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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二〇一七年度市院先进部门的决定

发布时间: 2018年02月11日 来源:

  2017年,市院各部门和全体检察人员在市委和上级院的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主动服务保障大局,全力推进检察改革,强化过硬检察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为进一步弘扬先进,激励斗志,经市院党组研究决定,对下列4个先进部门予以表彰:

  温州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室

  温州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部

  温州市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部

  温州市人民检察院技术信息化部

  市院号召各部门和全体检察人员以受表彰的先进部门为榜样,开拓创新,积极进取,以昂扬的斗志、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积极投入到各项检察工作中去,努力打造浙江检察工作高水平发展“温州模式”,为温州争当全省“两个高水平”建设排头兵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温州市人民检察院

  2018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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