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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单位重点作风问题整治进展情况报告表( 10月)、检查督办进展情况统计表(10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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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7年11月09日 来源:

附件3

市直单位重点作风问题整治进展情况报告表( 10月)

填报单位(盖章): 温州市人民检察院    主要负责人签字:              填表人签字:         

基本情况:本单位共排查重点作风问题 6个(基层执法类问题     个)。

序号

排查的重点作风问题

整改措施及时限

整改成效

责任人

问题是否解决

1

责任担当意识不强,存在安于现状、进取意识不强的倾向,工作中不能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求实效。

①开展检察讲坛、学习沙龙、案例研讨等活动,营造精研细学、勤学善思的良好氛围;②倡导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完善干部日常表现和政绩考核评价机制,对实绩突出的,要大力褒奖;③对反映在干警身上“慵懒散”等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开展谈心提醒或约谈诫勉。(整改时限:全年)

①市院组织开展“喜迎十九大、不忘初心跟党走”主题党日、十八届七中全会精神学习等活动,还组织收看十九大开幕会并开展专题学习讨论,不断引导干警增强“四个意识”;②表彰2017年度温州市第三届控辩对抗赛优秀选手,强化创先争优氛围;③组织开展市检察院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对标立标集中行动,强化查漏补缺工作。

院领导

2

开拓创新不足,习惯于墨守成规、因循守旧、按老办法办事的惯性思维,面对工作难题强调客观理由,克难攻坚的勇气和韧劲不足。

①围绕市委“大拆大整”“大建大美”、金融综合改革等决策部署,创新专项检察工作模式;②围绕构建公正高效权威司法制度要求,推进检察机制改革创新,努力为浙江检察改革提供温州样本;③依托科技强检,打造融合诉讼指引、网上预约、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12309投诉热线、律师服务等功能的网上检察服务平台,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④强化公共关系建设,完善全媒体融合联动宣传工作模式,健全联系、服务群众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整改时限:全年)

①完成全市检察系统第二批员额报批工作,进一步将优秀人员补充到员额队伍中来;②完成全市检察系统内设机构改革,进一步整合力量,按期完成司改任务;③市院拍摄关于庭审实质化专题片,梳理并打造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温州品牌;④根据市委组织部《温州市代表委员人选资格联审告知书》的要求,对我市247名代表委员人选逐人逐项进行资格审查,着力提高办事效率;⑤继续践行《关于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的若干规定》,要求全市两级院相关部门严格按照规定落实好相关改革内容。

院领导

3

司法行为还不够规范,仍存在机械司法、选择性司法、随意性司法的现象,诉讼程序不严格规范、检察文书瑕疵等问题屡有出现。

①采取有效措施,有计划地抓好《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学习培训工作,通过制定培训方案,明确培训时间,细化培训安排,扎实开展对执法办案人员培训;②组织开展全市检察机关执法不文明问题的专项督察活动,坚决反对和纠正司法作风不文明情况,提升文明办案水平;③推进案件质量评查和专项分析,通过专项检查、交叉检查等方式发现问题,研究对策;④严肃执纪问责,坚持查处利用检察职权、以案谋私、司法不廉的问题,以零容忍态度,惩治队伍中的害群之马。(整改时限:全年)

①组织下发《2017年度温州市检察机关优秀公诉人评比实施方案》、《关于举办全市第二届未检业务竞赛的通知》,以赛代训,强化办精品案的意识;②市院联合市委政法委开展民事案件执行工作专项执法检查,助推公正司法;③市院继续推进破坏环境资源、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监督活动,新增建议行政机关移送案件7件7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4件4人,助推严格执法;④针对上半年度检务督察发现的司法不规范问题,督促落实14份检务督察整改意见书,强化自我监督。

院领导

4

“八小时以内”监督管理仍不到位,执行制度禁令不够严格,一些部门负责人不想管理、不敢管理、不会管理的问题仍然存在。

①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层层压实主体责任,履行好“一岗双责”; ②挺纪在前,突出预防,推行“遴选案例、评析案例、运用案例”的案例教育模式和“查找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问题教育模式;③深入开展“清风除弊”行动,认真组织实施班子成员带班的每月不定期的检容风纪巡查制度,始终深化正风肃纪工作;④加大对违反禁令行为责任追究。(整改时限:全年)

①开展院领导带班的检容风纪专项巡查1次,严格队伍管理;②市院学习贯彻《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确保中秋国庆风清气正》文件,增强廉政意识;③督促鹿城区院完成夏雷违法案件“一案双查”的追责工作,倒逼主体责任落实。

院领导

5

调查研究不深入,对执法办案中遇到的实践问题,对一些重点工作存在的管理漏洞、制度缺陷,缺乏深入研究。

①由院领导带头组织分管部门负责人围绕高检院、省院、市委工作部署,研究提出执法办案基础工作、重点工作和创新项目发展思路;②实行院领导领衔检察调研课题制度;③坚持市院班子成员列席基层院民主生活会、基层院检察长向市院述职述廉等制度,探索开展市院对基层院巡察工作;④建立全市检察机关领导干部执法办案工作交流会制度。(整改时限:全年)

①市院制定《温州市人民检察院律师阅卷办法》、《温州市检察机关电子卷宗使用和管理工作规定》,强化律师阅卷的制度性保障;②向省院提交《温州市检察机关关于适应和保障司法责任制改革深入推进案件管理工作发展的调研报告》,为深化检察改革拓宽思路;③研究制定《公益诉讼工作内部协作规定》《公益诉讼办案规程》,推动工作有序开展;④市院两个巡察组开展系统内巡察工作已进入尾声,目前进行阶段性总结和线索梳理。

院领导

6

强化监督的意识尚待提升,检察监督刚性仍然不足。

①探索开展对公安派出所派驻检察站点建设,建立重大疑难案件侦查机关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制度;②完善提前介入,依法稳妥办理重大疑难案件,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③建立刑事案件白皮书制度,加强社会治安形势分析研判,推进预测预警预防工作;④建立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检察官在场见证制度,完善非法证据排除与瑕疵证据补证制度。

①公安派出所派驻检察站点工作稳妥进行,围绕“罪与非罪、立与不立、抓与不抓”,在规范监督基础上加强重点案件引导侦查;②推进“重大刑事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审查”活动,努力防范非法取证等行为。

院领导

公示时间:                                                         公示方式:                

注:本表为月报表(5月份开始报送),原件存本单位保存备查,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3-5天。电子稿于每月25日之前经市纪委派驻本单位纪检组审核后,报市作风办、市纪委联系纪检监察室。

附件4

检查督办进展情况统计表(10 月)

填报单位(盖章):温州市人民检察院   主要负责人签字:                填表人签字:         

项目

工作进展情况

检查督办情况

开展专项检查 2 次,发现问题0个,督办解决问题  0 个,处理(问责)  0 人;

其中:组织处理 0 人,纪律处分 0 人,通报曝光  0   起(人员处理情况及典型案例材料附页另行报送)。

基层执法问题专项督查情况

开展专项检查 12次,发现问题 59个,解决问题   个,处理(问责)   人;

其中:组织处理  人,纪律处分  人,通报曝光     起(人员处理情况及典型案例材料附页另行报送)。

机制建设成果

已建立问题整治的长效机制(制度)  19 项,新建的  2 项,研究制定中的 2 项。

注:本表为月报表(5月开始报送),非基层执法大治理责任单位无需填写第二栏。原件存本单位备查,电子稿于每月25日之前报市作风办、市纪委联系纪检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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