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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 2021年04月21日 来源:
温州市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文件(20)
温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 年 2 月 3 日在温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温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程曙明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0 年主要工作
  2020 年,面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和新冠肺炎疫情的大考验,市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市委、上级检察院坚强领导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紧扣“奋战 1161,奋进 2020”年度工作主题主线,以更大的力度深化监督,以更实的举措服务大局,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围绕发展主题,强化服务大局的责任担当
  坚持把服务发展作为检察重要职责,主动融入中心工作,全力保障改革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保驾护航。
  坚决服务打赢“两战”。打好履职抗疫“组合拳”。在毫不松懈抓好自身防疫工作的同时,依法充分履行检察职能,联合市中院发布《关于依法从快从重严厉打击疫情防控期间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深入开展涉疫犯罪专项惩治、非法交易及滥食野生动物公益诉讼等专项监督。市检察院依法提前介入办理走私 23 余吨穿山甲鳞片等特大案件,瓯海检察院办理的林某利用健康码盗窃案被最高检评为涉疫典型案例,龙湾检察院办理的郑某涉口罩诈骗案被评为全省首批防疫典型案例。助力复工复产“三循环”。实施“护企暖企九条意见”,开展检察助力“六稳”“六保”专项活动,发布复工复产法律手册、海外温商“归国锦囊”等,《企业复工复产涉疫常见刑法问题答疑》短视频 2 天点击量突破 50 万。筑牢疫情防控安全网。实施温州检察疫情防控“十项举措”,800 余名干警深入一线阻击疫情,2 名干警分别获二等功和全市抗疫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全力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聚焦重大风险防范化解。以打造温州金融检察 2.0 版为抓手,落实最高检“三号检察建议”,严厉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犯罪,批捕 89 人,起诉 249人。联合金融监管部门建立数据交互平台和金融风险协同防控机制,加大反洗钱和追赃挽损力度。聚焦精准脱贫。联动推进司法救助与扶贫攻坚工作,向因案致贫返贫的 222 名人员发放司法救助金 245.5 万元。开展最低生活保障金公益诉讼检察专项监督,向6273 名人员追回违规领取的低保金 300 余万元。聚焦污染防治。开展“美丽田园创建”专项检察监督,批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 48人,起诉 375 人,办理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 83 件,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5 件,督促清理生活垃圾和工业固废 120 余吨。洞头检察院开展“守护蓝色海湾”专项监督,推动清理违法养殖海域面积 4.6 万余亩。龙港检察院聚焦基本农田保护,监督推动拆除违章建筑 235 处。瑞安、文成、泰顺三地检法“两院”建立飞云江流域生态司法保护协作机制,推动形成生态司法保护合力。
  精准服务“两个健康”。落实惠企司法政策,出台《服务保障温州建设全国民营经济示范城市和高水平创新型城市 10 条意见》,批捕侵犯企业利益、破坏市场秩序犯罪 681 人,起诉 1719 人,创新涉企刑事案件社会评价机制,委托工商联、行业协会等对涉案企业开展综合评估,依法不起诉 219 件涉企案件,相关做法被《浙江日报》深读版整版报道推广。助力在外温商维权,市检察院依托“检侨驿站”,视频连线文成—米兰,妥善办理意大利侨胞周某某刑事申诉案,依法为其挽回损失、恢复名誉,乐清检察院等设立驻外商会检察联络站,服务“一带一路”、长三角一体化战略实施。创新法治保护模式,率先成立新时代“两个健康”法治研究中心,联合市委统战部、市工商联承办涉企刑事司法与营商环境优化研讨会,开展“法学家温州行”活动,推进企业经济犯罪刑事合规法律监督试点,构建“企业需求+理论研究+司法实务”三位一体的法治保护体系。
  积极服务创新驱动发展。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通过集中管辖、捕诉一体,专业化办理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批捕 35 人,起诉 161 人。全面开展审查起诉主动告知被侵权企业诉讼权利工作,帮助和支持企业明明白白维权、实实在在挽损。瑞安检察院成立浙南知识产权犯罪研究中心和全省首个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办理的金某某侵犯商业秘密案获评全国检察机关保护知识产权典型案例。乐清检察院开展电气行业知识产权保护专项检察监督,成立驻省电气行业协会知识产权保护检察工作站,办理的制售假冒“ABB”高压断路器案获评中国优质品牌保护委员会年度十佳案例。
