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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检察手机报》2022年第3期

发布时间: 2022年06月06日 来源:

  2022年5月31日星期二

  [温检要闻]

  ■检察机关首建“听证员库”聘用281名听证员

  5月25日上午,温州市检察院举行“以公开听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听证工作新闻发布会暨听证员聘任仪式,会上介绍检察听证工作开展情况,发布检察机关听证工作典型案件。来自社会各界不同行业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业人士、基层代表等281人成为温州市检察机关听证员库首批成员。

  近年来,温州检察机关积极引导广大干警在司法办案中善于运用检察听证方式,把办案过程“晒出来”,案件处理依据“亮出来”,以群众看得见、听得懂的方式释法说理,把听证会开成“法治课”。2021年来,温州市县两级检察机关共举行案件听证306场。总体呈现听证工作领导重视、回应关切、领域拓展的基本态势,相关工作得到省委政法委领导点赞。

  ■法治日报|柴峥涛:放大数字赋能优势提升监督质效

  5月16日,《法治日报》刊发温州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柴峥涛署名文章《放大数字赋能优势提升监督质效》。“大数据是提升法律监督能力的‘科技翅膀’。为有效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大数据战略’和浙江省委推进数字化改革全面贯通、集成突破、集中展示部署安排,温州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数字检察引领、撬动、重塑作用,进一步夯实先行基础、补齐短板弱项,主动作为、守正创新,持续放大数字赋能优势,推动法律监督质效跃升,努力完成‘实现数字赋能法律监督率先成势’的目标任务。”

  ■唱好温台检察交流“协奏曲”

  近日,台州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美鹏一行来温,就深化温台两地检察合作交流开展调研。温州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柴峥涛指出,同为民营经济的重要发祥地,温台两地互通共融、往来密切。要进一步完善沟通协作机制,加强业务对接交流,激发创新创亮动能,持续唱响唱好温台两地检察交流“协奏曲”,为推动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多温台两地智慧和力量。

  ■检校圆桌会丨青年学子对话青年检察官

  近日,温州市人民检察院青工委承办青年学子与青年检察官线上交流会,通过点对点的直接连线,围绕“如何理解与研究实务工作”主题展开对话。本次线上交流活动共分五个单元,每个单元先由在校的青年学子就自己所关注的实务主题提交讨论稿,并阐述自己的研究过程和研究难点,检察院对应业务部门的青年检察官结合自身办案实务经验给予指导。

  ■检察长讲党课“走心”更“入心”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精神,积极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的“检察长也要到党校讲课,促进形成更多共识”的要求,近日,温州检察机关市县两级检察长陆续到同级党校授课,深入解读《意见》,传播法治理念,绘就法治同心圆。

  ■市检察院开展小区环境“集中大整治日”活动

  5月15日,温州市检察院领导带队赴瓯海区南白象街道上蔡社区,开展小区环境“集中大整治日”活动,为助力文明城市建设、共创幸福美好生活贡献检察力量。下一步,市检察院将继续做好两个包联社区的环境大整治工作,每周安排一定数量的党员志愿者,参与社区的文明城市建设工作,持续巩固整治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回潮,为建设幸福温州蓄势赋能。

  ■遇见初夏绿水青山牵手乡村走向共富

  近日,温州市检察院领导带队,先后前往文成县周山乡官垟村和泰顺县南浦溪镇朝头垟村开展结对帮扶调研工作,助推乡村振兴,实现共同富裕。下一步,市检察院成立的“检察蓝助力共富路”党建联盟,将重点围绕“牵手帮共富”5大行动开展帮扶,助力温州打造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市域样板!

  ■好消息!温州检察机关3人获全国表彰

  近日,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优秀辅导员名单公布,全国检察机关共有29个集体获“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集体”称号,39名同志获“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工作者”称号,31名同志获“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优秀辅导员”称号。其中,温州检察机关邹陶然获评先进工作者称号,阮晓静、缪爱萍获评优秀辅导员称号。

  [基层检讯]

  ■鹿城:探索涉老刑事案件办理新模式

  从推进涉老案件专业办理、落实诉讼陪同,到审前法律辅导、开展社会调查、推动调解前置……人口老龄化背景下,为优化涉老刑事案件办理推进老年人权益保障,鹿城区检察院牢固树立人性化司法理念,坚持能动履职、宽严相济,探索出台了《关于优化涉老刑事案件办理推进老年人权益保障的实施意见(试行)》,积极整合资源,构建涉老刑事案件办理新模式,推动减少社会对抗、节约司法资源、促进社会和谐。

  ■鹿城:公益诉讼督促保护快递单上个人信息

  5月24日,《浙江法制报》第3版刊发《公益诉讼督促保护快递单上个人信息》一文,报道了鹿城区检察院公益诉讼督促建立健全快递用户信息安全保障机制,切实为快递单上的个人信息披上“保护衣”。自鹿城区检察院提出检察建议以来,温州全市邮政管理系统已出动执法人员进行执法检查1560人次,检查企业、网点774家,有力推动快递企业加强从业人员培训管理、更新完善与网络电商签订的快件寄递服务协议、增加快递用户信息安全保障条款等。

