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二〇一七年度市级先进基层检察院的决定
2017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上级院的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高检院、省院关于基层检察院建设的各项部署要求,大力推进“四化”建设,突出发挥基层人民检察院服务中心、维护稳定、保障民生、促进法治的一线阵地作用,全市基层检察院建设取得了新的进展。为激励先进,鼓舞士气,经市院党组研究决定,下列2个单位为2017年度市级先进基层检察院,并予以表彰:
瓯海区人民检察院
苍南县人民检察院
市院号召全市检察机关以先进基层检察院为榜样,大力弘扬红船精神,全面深化司法改革,坚持司法为民、加强检察监督、强化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基层检察院建设整体水平,努力打造浙江检察工作高水平发展“温州模式”,为温州争当全省“两个高水平”建设排头兵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温州市人民检察院
2018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