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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人民检察院重点作风问题整治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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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7年12月11日 来源:

序号

重点作风问题

整治完成情况

1

责任担当意识不强,存在安于现状、进取意识不强的倾向,工作中不能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求实效。

1、着力营造精研细学、勤学善思的氛围。深入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宣传活动,班子成员带头上党课、带头下基层宣讲,各支部纷纷通过主题党日等活动掀起学习热潮,原检察长俞秀成同志被评为CCTV2017年度致敬英雄、全国模范检察官、浙江省优秀共产党员。举办温检学堂,广泛开展论坛、沙龙、研讨以及竞赛等活动,全面提升干警素质,3名干警获评省级以上业务能手。

2、完善激励考评机制。建立健全处室考核、干警平时考核等制度,制定员额检察官绩效考核办法,严格规范评先评优工作,进一步激发干警的干事创业热情,16个集体和个人获得省级以上荣誉。

3、强化思想政治工作。修订谈心谈话工作办法,建立干警思想动态定期分析制度,多层次全方位开展谈心谈话,全面了解掌握干警思想动态,及时解决干警“慵懒散”等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2

开拓创新不足,习惯于墨守成规、因循守旧、按老办法办事的惯性思维,面对工作难题强调客观理由,克难攻坚的勇气和韧劲不足。

1、全力服务保障改革发展。制定《精准护航“大拆大整”“大建大美”工作意见》,组织开展平安护航十九大大会战、非公经济检察护航行动、剿灭劣Ⅴ类水行政执法监督等专项工作,1个集体荣立二等功,2名个人获得省级表彰。

2、深入推进检察改革。全面完成检察环节的监察体制改革任务,率先出台检察机关办理职务犯罪案件的十项制度,省纪委书记刘建超同志在温州专题调研时给予充分肯定。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完成员额检察官遴选、内设机构整合等工作,全面建立司法责任制,进一步提升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正规化水平。大力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着力构建诉前引导和审前过滤机制,全面落实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制度,在全省现场会上推广。

3、认真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制定改革项目清单和办事指南,打造融合诉讼指引、网上预约、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12309投诉热线、律师服务等功能的网上检察服务平台,龙湾区院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示范单位。

4、强化公共关系建设。完成第八届特约检察员聘任工作,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转型发展,全面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大力推进案件信息公开,积极开展公开审查、公开宣告等工作,进一步增强检察公信力和群众获得感。

3

司法行为还不够规范,仍存在机械司法、选择性司法、随意性司法的现象,诉讼程序不严格规范、检察文书瑕疵等问题屡有出现。

1、加强《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学习培训。各处室根据职能特点,分别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干警深入系统学习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同时广泛开展业务竞赛活动,进一步提升规范意识和业务技能,共有788人次参加了各类培训。

2、开展执法不文明问题专项督察活动。成立4个督察组,对全市检察机关司法不文明问题开展集中交叉督察,发现51个问题,并进行通报和督察整改,进一步促进司法作风的好转。

3、开展案件质量专项评查分析。成立2个评查组,分别由1名院领导带队,对全市检察机关捕后撤案、不诉、判无罪案件进行为期3个月的专项质量评查,院党组对评查结果进行专题研究,举一反三,推进长效机制建设。

4、严肃执纪问责。制定温州检察机关从严治检十条禁令和警示约谈工作办法,坚决查处检察干警违法违纪行为,共警示约谈3人次,警示提醒41人次。

4

“八小时以内”监督管理仍不到位,执行制度禁令不够严格,一些部门负责人不想管理、不敢管理、不会管理的问题仍然存在。

1、严格落实两个责任。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要求,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检查和考核,强化“八小时以内”的管理和监督,层层压实主体责任,推动部门负责人履行“一岗双责”。

2、创新教育模式。推行“遴选案例、评析案例、运用案例”的案例教育模式和“查找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问题教育模式,认真组织典型案例教育,深入开展问题查摆活动,推动政治要求在检察工作中的落实。

3、深入开展“清风除弊”行动。实施班子成员带班的每月不定期的检容风纪巡查,将巡查结果纳入干警年终考核和评先评优,并建立亮牌整改落制度,推进正风肃纪的持续深化。

4、加大对违反禁令行为责任追究。鹿城区院1名干警违法问题发生后,立即进行立案查处,并实施了“一案双查”,同时组织开展专题警示教育活动,做到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教育一片。

5

调查研究不深入,对执法办案中遇到的实践问题,对一些重点工作存在的管理漏洞、制度缺陷,缺乏深入研究。

1、完善市院领导联系基层院制度。修改完善市院班子成员联系基层院工作办法,进一步明确市院领导联系基层院的工作要求,坚持市院班子成员列席基层院民主生活会等制度,定期组织市院领导下基层调研和督导,及时帮助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困难,指导谋划工作思路和创新发展。

2、实行院领导领衔检察调研课题制度。全市共立项79个院领导领衔课题,其中12个省院专题调研课题,2个省法学会重点课题,有4篇论文在全国知名期刊发表,3篇获得国家级一、二等奖。

3、探索开展对基层院巡察工作。组织永嘉等3个基层院检察长向市院党组(扩大会)述职述廉,并组织市院中层正职以上干部进行测评。同时,探索开展对基层院的巡察工作,首批对龙湾和平阳两个院的领导班子建设开展为期3个月的巡察。

4、建立全市检察机关领导干部执法办案工作交流会制度。严格落实院领导办案要求,建立督查考核制度,每月对院领导办案情况进行通报,两级院领导共直接办案1917件,已办结1696件。

6

强化监督的意识尚待提升,检察监督刚性仍然不足。

1、完善侦查监督制度。探索开展对公安派出所派驻检察室工作,苍南县院作为全省试点在龙港公安分局设立检察室,有力推进龙港公安分局执法规范化建设,被省检察院检察长汪瀚批示肯定,并在全省作经验推广。

2、强化侦查引导。建立重大疑难案件侦查机关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制度,完善提前介入,积极引导侦查机关依法侦查取证,依法稳妥办理“书画宝”等一批重大疑难案件,有力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3、建立刑事案件白皮书制度。结合办案加强社会治安形势分析研判,先后发布危害食品药品安全、信贷领域金融安全、公益诉讼等检察白皮书,推进预测预警预防工作。

4、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全面实行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检察官在场见证制度,完善非法证据排除与瑕疵证据补证制度,强化诉前引导和审前过滤功能,确保案件质量,工作经验在全省现场会上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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