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办理的兰德明非法捕捞水产品(海洋渔业资源)破坏生态案,根据《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第四条的规定,在诉前与侵权人达成赔偿协议。现将诉前赔偿协议予以公示。公告期间为2021年7月12日至2021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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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告知。
附:公益损害赔偿协议书(点击下载)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