  二、围绕平安建设,强化维护稳定的履职担当
  坚持把维护安全稳定作为检察首要任务,惩治预防犯罪,促进社会治理,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决战决胜扫黑除恶。深入开展“一十百千万”行动和“六清”行动,坚决打好“百日攻坚”大会战。完成“案件清结”,坚持领导包案领办、跟踪督导督查等机制,依法高效起诉黑恶犯罪 203件 797 人。推进“伞网清除”,全面核查中央督导组交办的 54 条“保护伞”线索,依法自行立案查处 2 人,移送违法违纪案件线索 8 条。促进“黑财清底”,开展涉黑恶罪犯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监督,提出监督意见 29 件次,监督执行金额 2043 万元。推动“行业清源”,针对建筑、金融等行业乱象,发出检察建议 15 件次,推动问题整治、机制完善,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鹿城、瓯海等检察院获评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绩突出集体,5 名干警被评为全省先进个人。
  落实宽严相济司法政策。依法严惩涉枪涉爆、盗抢骗、黄赌毒、互联网等各类刑事犯罪,受理提请批准逮捕 10028 人,批捕6912 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 20949 人,起诉 15463 人,以全省 1/9的干警办理了全省 1/5 的案件。坚持谦抑审慎善意理念,依法运用认罪认罚从宽等制度,对自愿认罪、主动退赔的犯罪嫌疑人予以从宽处理,不捕 1970 人,不诉 4208 人,对确需起诉的提出从宽处理量刑检察建议,刑事案件上诉率同比下降 8.32 个百分点。泰顺检察院创新恢复性司法模式,引导认罪认罚、依法从宽的犯罪嫌疑人,自愿履行林木补植、森林养护等社会公益服务,杜绝“一放了之”,促进改过自新,实现依法惩治犯罪、修复社会关系、促进生态保护“一案三赢”。
  促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落实最高检“四号检察建议”和省检察院“1 号检察建议”,开展涉窨井盖、毒品寄递等专项监督,同时针对“黑户”未成年人、公共健身器材安全等问题,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以“小切口”推动“大整治”。加强检察环节诉源治理,全面推进基层检察院 12309 检察服务中心入驻矛调中心工作,抓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依法妥善办理来信来访 7271件。积极推进派驻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检察官办公室工作,平阳检察院依托检察官办公室,实现监督全流程、全覆盖、全留痕的做法获省检察院推广。深化新型检律互动关系,监督纠正阻碍律师行使诉讼权利 9 件,疫情期间,平阳、泰顺等地检察院利用远程视频提审系统帮助律师解决会见等难题,有效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强化未成年人法治保护。发挥刑罚的惩治、震慑作用,批捕未成年人严重犯罪 113 人,起诉 200 人。落实“少捕慎诉少监禁”政策,对犯罪情节较轻的 601 名未成年人依法适用非羁押、非刑罚措施。持续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建立健全未成年人权益联动保护、犯罪临界预防等工作机制,牵头成立“美好校园守护联盟”,推动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预防社会化支持体系。持续打造“白鹿工作室”法治宣传品牌,“嵌入式”未成年人法治教育温州模式在全省推广,市检察院获评“法治进校园”全国巡讲活动表现突出单位,反校园欺凌微动漫获全国二等奖,典型案例在中央电视台《守护明天》栏目播出。永嘉检察院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做法获最高检推广。
  三、围绕监督主业,强化守护公正的法治担当
  坚持把维护公平正义作为检察价值追求,贯彻省委《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若干意见》,推动全市两级党委出台实施意见全覆盖,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强化刑事检察主导责任。持续深化诉前引导、审前过滤的温州刑事检察创新模式,不断加强刑事侦查和审判活动监督,监督立案 118 人,监督撤案 61 人,追加逮捕起诉 200 人,书面纠正侦查违法行为 75 件,提出刑事抗诉 46 件,已改判或发回重审 22 件。建立刑事案件质效管理机制,加强落实主导责任工作指引,办案质效大幅提升,“案-件比”核心指标全省最佳,机制做法获最高检、省检察院推广。率全省之先建立看守所巡回检察工作规范,开展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 144 人,监督强制医疗执行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等问题 19 件,监督清理判处实刑未执行罪犯378 人。完善与纪检监察机关的配合制约机制,提前介入监察委调查的职务犯罪案件 94 人,决定逮捕 57 人,对温州银行原行长吴华等 100 余名职务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聚焦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徇私枉法、虐待被监管人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问题,立案侦查 9 件 10 人。
