲。此次法治进校园系列宣讲活动,进一步强化了青少年的法律意识。今后,龙湾区检察院将持续推进法治进校园活动,播撒法治阳光,为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贡献龙检力量。

  ■瓯海:办理销售毒狗肉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刘某是一家狗肉火锅店老板,向龚某某购入来源可疑的狗肉,卖给顾客食用,最后自食恶果被市监部门检出剧毒化学品氰化物。日前,瓯海区检察院依法办理了一起销售“毒狗肉”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022年12月5日,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龚某某因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被告人刘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其儿子刘某某因其作用为辅助性质,经综合考虑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同时,法院判令3人支付销售金额十倍的赔偿金3.6万元,并在市级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

  ■洞头:践行“海上枫桥”,小案守护邻里情

  2022年12月,洞头区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受理了叶某某涉嫌故意伤害案提请批准逮捕案件,在充分尊重被害人真实意愿的前提下,促使双方达成和解,邻里真正冰释前嫌。近日,检察官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村委代表及本案的当事人在区矛盾调解中心召开拟不起诉公开听证。

  ■乐清:法检合力守护野生“金豆”

  3月10日上午,由乐清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赵某涉嫌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一案,经市法院开庭审理后公开宣判。该案系一起涉金豆(国家二级保护植物)刑事案件,在审理过程中,被告人赵某认罪悔罪,积极主动申请助力生态修复,基于此,乐清法院以法容情,积极作出有益尝试,与雁荡山林场建立合作,发布了第一个生态补植修复令,责令赵某将金豆移交农林部门并协助补植复绿,在法官、检察官的共同见证下,赵某履行了此令。

  ■瑞安:检妇联动促“月子中心”合规经营

  “月子中心”行业主管部门不明,监管不到位怎么办?瑞安市妇联联合市检察院聚焦妇女权益保障,开展“维护妇女权益——月子中心”专项监督,推动解决“月子中心”监管空白,督促“月子中心”合规经营。目前,6家月子中心已全部建设完成“智能阳光厨房”,市消防救援大队、市人社局分别组织开展了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模拟逃生疏散演练以及家政服务岗前培训。

  ■永嘉:“世界水日”联合倡议守护楠溪江水

  2023年3月22日是第三十一届“世界水日”,3月22日-28日是第三十六届“中国水周”。永嘉以水而名,楠溪江因水而秀。水环境是楠溪江生态、旅游资源的最关键硬件,只有保护好楠溪江水,才能让凝聚在奇山秀水中的神奇魅力亘古流传。为此,永嘉县人民法院、永嘉县人民检察院、永嘉县水利局、温州市生态环境局永嘉分局就节水、惜水、护水,共同向广大群众发出倡议。

  ■文成:召开首例涉案企业合规案件公开听证会

  3月初,文成县检察院对一起企业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召开企业合规公开听证会。这也是该县办理的首例企业合规案件。听证会结束后,文成县检察院结合案件事实和听证评议意见,于2023年3月3日依法对文成县某工程有限公司作相对不起诉处理并公开宣告。

  ■平阳:“机制+基地”并轨运行保护生态多样性

  在植树节来临之际,平阳县检察院联合县法院、公安局、资规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出台浙江省首个《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移交保管处置管理办法》,并为“生态资源公益修复基地”揭牌。该机制创造性提出操作性较强的涉案植物流转及先行处置规则,明确相关部门扣押重点保护植物后第一时间就要移交至林业部门或农业部门处置,由其利用专业优势及时履行野生植物的监管职能,确保对重点保护植物资源进行有效生态修复。

  ■泰顺:山海协作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

  为进一步深化山海协作战略,凝聚合力发展共识,3月15日上午,“e鹿顺”——鹿城、泰顺两院合力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签约仪式在泰顺县人民检察院举行。双方将进一步加强两院协作,实现两院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均衡发展、双赢共赢,推动执法办案水平全面提高、队伍素质全面提升、基层基础工作巩固夯实,为温州续写创新史、走好共富路、争创先行市,加快建设更具活力的“千年商港、幸福温州”贡献更大检察力量。

  ■苍南:一场为了九百岁“树王”的听证会

  大园宫樟树,位于南宋镇南宋村,树龄约920年,是苍南县最长寿之树,有“苍南树王”之称,系一级保护古树。然而树旁建起的违章二楼民居,让树冠生长明显受到抑制,树周边水泥硬化,容易出现吸水、透气困难,影响古树正常生长。

