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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检察院贯彻落实全省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全省检察长座谈会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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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7年08月14日 来源: 温州市人民检察院

      本报讯 通讯员 温萱 报道  8月10日晚,温州市检察院召开专题党组会,传达学习全省司法体制改革暨党的十九大维稳安保工作推进会、全省检察长座谈会暨公益诉讼工作推进会精神,研究提出四项贯彻落实意见。

      程曙明检察长要求,一要以“进行到底”的精神,推进司法体制改革。逐一对照司法体制改革任务清单,倒排时间、补齐短板,深入推进改革落地见效,确保党的十九大前全面完成各项任务。二要以坚强有力的措施,做好党的十九大维稳安保工作。保持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依法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能,严厉打击暴力恐怖等严重犯罪活动,深入践行绿色司法,全力维护政治安全社会稳定。三要以奋发有为的姿态,推进公益诉讼工作。突出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稳步推进公益诉讼,主动融入党委中心工作,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四要以开拓创新的思维,加快“智慧检务”建设。综合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成果,推进司法办案信息化、现代化,提升司法办案的质效,增强司法均衡性,有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为确保院领导办案要求落地见效,温州市检察院还建立了四项机制:一是直接办案机制,即把以承办人身份直接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作为院领导办案的主要方式,明确院领导直接办理案件的类型和数量;二是督察机制,即每月对全市检察机关院领导作为承办人直接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情况进行统计,并在检察局域网上公示;三是考核机制,即对院领导直接办案数量、质量进行考核评估,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年终考评的重要依据,没有完成全年办案任务的院领导,坚决按照有关规定退出员额;四是“一把手”监督机制,即检察长负总责,在带头直接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同时,加强对其他院领导直接办案工作的监督和督促,做到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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