  强化民事检察多元化监督。抓住民法典出台有利契机,加强与政法委执法监督的工作衔接,密切与破产管理人协会、保险协会、律师事务所等工作联系,凝聚推动民事检察工作合力。创新民事检察一体融合督导机制,形成两级检察院分工负责、精准监督的工作模式,提请提出民事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 267 件,已改变原判决结果 113 件,开展民事执行监督 788 件。聚焦民间借贷、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等领域,深化虚假诉讼专项监督,严厉打击逃废债行为,深挖线索 308 条,提请提出民事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128 件,移送刑事立案线索 17 件。苍南检察院与司法行政部门建立支持起诉协作机制,并支持起诉一起扶养费纠纷案,最终促成当事人自愿和解、一次性支付扶养费,依法保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强化行政检察双重职责。充分发挥行政检察促进公正司法和依法行政的双重作用,加强行政诉讼监督,办理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 44 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 4 件,针对行政审判、执行中的问题发出检察建议 107 件。加强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联合市中院、市司法局出台《关于共同推进全市行政争议调解工作的若干意见》,促进行政争议化解 181 件。在疫情期间,创新行政争议“云化解”模式,召开浙江—湖北跨省视频听证会,成功调处一起历经 23 个法律程序历时 7 年的行政争议案件,该案获评全省典型案例,入围全国“2020 年度十大行政检察典型案例”评选活动。以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为新着力点,围绕“裁执分离”后的相关问题,强化类案监督,共同维护司法权威。
  强化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实效。市人大常委会出台《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公益诉讼检察监督的机制保障全面形成。深入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等专项活动,突出办理食品药品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等领域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660 件,其中文物保护、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安全等新领域公益诉讼案件 65 件,提起公益诉讼 31 件,平阳检察院守护南麂岛行政公益诉讼系列案被最高检评为典型案例。积极推进诉前检察建议跟进监督试点,跟进询问、现场复查、座谈会商 170 余次,强化跟踪问效,督促落实整改,助推依法行政,经验做法被最高检和省检察院推广。推动公益诉讼检察特色化、品牌化发展,指导支持“危废治理”、楠溪江生态保护等工作,鹿城、永嘉等检察院获评全省首批公益诉讼检察创新实践基地。
  四、围绕素质提升,强化检察队伍的使命担当
  坚持把队伍建设作为检察发展基石,持续深化学习力、执行力、创新力“三力提升”活动,努力打造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的温检铁军。
  深化思想政治建设。始终牢记检察工作是政治性很强的业务工作。坚持政治建设为统领,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必修课、常修课,开展全员政治轮训、“知行合一”读书交流等活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严格执行政法工作条例,着力打造“党旗红”领航“检察蓝”党建品牌,开展“正义先锋、为民公诉”“品质公益、守护民生”等特色支部创建,努力把党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转化为推动检察工作的强大动力,3 个党支部分别荣获全市“四化”示范党支部和全市政法系统“最强党支部、最红排头兵”荣誉称号。坚持把牢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加强风险评估、舆情应对和新闻宣传等工作,6 个检察新媒体平台和新闻作品在全省获奖,市检察院一原创作品入选全国优秀检察新媒体百佳榜单和中央电视台《欢乐法治中国年》栏目。
