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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单位重点作风问题整治进展情况报告表( 11月)、检查督办进展情况统计表(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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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7年12月01日 来源:

附件3

市直单位重点作风问题整治进展情况报告表( 11月)

填报单位(盖章): 温州市人民检察院    主要负责人签字:              填表人签字:         

基本情况:本单位共排查重点作风问题 6个(基层执法类问题     个)。

序号

排查的重点作风问题

整改措施及时限

整改成效

责任人

问题是否解决

1

责任担当意识不强,存在安于现状、进取意识不强的倾向,工作中不能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求实效。

①开展检察讲坛、学习沙龙、案例研讨等活动,营造精研细学、勤学善思的良好氛围;②倡导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完善干部日常表现和政绩考核评价机制,对实绩突出的,要大力褒奖;③对反映在干警身上“慵懒散”等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开展谈心提醒或约谈诫勉。(整改时限:全年)

①市院印发《学习贯彻十九大展现检察新作为——十九大精神专题学习活动实施方案》,通过全院学习、主题党日活动、专题党课、支部会议、组织十九大精神专题学习讨论,引导干警增强“四个意识”;②组织观摩省第三届控辩赛、提升业务水平;③市院发布《关于考察十二位未检业务标兵候选人的通知》,强化争先创优氛围;④参加省院绿色司法优秀案例评选,开展省院海洋检察课题申报,营造学而思、思而践的氛围。

院领导

2

开拓创新不足,习惯于墨守成规、因循守旧、按老办法办事的惯性思维,面对工作难题强调客观理由,克难攻坚的勇气和韧劲不足。

①围绕市委“大拆大整”“大建大美”、金融综合改革等决策部署,创新专项检察工作模式;②围绕构建公正高效权威司法制度要求,推进检察机制改革创新,努力为浙江检察改革提供温州样本;③依托科技强检,打造融合诉讼指引、网上预约、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12309投诉热线、律师服务等功能的网上检察服务平台,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④强化公共关系建设,完善全媒体融合联动宣传工作模式,健全联系、服务群众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整改时限:全年)

①市院出台《2017年度温州市人民检察院部门绩效考核实施办法》,《检察官绩效考评细则》,强化责任,提高效率;②市院司法鉴定中心通过CNAS现场评审,加强技术强检;③市院启动三名科级干部交流工作及内设机构改革干部交流任免工作,整合干部力量,优化队伍资源;④启动检察官助理任命、书记员序列改革模改套改工作,第二批员额检察官助理检察员任命工作,加强检察官后备力量的培养;⑤完成保障非公有制经济课题,助推绿色司法;⑥市院印发《刑事检察白皮书》第二期—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刑事犯罪专题;⑦印发《温州市检察机关电子卷宗使用和管理工作规定(试行)》《温州市人民检察院律师审阅办法》,规范案卷审阅行为。

院领导

3

司法行为还不够规范,仍存在机械司法、选择性司法、随意性司法的现象,诉讼程序不严格规范、检察文书瑕疵等问题屡有出现。

①采取有效措施,有计划地抓好《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学习培训工作,通过制定培训方案,明确培训时间,细化培训安排,扎实开展对执法办案人员培训;②组织开展全市检察机关执法不文明问题的专项督察活动,坚决反对和纠正司法作风不文明情况,提升文明办案水平;③推进案件质量评查和专项分析,通过专项检查、交叉检查等方式发现问题,研究对策;④严肃执纪问责,坚持查处利用检察职权、以案谋私、司法不廉的问题,以零容忍态度,惩治队伍中的害群之马。(整改时限:全年)

①市院举办全市第二届未检业务竞赛和市院优秀公诉人选拔赛,以赛代训,增强业务水平,强化办精品案的意识;②市院配合市人大开展检察官履职评议案件评查工作及庭审评查,规范司法,助推司法公正;③市院继续推进破坏环境资源、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监督活动,强化检察监督职能。

