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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检察院动员部署“模范机关”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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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0年08月25日 来源:

  8月10日,市检察院党组研究制定了《温州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模范机关”创建活动方案》,明确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实施步骤、推进措施和责任分工,成立了领导小组,为市院创建“模范机关”开好头、布好局。8月17日下午,市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程曙明就“模范机关”创建动员部署提出三点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创建模范机关的重要意义。市院机关各部门要通过主题党日、会议强调等途径,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对推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政治建设重要指示精神的科学内涵讲清楚,把开展模范机关创建活动的重要性、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讲清楚,凝聚创建合力,引导全体党员干部积极投身到创建活动中来。

  二、坚持目标导向,全面落实创建模范机关的各项任务。对照“五好五模范”目标任务,深入查找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等方面的问题,开列问题清单,明确努力方向,扎实深入进行整改。要围绕中心,聚焦主责主业,不断提升检察机关核心战斗力,促进法律监督体系和监督能力现代化,为“重要窗口”建设贡献温州检察力量。

  三、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加强创建模范机关的组织领导。市院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机关党委、群团组织要发挥职能作用,加强统筹协调,加强宣传发动,完善考核机制,切实形成创建“模范机关”的整体合力。各部门和全体干警要以“党旗红”领航“检察蓝”为总抓手,将创建工作与检察工作相融合,注重抓规范抓经常,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努力交出一份“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合格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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