  深化业务能力建设。始终牢记业务过硬是检察机关的立身之本。深入开展深化学习力提升专项活动,组织法律监督大练兵大比武大竞赛、温检大学堂、“实案实训”等活动,促进干警成长成才,4 名干警分别荣获全国优秀办案检察官和全国、全省检察机关案件管理业务标兵、能手等荣誉称号,48 名干警入选全省检察机关专业人才库。深入开展检察理论研究,完成最高检、省检察院重点课题 12 个,在知名期刊发表论文 12 篇,出版专著 1 部,理论成果获省级以上奖项 34 个。深入开展“智慧检察提升年”活动,启动温州检察“智慧大脑”数据应用中心建设,政法一体化单轨制协同办案试点工作得到省市领导点赞,创新研发的涉众型金融犯罪追赃挽损智能预警系统入选省政府“观星台”优秀案例,检银金融数据交互平台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创新成果。
  深化纪律作风建设。始终牢记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永远在路上。深入开展司法规范化水平提升年活动,着力推进规范化、精准化、一体化“三化建设”,全面排查整改司法突出问题,进一步提升司法质效和公信力,乐清检察院相关做法获省委政法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压紧压实“两个责任”,持续深化检风检纪专项督察、司法作风专项检查、案件质量专项评查、基层检察院专项巡察等“四个专项”工作,组织开展“严纪律、重规范、铸铁军”队伍集中整肃等专项活动,创新“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数字化填报平台,重组优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出台实施全面从严治检“十个一律”、检察失责行为责任追究办法,让讲规矩、守纪律、优作风成为自觉和常态。
  深化检察权的监督制约。始终牢记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向市政协和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通报检察工作情况,部分员额检察官接受市人大常委会履职评议,认真听取意见建议,及时抓好整改落实。积极推进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常态化联络工作,继续实行院领导分片走访联系制度,举办“温检擂台”“三比三评”活动,邀请代表委员评议检察工作,项目化落实、反馈代表委员的审议意见和工作建议。着力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检察机制,依法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重要案件信息23456 条、法律文书 10171 份,开展案件公开听证 157 件,公开发布法律监督质效周报和月报,落实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工作要求,拓宽社会各界监督检察工作渠道,把评判的“表决器”交到人民群众手中。
  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有 11 个集体荣获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全省政法系统执法办案成绩突出集体等省级以上荣誉,29 名干警获评全国先进工作者、全省巾帼建功标兵等省级以上荣誉称号,36 件案件被评为全国、全省精品优秀案例。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大力支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干警,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同时,我们清醒地看到温州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司法理念转变还不够彻底,针对新情况新问题,通过依法监督、规范监督来推动法治进步、引领社会风尚的专业能力需要再提升;二是“出彩创亮”成效还不够凸显,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特色亮点工作还不够多;三是法律监督机制还不够完善,与“四大检察”新格局相匹配、与司法责任制要求相适应的检察工作机制体系尚不健全;四是法律监督刚性保障还不够有力,过硬队伍建设和检察宣传工作仍需持续加强。下一步,我们将深入研究、创新机制,切实做好解新题、答难题的工作。
2021 年主要任务
  2021 年是建党一百周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领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市委决策部署,紧扣锚定“五大新坐标”、开创“十个新局面”工作要求,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推进检察工作迭代升级、提质增效、转型发展,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市域社会高效能治理、法治温州高水平建设,为“十四五”良好开局、续写好新时代温州创新史、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市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以更大的格局,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依托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健全检察办案保护创新创业容错机制,探索涉知识产权案件刑事、民事、行政检察职能一体化履行新模式,构建激发创新活力的全链条检察司法保护体系,服务高水平创新型城市建设。推进新时代“两个健康”法治研究中心实体运作,深入开展企业经济犯罪刑事合规法律监督试点,服务全国民营经济示范城市建设。依法惩治涉外贸易往来、直接投资、产业合作等领域犯罪,强化在外温商法律风险防范和合法权益保护,服务双循环战略节点打造,促进新发展格局形成。