  ■龙湾:公检法同堂共讲呵护祖国未来

  为推动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在六一儿童节来临之际,5月23日下午,龙湾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区公安分局、区人民法院一同前往龙湾区最大的民工子弟学校博雅学校为学生们进行普法宣讲。据悉,此次活动是温州市首次公检法三家同堂共讲,通过共同打造“佑芽课堂”这一特色法治宣讲品牌,播撒法治阳光,共护祖国未来。

  ■洞头:发放首份《督促家庭教育指导令》

  “我是真的真的很后悔,平时对孩子多点关心,多和他沟通了解日常情况,能够心平气和的交流该多好,可是现在我连想看看他、和他说说话都见不到”。近日,洞头检察院依法向柯某某父母送达《督促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要求其定期参与家庭教育讲座活动、参与亲子社区活动、公益活动等,提升与子女沟通能力、改进教育方法。

  ■瑞安:送法入基层促城乡普法资源共享

  5月18日,瑞安市检察院及市民政局一行人走进汀田街道未成年人保护站和“儿童之家”,赠送普法读物《检察官:少年,你应该知道的法律那些事儿》、“薇薇道来”系列法治教育视频、强制报告制度宣传册等薇薇工作室普法产品。此次送法入基层活动是瑞安市检察院及市民政局围绕“喜迎二十大同心护未来”主题,合力开展的一次暖心之行,旨在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助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

  ■平阳:开启检察官+特邀检察官助理普法模式

  日前,在全国首个家庭教育宣传周期间,平阳县检察院联合县法院、县公安局、县妇联等单位,启动平阳县“共享法庭+幸福讲坛”云课堂。活动邀请特邀检察官助理、县教育局资深家庭教育讲师游小央与检察官共同为多名涉罪未成年人的父母带来家庭教育指导第一课,以“司法保护”+“政府保护”、“家庭保护”的形式,助力实现以“我管”促“都管”,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龙港:公开听证助推绿色税制

  近日,龙港市检察院与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税务局等部门,签订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税征收管理协作的工作办法》。今年2月,龙港市检察院检察官在办案时,发现某企业违规向农田排放含重金属废水且未补缴环境保护税的公益诉讼线索。3月5日,龙港市检察院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同时,龙港市检察院于近日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并与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税务局等部门签订上述工作办法。

  [以案释法]

  ■温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原党组副书记、副局长金炳松被逮捕

  温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原党组副书记、副局长金炳松(正县级)涉嫌受贿、滥用职权一案,由温州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5月16日,温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对金炳松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永嘉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原党支部书记、经理徐红东被逮捕

  永嘉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原党支部书记、经理徐红东涉嫌受贿罪一案,由永嘉县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审查,2022年5月20日,永嘉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徐红东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老熟人”嘘寒问暖38.74万元养老钱没了

  2013年至2017年期间,犯罪嫌疑人马某靠嘘寒问暖获得被害人叶某的信任,编织各种“花式”借口骗取钱款38.74万元。2021年10月28日,公安机关对马某立案侦查,今年1月17日,将该案移送平阳县检察院审查起诉。3月16日,平阳县法院判处马某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7万元,同时责令退赔违法所得38.74万元。

  考虑到是老年受害者,为进一步保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检察官查明并核实叶某家经济困难,符合司法救助的条件,遂帮助其申请司法救助金6000元。“非常难过,攒了一辈子的辛苦钱就这样没了。但是,你们的付出让我知道,社会还是善待老人的。”5月16日,得知6000元司法救助金即将到账,79岁的叶某向连日来奔波不已的检察官表达了谢意。

  ■夜半车祸!“是谁开的车”竟有两种说法

  2022年1月1日晚,36岁的王某甲在亲戚家中饮用两、三杯红酒后,想要驾车回家,但在倒车的过程中撞到了两辆电瓶车。王某甲立即拨打电话让妻子王某乙赶来现场“顶包”。正当王某甲以为自己的计划万无一失时,现场的群众和被害人戳穿了他的骗局。最终被带回公安机关接受调查的王某甲主动承认车是自己开的,王某乙也坦白了顶包一事。

  2022年3月29日,由乐清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王某甲涉嫌危险驾驶罪一案,经法院判决,王某甲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八千元。

  ■从“被害人”转为嫌疑人只因她打了这通电话

  2022年3月4日,瑞安市公安局陶山派出所接到一通报警电话。女子王珍(化名)称,其公司食堂负责做饭的阿姨陈梅(化名)已失踪了3天,电话一直关机,他们在陈梅住处发现了一个红色珠宝首饰盒子,王珍确认这是她在今年1月以4000余元的价格购入的一条黄金项链的包装盒,如今里面的黄金项链已不在了。

  公安机关第一时间立案侦查,并于2022年3月17日将陈梅抓获归案,在其身上发现了被盗的那条黄金项链。陈梅辩解项链确为老板娘王珍所买,但在今年1月底结算工资时王珍已私下承诺将项链赠送给她。2022年3月22日,王珍主动到派出所投案自首,承认项链是她赠送给陈梅的,并供认她因陈梅不告而别,怕她出意外,也担心自己要承担责任,于是诬告陈梅盗窃,想借助公安机关的力量找到陈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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