院领导

4

“八小时以内”监督管理仍不到位,执行制度禁令不够严格,一些部门负责人不想管理、不敢管理、不会管理的问题仍然存在。

①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层层压实主体责任,履行好“一岗双责”; ②挺纪在前,突出预防,推行“遴选案例、评析案例、运用案例”的案例教育模式和“查找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问题教育模式;③深入开展“清风除弊”行动,认真组织实施班子成员带班的每月不定期的检容风纪巡查制度,始终深化正风肃纪工作;④加大对违反禁令行为责任追究。(整改时限:全年)

①院领导带班的检容风纪专项巡查1次;②督促鹿城区院、龙湾区院、泰顺县院及时上报问题案件动态信息,强化落实追责工作。

院领导

5

调查研究不深入,对执法办案中遇到的实践问题,对一些重点工作存在的管理漏洞、制度缺陷,缺乏深入研究。

①由院领导带头组织分管部门负责人围绕高检院、省院、市委工作部署,研究提出执法办案基础工作、重点工作和创新项目发展思路;②实行院领导领衔检察调研课题制度;③坚持市院班子成员列席基层院民主生活会、基层院检察长向市院述职述廉等制度,探索开展市院对基层院巡察工作;④建立全市检察机关领导干部执法办案工作交流会制度。(整改时限:全年)

①市院制定《温州检察机关办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规定》,推进涉法涉诉信访矛盾的化解;②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并开展公检法三家联合观摩庭,领导干部带头履行检察官办案职责,强化检察队伍专业化;③全市检察系统领导领衔课题成果结题,领导率先垂范引领全市理论工作向纵深发展;④全市检察系统汇总2015年5月份以来涉及治水的行政执法监督检察意见和回函,作为民行部重点工程建设材料;⑤市院制定印发《关于加强公益诉讼工作内部协作配合的规定(试行)》,《温州市检察机关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诉前程序办案规程》,促进公益诉讼工作深入发展。

院领导

6

强化监督的意识尚待提升,检察监督刚性仍然不足。

①探索开展对公安派出所派驻检察站点建设,建立重大疑难案件侦查机关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制度;②完善提前介入,依法稳妥办理重大疑难案件,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③建立刑事案件白皮书制度,加强社会治安形势分析研判,推进预测预警预防工作;④建立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检察官在场见证制度,完善非法证据排除与瑕疵证据补证制度。

①公安派出所派驻检察站点工作稳妥进行,强化“罪与非罪、立与不立、抓与不抓”的沟通、加强重点案件引导侦查和监督过程规范制约; ②推进“重大刑事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审查”活动,努力防范非法取证等行为。

院领导

公示时间:                                                         公示方式:                

注:本表为月报表(5月份开始报送),原件存本单位保存备查,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3-5天。电子稿于每月25日之前经市纪委派驻本单位纪检组审核后,报市作风办、市纪委联系纪检监察室。

附件4

检查督办进展情况统计表(11 月)

填报单位(盖章):温州市人民检察院   主要负责人签字:                填表人签字:         

项目

工作进展情况

检查督办情况

开展专项检查 2 次,发现问题0个,督办解决问题  0 个,处理(问责)  0 人;

其中:组织处理 0 人,纪律处分 0 人,通报曝光  0   起(人员处理情况及典型案例材料附页另行报送)。

基层执法问题专项督查情况

开展专项检查 12次,发现问题 59个,解决问题   个,处理(问责)   人;

其中:组织处理  人,纪律处分  人,通报曝光     起(人员处理情况及典型案例材料附页另行报送)。

机制建设成果

已建立问题整治的长效机制(制度)  19 项,新建的  0 项,研究制定中的 2 项。

注:本表为月报表(5月开始报送),非基层执法大治理责任单位无需填写第二栏。原件存本单位备查,电子稿于每月25日之前报市作风办、市纪委联系纪检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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