  二、以更深的情怀,助力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着眼满足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多元化司法需求,切实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持之以恒做好检察为民实事,共同建设人民幸福美好家园。着眼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推进“四大检察”公开听证全覆盖,让公平正义以人民群众可感、可触、可见的方式实现。着眼便民利民,推进 12309 检察服务中心入驻矛调中心规范实体运作,完善智能化网络平台建设,优化实体大厅传统服务措施,全面提升检察司法服务水平。
  三、以更大的力度,助力市域社会高效能治理。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开展“平安护航建党百年”大会战,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和新型网络犯罪,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温州。慎终如始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依法防范应对“疫后综合症”。落实“少捕慎诉慎押”的要求,完善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制度,推动智能化羁押替代措施改造,依法规范认罪认罚从宽适用程序,推进检察环节诉源治理。精准打击金融犯罪,完善涉众型金融犯罪追赃挽损智能预警系统,发布金融检
察白皮书,促进金融领域协同治理,推进重大风险防范化解。积极推进“八五”普法,深化检察全媒体融合发展,厚植人民群众法治信仰。
  四、以更实的举措,助力法治温州高水平建设。以案件质量为生命线,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坚持“三个效果”有机统一,做到打击犯罪、保障人权、追求效率和司法公正并重,提升刑事检察工作品质。以贯彻实施民法典为契机,健全依法启动民事诉讼监督机制,拓展生效裁判、民事执行、虚假诉讼监督的精度、广度和深度,切实加强民事检察工作。以降低行政败诉率、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为重点,突出抓好典型性、引领性行政诉讼案件的监督,着力构建多元化化解行政争议机制,推动行政检察工作迈上新台阶。以“双赢多赢共赢”理念为引领,探索扩大公益诉讼案件范围,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诉前程序作用,督促行政机关全面履职整改,提升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成效。以“四大检察”融合发展为目标,聚焦重点领域专项监督、重点工作合力推进,探索建立一体化监督办案团队,实现监督效果的叠加倍增。
  五、以更强的队伍,助力检察工作高层级跃升。深化“党旗红”“领航”“检察蓝”党建品牌建设,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抓实教育整顿工作,聚焦“六大顽瘴痼疾”,一体推进队伍突出问题和司法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压实从严管党治检主体责任,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开展巩固深化“三力提升”专项活动,持续实施“三基工程”,有针对性地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和专业训练。深化“温检擂台”“三比三评”系列活动,提升“出彩创亮”工作成效,以公开促公正赢公信,形成“先行示范”的温州检察做法。营造“尚法、秉正、峻节、鼎新”的检察文化氛围,加快温州检察“智慧大脑”数据应用中心建设,打造数智赋能法律监督的温州检察模式。
  各位代表,心有所信,方能行远。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决议,脚踏实地、接续奋斗,锐意进取、先行示范,努力推动温州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 100 周年,为奋力续写好新时代温州创新史、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市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附件 1
有关用语说明
  1.报告数据的起止时间:2020 年1 月1 日至2020 年12 月31 日。
  2.最高检“三号检察建议”(报告第 2 页第 15 行):指 2019 年最高检聚焦金融风险防范化解,针对金融犯罪危害金融安全、影响社会稳定等情况,向中央财经委发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
  3.扫黑除恶(报告第 4 页第 12 行):2018 年 1 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决定在全国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也是党的十九大后政法机关接到的首个专项战斗任务。
