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您当前的位置 : 温州检察网  ->  通知公告  -> 正文通知公告

浙江省温州市人民检察院公示

分享到:
发布时间: 2021年08月09日 来源:

  本院办理的文成县赵金香成人用品店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保健品)危害食品安全案,根据《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第四条的规定,在诉前与侵权人达成赔偿协议。现将诉前赔偿协议予以公示。公示期间为2021年8月9日至2021年9月7日。

  联系人:江莎

  联系电话:88099231

  联系地址: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温瑞大道1001号

  特此告知。

  附:公益损害赔偿协议书(点击下载)

  二〇二一年八月九日

关于本站 | 常见问题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