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鹿城区人民检察院公诉部等5个集体和陈坚等14名个人记功嘉奖的决定
发布时间: 2018年0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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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上级院的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主动服务保障大局,全力推进检察改革,强化过硬检察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成效,涌现出了一批业务过硬、作风优良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为激励斗志,鼓舞士气,进一步推动全市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经市院党组研究决定,给下列集体和个人予以记功嘉奖。
一、集体三等功(3个)
鹿城区人民检察院公诉部
龙湾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部
瑞安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部
二、个人三等功(12名)
温州市人民检察院公诉部检察官陈坚
温州市人民检察院技术信息化部吕凌
鹿城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部徐若熙
龙湾区人民检察院公诉部晏斐娓
原乐清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赵海霞
乐清市人民检察院公诉部检察官蔡秉旺
乐清市人民检察院公诉部检察官郑财生
乐清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部姚胜勇
乐清市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主任曾建军
乐清市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部主任庄丽燕
文成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周恩峰
原苍南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潘勇
三、集体嘉奖(2个)
温州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部
温州市人民检察院公诉部
四、个人嘉奖(2个)
龙湾区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周晓彬
乐清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部南俏俏
望上述受到记功嘉奖的集体和个人谦虚谨慎、戒骄戒躁,以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投身到检察事业中去。全市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要以上述先进集体和个人为榜样,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积极进取,忠诚履职,努力打造浙江检察工作高水平发展“温州模式”,为温州争当全省“两个高水平”建设排头兵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温州市人民检察院
2018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