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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温州市检察机关司法雇员招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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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8年05月12日 来源: 温州市人民检察院

  因工作需要,在浙江省人民检察院统一组织下,温州市检察机关共向社会公开招录司法雇员18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招录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二)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三)年满18周岁,不超过35周岁(1982年5月11日至2000年5月11日期间出生)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招录检察院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上述人员中,属2018年应届毕业生的,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证书。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四)有其他不适合在检察院工作的情形。

  二、报名时间:2018年5月17日—5月1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三、报名地点:全市各招录检察院(详见附件1)。

  四、报名方法:填写招录报名表(附件2),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一份,近期蓝底彩色免冠一寸照片1张。

  五、招录程序:本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人员参加笔试(笔试时间:2018年5月26日;笔试内容:法律和综合知识),按笔试成绩1:2确定面试对象,根据总成绩确定体检对象,经体检、考察合格后公示,公示结束后录用。

  其他未尽事宜请详见《2018年浙江省检察机关司法雇员招录公告》(http://www.zjjcy.gov.cn/art/2018/5/11/art_29_56424.html )

  附件:

  1、温州市检察机关司法雇员招录职位表.xlsx

  2、浙江省检察机关司法雇员招录报名表.xlsx

  温州市人民检察院

  2018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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