  3月3日下午,苍南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古树名木保护公益诉讼听证会,以“涉案违章建筑是否对古树的生长造成影响”为主题,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担任听证员,并邀请属地乡镇代表、古树专家、林业部门代表等参加,凝聚各方合力,认真谋划加强苍南古树名木保护之策。

  ■龙港:共“植”青绿,检察蓝在行动

  为全面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助力“绿色低碳”亚运举办,推动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植树活动、公益普惠的良好氛围,3月10日,龙港市检察院组织干警前往新城滨海植树基地开展植树活动,用实际行动绿化美化家园,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贡献力量。

  [以案释法]

  ■不给钱就打12345举报?判了!

  他人的违法行为竟成为自己获取钱财的“敲门砖”。近日,文成县检察院对一起以拨打12345市民热线举报他人超载行为为要挟敲诈勒索的案件提起公诉。最终,犯罪嫌疑人胡某因犯敲诈勒索罪被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2020年11月,胡某看见周某某车辆超载运送木材,便向12345市民服务热线反映了这一情况,后相关部门对周某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经此一事,胡某似乎掌握了“赚钱密码”。在接下来的几个月内,他先后四次以举报周某某超载运输木材等问题到相关政府部门为要挟,向其索要钱财。

  ■利用漏洞赚外快?男子销售涉黄APP会员被判刑

  明知道某APP上面有大量的黄色招嫖信息,还利用所谓的“漏洞”,通过有偿“共享”会员账号牟利并帮助解锁非法卖淫信息,共计获利人民币2万余元。近日,经龙湾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赵某某因犯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对“网红植物”动心思,用公益劳动弥补环境损害

  为了“零成本赚钱”,潘某多次借助绳索攀爬至永嘉某山峭壁处,砍伐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金豆,后运至鹿城区随新花卉市场售卖。截至案发,潘某共采挖野生金豆44株,其中售卖金豆31株,非法获利5000余元。

  该案件移送鹿城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潘某对检察机关起诉的事实无异议,愿意承担破坏野生植物的生态损害侵权责任,但因家庭经济困难暂时无法履行赔偿义务。为此,办案组积极探索替代性修复方式。后各方就本案达成由潘某在该研究所提供12个工作日的环境资源公益劳动替代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责任,约定公益劳动包括种植、养护植株等。

  ■珊溪水库偷捕,被抓后追悔莫及!

  2021年10月,王某某明知珊溪水库禁止捕鱼,但在金钱的诱惑下,深夜驾驶皮艇先后4次前往珊溪水库撒网捕鱼,共捕捞鳙鱼504斤,均以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出售给余某某获利。今年1月,此案移送泰顺县检察院审查起诉。经查明,珊溪水库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库中所养殖的鳙鱼皆为温州市公用集团珊溪水源保护分公司投放、饲养,目的是为了净化水库水质,属于国有资产,禁止他人私自捕捞。

  ■6个月被敲诈23次,竟是婚外情人在设局

  因与情人开房时被偷了手机,婚内出轨的王女士遭到长达6月近23次敲诈勒索,在满足对方二十余万元后,才发现竟是情人联合他人在做局。2023年1月5日,由乐清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毛某、邹某、戴某等人敲诈勒索、盗窃案,经法院审理后宣判,毛某、邹某犯盗窃罪、敲诈勒索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二个月和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戴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

  ■非法购买肉毒素,服装销售上门“医美”

  在利益驱使下,在永嘉从事皮草生意的邱某某伙同他人用非法途径获得肉毒素等药品,在未取得相关医疗执业许可证情况下,为顾客提供上门的医美服务,从中非法获利人民币4000元以上。3月15日,永嘉县检察院以涉嫌妨害药品管理罪对该女子提起公诉,并对三名情节较轻同案犯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并公开宣告训诫。

  ■跟踪偷拍非法获利,“私家侦探”栽了

  “私家侦探”张某某多次接受他人委托,利用汽车、手机、摄像头、GPS定位器等工具,以尾随、拍照、录音录像、GPS定位等方式对被调查对象进行跟踪、拍摄,获取被调查对象的行踪轨迹等个人信息,提供给特定委托人以非法获利。近日,瑞安市检察院以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对被告人张某某提起公诉。

关于本站 | 常见问题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