  4.“一十百千万”行动(报告第 4 页第 12 行):是中央政法委部署的推进 2020 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抓手,即建立一个长效机制、整治十大行业领域突出问题、挂牌督办百起大案、缉拿追捕千名逃犯、依法审结万起案件。
  5.“六清”行动(报告第 4 页第 12 行):是中央政法委部署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要求,包括线索清仓、逃犯清零、案件清结、伞网清除、黑财清底、行业清源。
  6.最高检“四号检察建议”(报告第 5 页第 12 行):指 2020年 4 月,最高检为推动有关部门重视窨井盖安全问题,消除公共安全隐患,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同时抄送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司法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国家能源局等部委,从加强窨井盖管理、进一步压实安全责任、推动管理创新、提升社会参与度等方面提出具体建议。
  7.省检察院“1 号检察建议”(报告第 5 页第 13 行):指 2020年 2 月,省检察院为加强寄递行业安全管理,预防贩毒分子利用寄递行业实施毒品犯罪,向省邮政管理局发出《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
  8.“黑户”未成年人(报告第 5 页第 14 行):是指没有户籍资料的未成年人。部分案件中,涉案未成年人因父母超生、弃养、违规领养等原因而没有登记户口。
  9.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报告第 6 页第 5 行):指 2018 年10 月 19 日,最高检向教育部发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其主要是针对校园安全管理规定执行不严格、教职员工队伍管理不到位,以及儿童和学生法治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缺位等问题提出了相关具体建议。因该建议是最高检首次发出的社会治理创新方面的检察建议,编号为一号,故称为“一号检察建议”。
  10“美好校园守护联盟” (报告第 6 页第 6 行):2020 年 6 月,市检察院与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团市委、市妇联、市关工委、温州广播电视传媒集团、温州医科大学心理卫生中心等 10 家单位共同组建温州市“美好校园守护联盟”,共商守护校园安全的方法,共建守护校园安全的机制,构建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未成年人“立体防护网”,打造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新格局。
  11.“案-件比”(报告第 6 页第 22 行):“案”是指发生的具体案件;“件”是指这些具体的案进入司法程序后所经历的有关诉讼环节。“案件比”是二者对比统计出的比例数值,是最高检构建的以人民群众获得感为评判标准的案件质量评价体系。“案件比”越低,就意味着减少不必要的诉讼环节,节约司法资源,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12.“危废治理”(报告第 8 页第 20 行):在温州地区危废统一收运体系尚未形成、处臵基础设施薄弱的背景下,市检察院指导鹿城检察院以公益诉讼个案为切入点,督促职能部门依法履职,有效填补实验室危废监管空白,协调各方合力治理,推动形成温州地区“规范收集+统一收运+本地处臵”危废闭环管理体系。结合办案,形成的《当前实验室危险废物处臵问题的调查分析》获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肯定,推动全省层面实验室危险废物管理与处臵长效机制建设。
  13.“疫后综合症”(报告第 13 页第 15 行):2020 年 5 月 2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湖北代表团审议时强调,“要高度重视化解可能出现的‘疫后综合症’,继续做好治愈患者康复和心理疏导工作以及病亡者家属抚慰工作。”“疫后综合症”涉及多重矛盾,既包括因疫情引发的各种心理问题和心理疾病,也包括这些心理问题对经济发展、社会稳定造成的负面影响。随着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创伤后应激障碍的症状逐渐显现,因疫情引发的经济和社会问题交织叠加,“疫后综合症”不容忽视。检察机关将立足办案,全面加强关心抚慰、矛盾化解和社会治理等工作,依法保障特殊群体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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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公众微信号:wzjiancha
新浪微博:@温州检察
.温州检察网:http://www.wenzhou.jcy.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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