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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选任企业刑事合规独立监管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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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1年07月02日 来源: 温州市人民检察院

  为有效惩治预防企业违法犯罪,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有序推进企业刑事合规法律监督试点工作,温州市人民检察院会同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市工商业联合会、市税务局、市律师协会出台《关于建立企业刑事合规第三方监管机制的工作办法(试行)》,组建第三方考察机构,通过公开选任方式建立独立监管人名录库,并决定于即日发布选任公告。请符合下列条件的社会专业机构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报名,并提供符合相关条件的证明材料:

  一、纳入独立监管人名录库的社会专业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咨询公司等社会专业机构。

  二、纳入独立监管人名录库的社会专业机构,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诚信和市场形象;

  (二)具有完善的内部管理、项目监控和操作制度,并且运行良好;

  (三)具备承担独立监督职责的专业知识及技能;

  (四)从事相关业务两年以上并有相关经验;

  (五)三年内无重大行政处罚及行业处分记录。

  联系人:温州市人民检察院 叶丽芳

  联系方式:88099050

  个人邮箱:273776058@QQ.com

  第三方监管机制的工作办法 下载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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